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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刑(四)

(2009-05-29 15:04:10)
标签:

新加坡

法律

破产

黄湘怡

郑秀珍

拉惹勒南

煽动

回教祈祷团

逃马

文化

分类: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除了“刑法”之外,其实跟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还是所谓“民法”。生意纠纷、与人口角、笔墨官司这些,都有可能落到民事诉讼的下场。

 

最近某世界级的大公司深陷“破产保护”的传闻,在新加坡则是“破产”有之,“保护”则无。

在新加坡,一旦一个人被法庭宣判为破产,就会列入所谓的“穷籍”,不准随便出国(怕你潜逃),不准购买高档消费品,赚到的钱要经过受委托的监理人(或委员会)批准其用途,不能进行高风险投资,不能申请个人贷款,连信用卡、出租车这些现代社会的必备品也不能使用。总之,一入穷籍,生活处处掣肘,必须要想办法尽快还清债务摆脱这一尴尬身份,而不像某些美国公司,在“破产保护”的大伞下呆得简直乐不思蜀。

新加坡这些年被判破产的人中最出名的两个,一个是电视艺人郑秀珍(她也演过一些中港台的电视剧,有些人看到她可能会觉得面熟),炒股票炒焦了而破产(目前已脱离穷籍);另一个则是反对党的代表人物拉惹勒南,由于被李光耀父子多次起诉其诽谤,而被课以巨额罚金而破产(讽刺的事,他原本是李光耀在争取新加坡独立时的亲密战友和早期政府内的部长,去年在脱离穷籍后不久去世)。

今天的报纸又大幅报道了一个新的破产名人--前歌手黄湘怡,因为在台湾与连锁巧克力店的特许经营权发生纠纷,欠了二十几万新元,被对方入禀法院并成功申请她破产。(现在她自己另起炉灶开的巧克力店其实已经违反了合约,但仍然在台湾自顾自地做生意...)

 

另一个最近几年制定的新法律叫“煽动法令”,主要用来制裁那些散布不利于种族、宗教和谐的言论、物品等行为。2005年有一起,两个大学生在论坛上发帖子、写博文,其中有一些对回教徒进行人身攻击的词句,结果一个被判坐牢一个月,另一个大概家里比较有钱,交了最高的5000新元罚金,只坐了一天牢。这个星期又有一起,一对基督徒夫妇从国外邮购一些赞美基督教、贬低回教的漫画书,寄给一些素不相识的回教徒(估计他们是从电话黄页上找到这些名字一看就知道是回教徒的人的),试图劝说他们改宗,被法庭判定为“煽动宗教矛盾”,而且两人在庭上拒不认罪且态度恶劣,一般估计极有可能被判处最高的3年徒刑。

两起事件虽然看起来都是回教徒“获胜”,但其实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新加坡的一部分“精英”人士实际上具有何等严重的歧视思想。

 

另外,潜逃了一年多的“逃马”(“基地组织”在东南亚的下层组织“回教祈祷团”的重要领导人物Mas Selamat,去年2月居然从新加坡的看守所逃出,全国大搜了几天也没有找到)终于在马来西亚落网。虽然马来西亚以他对马来西亚的安全构成威胁为由,声明起码要扣押他两年,但新加坡已经开始在讨论将来把他引渡回来之后应该如何加强防范的问题了。这件事相当于另一种当头棒喝,把“国际特赦组织”、“人权组织”之类的声音彻底地打掉了。

 

本专辑其他博文: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序)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衣(一) (二) (二)补充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食(一) (二)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住(一) (二) (三)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行(一) (二) (三) 补一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生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老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病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死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声(一) (二)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色(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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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马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吏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户(一) (二)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礼(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兵(一) (二) (三)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刑(一) 补一 (二) (三)

我眼中真实的新加坡 -- 工(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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