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政策调控手段出台后,一般存在两种错误认识:当举措非常得力或比较强硬,市场突然遇冷,成交有所下降,便认为拐点来临或泡沫被挤;当措施后市场平静,消费照旧,便会认定调控不力;而当一项或几项措施出台后量价齐跌者被称为“崩盘”,缩量上涨者视为“空涨”。
从产品价格策略角度,空涨与空降一样,都是普通的销售价格策略,如果开发商一路空涨或一路空降,都是理想或偏激格局或言词。
从市场反映而言,需求是客观的,显见的部分是观望,大家认为,观望导致需求减少从而导致成交减少。但观望是否导致房价上升呢?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第一种情形:投机与投资型消费观望,而开发商视为整体市场的观望,有实力的开发商可能选择看涨,因而提价销售以达合法捂盘之目的;
第二种情形:满足居住条件的消费观望,而开发商视为整体市场的观望,则开发商会普遍看涨,目的也在于适当捂盘,因为拿地的门槛远高于囤房的门槛;
第三种情形:发生观望分流,或开发商预期观望可能面临分流,即通过观望及持币待购,导致部分消费者流入保障住房或类似保障房以及释放出的小产权或公产二手房行列,这个时候开发商不会盲目捂盘,也不会通过提价策略不刺激消费。
集中分析,观望并非楼市的主要现象,也不是市场“空涨”的关键原因。
以湖北为例,荆门房价上涨系由于绝对量的供不应求;而荆州的房价上涨则是由于腾笼换鸟,还原古城旅游区以及大规模建设荆州大道及开发区导致需求放量并且开发相对集中的原因所致;宜昌紧跟武汉则因袭的是幅射力以及城市经济实力,鄂黄及襄樊十堰等城市的房价上涨,则两面原因均有,既存在客观的供不应求,尤其是结构控制政策生效后舒适房源成为紧缺品,这些三线城市的舒适户型概念具备非常强大的市场需求;八加一城市圈的周边,伴随着实质性运作,交通提速,经后花园居之,内外互支,既有投资支撑又有自住消费外流的力量。类似湖北的现象在长沙/郑州及成都绵阳等地也存在。
另外一种理由证明当前房价并非“空涨”来自于结构矛盾。
其一,结构调控作为今年的调控重点在各城市得到刚性执行;
其二,由于前几年没有政策限制开发项目的周期,导致储备项目与存量地具备囤积效应,而这些储备项目与存量地都取得了当地政府的相关许可,而产品结构定位还是调控前的做法,留存了大量的、在结构调控后成为稀缺品的好房型;
其三,结构调控本身带来的负面效应就是适当加价的可能,如九十平米的二房与九十平米的三房,肯定后者可以适当多卖点价钱,主要在于适住购买力对其有限制;
其四,高档商品房一是前期业已消化了,二是政府调控严格限制开发,三是基于税负投资价值不大,转而舒适好用的结构调控下的稀缺品成为追捧,而且在除主要如深圳及南京上海等城市以外,尤其二三线城市中真正在高房价环境中顶风而上进行现实消费的人群,基本是中坚阶层,户型决定论优于价格决定论。
正确认识到房价不在“空涨”才会不放下达摩之剑。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