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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路线昭示调控思想亟需修正

(2007-12-23 14: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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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人生

房产/置业

以下是政策分类列报:

  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个“政策市场”,即其走势和政策息息相关。此话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现实。

  土地方面:有效阻止开发商蓄意囤积土地的行为。

  2004-3-30 8.31大限<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令>。

  2005-4-27 “新国八条”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

  2005-5-11 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打击炒地”。

  2006-5-17 国六条, 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2006-5-29 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使用权。

  2006-7-24 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方,全国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审批利用。

  2006-8-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2007-10-9 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要求从11月1日起,受让人必须付清整宗地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金融方面:加息:购房者心理影响增大;严控公积金:抑制部分投资购房;二套房贷首付40%,1.1倍利率:降低投资购房比例。

  2005-3-17 中国人民银行再次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2005-4-27 新国八条,加强金融监管。

  2005-4-28 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的银行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至6.39%。

  2006-5-29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押物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

  2006-9-5 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境外购房主体购买境内商品房的外汇管理。

  2007 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从3月18日起,央行便吹起了加息的号角,接下来5月19日、7月21日、8月22日、9月15日,截至目前今年央行已连续进行5次加息。

  2007-8-2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下发,规定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

  2007-9-27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9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税收方面:开发成本增加,影响房价

  2005-5-11 七部委出台稳定房价八条意见。

  2005-5-11 “期房限转”、新购商品房“两年内转手全额征税”。

  2005-5-31 《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2005年6月1日后,个人购买不足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005-10-18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强调要对20%个人所得税进行一体化征收。

  2006-5-31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2006-7-26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2007-1-17 国税总局下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作为年内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第一道政策,预示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再度升温。

  2007-6-11 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以此进一步遏制外资在中国内地的炒房行为。

  由上述路线图清晰地看出,我们并不缺乏调控的方向,而是局部调控无法与结构缺陷产生共鸣。

    第一,紧缩土地供应,让现在地主手中的囤地释放出来,看似准确,实际上,如果囤积的地块用于高档住房开发,属于规划定型的(通常称为存量项目更合适)的囤地,甚至于业已营得利空的囤地(有的地块以前完全没有什么用途,囤积后因为交通及市政原因导致市值大幅上升),行政要求其进入开发程序只能推涨楼价。

    相反如果由政府主领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并推出大量用于普通商品房开发的用地,把保障住房的要求也一并落实到供地过程,由政府在规划总策略方面对一个城市的开发区域进行领导,让囤积地块没有多大效益,且成本加大,更有利于市场的总量控制。

    目前的政策是激发开发商将存量项目拿出来供应,如果地价原始成本非常低,开发商何乐而不为呢?如果自身有缺陷,收购或合作开发也可以。本人一贯主张加大土地供应让囤地效应失效。

    第二,税收调节掐死了二手房与新房市场的通道。如果没有掐死这一通道,开发商基于成本增加向下游消费者转嫁,而这种转嫁经由二手房通道后进行适当的分流与稀释,部分由二手房终端消费承担,由于中介恶意囤积也许承担一部分这种转嫁,自然新房消费者承担的部分会减少。相当于让高价在各个渠道不断得到稀释,需求者由不同的缺口进入到消费市场。

    现有的税收调节政策固然控制了高消费以及投机消费,但不利于中下阶层人民从二手市场获得居所。

    第三,来自金融领域的调节手段,也主要基于宏观经济的大势。人们现在观望多于消费,这种观望不等于消费停顿,到了一定时候,当各种紧缩政策效应显现的时候,如果某一缺口疏漏,则可能引发新一轮涨价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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