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列举一些新闻性事件或数字来证明自己的预测与观点。
1、央行海选副行长;
2、在列副行长刘士余提及楼市泡沫来源的时候直指加按与转按的出轨行为;
3、银行业人士认为明年整体商行存款准备金率将达到16%;
4、房货细则距第二套房首付及利率新政发布前后一个月时间,较他项新政发布到实施的时间间隔为快;
5、新近官方一再提及中美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机制,其中一是借鉴日本治理泡沫的经验,二是吸取美国次货危机的教训;
6、总理先后三次不同场合阐明,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应扩大至中等收入家庭;保障住房与改善普通居民的居住条件是政府应尽责任;承认市场供应不足。
7、两个保障住房政策出台后,各地的新气象表现为,北京推出四宗出让用地,对保障住房首先采取了配建的方式,同时推出了其孪生品种——贴建方式;湖北首次对经济适用房计划、项目落实、资金与用地以及建筑质量进行强制性规定;围绕保障住房,市场化供地环境下又一次出现零地价;
8、房货新政及其细则进入到各商业银行实施的速度非常快,主要商业银行都出台了总体指导性实施意见。但在决定实施的关键环节即如何认定自住标准不足的情形方面各行存在默认不应期,是不约而同还是利用政策空间的观望?
9、泡沫/拐点/预期升势是近期楼市的关键词,代表官方的声音认可泡沫说是最大变化,同时认为政府必须把握市场运行的规律性,如果缺乏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和早期预警,缺乏必要的具有前瞻性的风险指引和劝告,不能对市场各类参与者进行及时的风险提示,就会失去对危机的防范;
10、首次提及房价及房地产市场的“传导效应”。
上述不同层次的现象或问题,实质透露着相同的意思:税费调节作为最后的杀手锏,加上考虑三级市场的相互关联,考虑存量历史问题的解决以及市场判断信息基础尚待完善,将稍后出典。当前市场的调节重在执行以及金融手段的介入。
其基本前提是:一方面是楼市一旦出现变动,速度快于经济波动的速度;二方面面对持续加息的环境,超过自身能力的过度负债消费,加剧了泡沫。
据此我们可以判断一下
1、加息将小幅走几步,作为刺探性调节手段;2、强化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度标准,这个已散见于各种媒体;3、禁止加按与转按只是本次房货新政的“补丁层面”。
下一步还将施行的更为严厉的金融调控会是哪些方面?
1、商业物业信贷证券化提上议事日程。
2、商业物业出台物业税走向前台。
3、上述两个基本背景下,金融手段将包括:
(1)抵押物评估将由官方指定,并有监督;
(2)为方便有条件的流动,基于证券化财产性收益将出台一定的投资品种;
(3)小产权房有条件合法化,但对于投资性、投机性持有房产交易可能进行资金监管与信息监管,并严格课税;
(4)广州模式将引进并全面实施,广州模式目前仅运用于开发领域,预期扩大至个人消费信贷领域;
(5)对应于释放泡沫与证券化财产性收益,可能预备中低收入信贷消费户提前“破产性”收购法规,如划定层次,让一些无保障个人消费信贷通过政府居间(采取证券化形式或定向发行债券)转入保障住房供应行列。
这只是个人的一点判断性预测,引玉为本,抛砖是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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