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以来,中国房地产调控活跃起来。先是所谓居住保障的纲领性文件即国务院意见出台;紧接着全国住房工作会议,一说是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圣经在手,建设部如是活跃着回到自己的舞台。
建设部拿国务院的意见作圣经,见怪不怪。但这不应该是一个主管着一个人口大国的关键部门所应持有的武器,更遑论圣经了。国务院的思路是针对社会中的一个群体提出指导性意见,以照顾民生。建设部的思路还是应回到市场中来。抱着一部分人的需要用国家的指导性意见意欲封口,只能是隔靴搔痒。
建设部就圣经之上,房价之下,提出了六条部署。
1、住房市场建设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就单位集资建房提出了对象、建设用地要求、产权约束也保障性质;
3、提出调控以落实为主,并在国务院以廉租房经适房为供应主体的同时,提出落实好“两个70%”和限价房政策;
4、提出调控与引导需求说,内容包括完善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打击投机性购房,有效抑制投资性购房,加大住房领域的高消费与奢侈消费;
5、严厉打击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涵盖面包括违法规划、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囤积土地、捂盘惜售、恶意炒作与哄抬房价;
6、建议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城市人民政府政绩考核,提出了不仅仅以人均居住面积指标来衡量住房建设成绩或住房困难标准。
除抱着国务院的圣经不放不利于市场化建设以外,还有以下嫌疑:
1、建设部依然认为调控出了效果,问题主要是结构矛盾以及沿海城市房价涨幅过快。有“冒天下之大不韪”之嫌,因为北海就是因为房价闻名。
2、调控除了房价越调越高之外,实在找不出什么成果,所谓成果要么有房人数多了,要么供求适当了,要么房价下来了,哪一条都站不住脚。
3、提出打击投机性购房、抑制投资性购房属“形而上学”:高房价下投机性购房投机动因何在?如果是持有性投资,对稀释市场中的症结问题即所谓结构是有好处的,何来抑制的理由;如果是交易性投资,五年的限制足以抑制;而且市场化房地产,投资性消费是支持力量而不是破坏力量!
相反,用投机性购房,投资性购房一词,证明建设部尚没有认清事情的真相。国外资金收购不动产,民间集资收购烂尾工程,闲资控制非正常性项目,小产权房都可能产生投机,但能否纳入投机性购房、投资性购房范围,值得商榷。
针对投机性购房、投资性购房动用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头一回听说,因为税之于全民而不是之于个体的一种调节。目前的投机与投资性购房难说具有科学的征税基础。
建设部的头脑是:根据这回人大对国务院的授权,以为物业税、利息税等是撒手锏,以为结构调控是当务之急,以为保障了老百姓不怨了,江山就风调雨顺了。殊不知,消费链条不有效衔接,怎么整都是没有结果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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