在富豪榜单上经常看到房地产大鳄的身影,在年度什么人物盛会上开发商也经常是小试牛刀,最近三年最红火的中介机构是拍卖行,社科院的数字写明,没有了房地产好象许多经济,许多地区,许多基础有可能产生轰动。
另一方面,
我们在纳税百强榜上很少看到或看到的总是似曾相识的背影,我们寻找善举的大牌,往往没有富豪榜甚至我们的隔海兄弟那般豪爽,高房价人人喊打的背后约占三分之一的所指是开发企业或其厉害关系人。
所有这一些,所有这些反差,根源或言核心内因,应该概括为:
我们已经在战略上输给了开发商。
依据之一来自于开发商手中的地源。按照最普遍的说法至少可供按市场需求估计的总量开发三年以上。仅碧桂园/华润/上海房企(复地/大华)/万科/金地在武汉囤积的地源就达二万多亩,并且这一数字是近期通过市场取得的简单相加。
依据之二来自于目前市场供应的房源。以前还指望存量中的小项目/边缘项目/烂尾项目在有竞争的条件下以较低价格出售,结果剧涨的房价,让小项目与边缘项目借助高涨的房价以略低周边大项目的价格迅速变现,烂尾项目则进入了炒家尤其是基金与闲资的腰包。我们知道,中小项目一方面可以对价格进行稀释,另一方面可以产生多角竞争,不至于产生垄断。而现在,上述稀释性房源越来越少,武汉除了中心地段存量地被迫推售的部分,基本没有这样的项目。当房源集中于大盘的时候,垄断的力量非常可怕。这就是一方面统计出的销售数字持续下滑,而房价却仍然以接近二位数的比率持续上涨的原因所在。
依据之三来自于高房价持续过程中许多矛盾与阻力已化为无形。因为我们有国六条国八条及国二十四条等以及房贷新政土地新政等,政策从中央到地方,从形成到下达,从颁布到实施条例或细则出台,再到实际发生作用,周期太长的下面,许多矛盾通过向价值量的转化消化了稀释了,化为无形。如存量违规项目,因为房价原因迅速可以销售,再通过罚没收入的形式,取得合法身份;如开发商拿地过程中的合理不太合法的东西,往往也通过补缴的形式合法化;如个案影响,也因为通过土地再周转,各得其所,最后如同撤诉般的不了了之。剩余的是,大可以大查特查,大可以按步就班,大可以大调特调,土地发生了集中与战备储备,房源全部或大部合法化,保本点业已通过,不良项目转融资业已完成,当主要开发商的核心工作集中于按规定进行合法开发的时候,源头方面的清理不会发生作用,下游销售由于对资金的严重依赖得以缓解,什么调控也不会直接影响到开发商会主动降价销售。
依据之四来自于关联方的资本运作。如SOHO中国收购华远项目,这是合法收购;还有通过收购拥有项目的公司,通过收购有缺陷项目及公司,通过投资控制等手段来进行开发储备。这里用的一个词叫开发储备,指可销售或不销售的在建工程,他们只要进入报表即可。而现实中评估的垄断与不规范让这些在建工程多次进入报表并以虚拟利润的数字影响到业绩从而转化为融资,再以战备扩张的身份进入到三线城市,转为实开发。如此一来土地供应量与上市供应量根本不能相持,供不应求总在局部忽悠。
依据之五来自于垄断条件下开发层次与水平差异带来销售差价。按道理,房产品只存在地段差异是最为理想的,价格层次自然非常明显。但实际上开发商处于垄断地位,开发商的供应是不平行的,有的开发产品受追捧,有的只是空间,但由于这种建立于总量不平衡条件下的垄断,基础价格按地段确认,售价无限上浮,各种先进因素都进入到上浮部分,自然房价坚挺如初了。
而我们为什么在战备上输给了开发商呢?只因为房地产粗放经营,只因为没有科学的土地评估吗?不是,根本的是建立于开发商整体力量之上的土地财政,业已渗透进城市化的肌体。
只有召开圆桌会议,才能拿出局部解决高房价的方案,如此并各个击破,殊为上策。紧盯钱包,开发商的/消费者的/有钱的/无钱的,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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