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在关于首付提高以及以此为标志的金融新政后,出奇一致的地方是:此举将有利打击房地产领域的投机行为,并在一定程度具备引导投资的作用。
回到现实看一看,
在一般性商品房市场中,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比例为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四十左右,房价普涨后,选择按揭消费的投资户与自住消费户比例超过百分之七十。一个浅显的道理哪一个投资人也都明白,只要租金能抵冲月供,无论加息与否,也无论首付多少,都是合算的。
另外一个严峻的实际是:作为具备投资型购房的人物,首付提高到百分之四十,对其影响力并不大,总价一百万元也就涨个十万元的首付。
于是,具有杀伤力的手段,应该扣除加息/首付几块,对抑制投资投机消费最有效的手段应该与其月回报相关,这就是利率。但同时出台的又规定了对开发贷款的种种限制,多套消费与高利率消费将集中于“现房/多套”,再加上商业用房消费信贷的规定,如果说对投资与投机型消费有所制约,主要是规模的制约,在具体的消费个量上,此举不会触及实质。
相反,当投资投机消费量的缩减,市场上银根紧缩,开发项目贷款管制严格,储备用地抵押制度的实施以及评估市场的规范化,市场有效供应将越来越少;而新政鼓励中小套型的消费措施中,非规定套型加息与提高首付必然让一些原有以舒适型户型为主要购买对象的,转而求其次,成为中小套型的主力消费者,不仅推涨中小套型价格,让本已有可能借助物权法与结构调控有可能下降的中小套型价位不降反升,整体市场的价格水平可能因为新政导致一定程度的上涨。
推涨的另一力量将可能是:金融新政促进了部分弱势开发商提前退市,他们可能选择维持较高的房价预期从市场中撇取“最后的油水”,此为房价短期直高的潜在影响因素。
无非想说明,当一项调控措施所针对的对象不复存在,或者选择了另外的、对该项措施有规避作用的新举动的时候,此举垢正面作用被削弱,映衬着其负面影响被放大。
感觉有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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