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理发
李晓东
陪朋友到“发廊”吹型,女理发师看看我的头发,热情的对我说:“您也一块理一理吧!”。
“谢谢您,不用了……”接着,我又多说了一句:“我还从未花过钱理发呢……”。
“哎呦,这点钱都舍不得花,你若不发家可就怨命苦了……”,她一脸的不屑。
听得出她话里有话,不过,我理解她招揽生意的心情。于是,我自嘲地自言自语:“哎!挣得少,就得处处节省花啊……”。
说来,我真的已有三十多年没花钱理发了。五十年代末,我五六岁的时候。一天,爸爸买回家来一把理发推子。他满脸苦笑但又信心十足的说:“从今以后,咱自己理发……”从此,我的理发便由爸爸“包了”。爸爸的头发也改由妈妈为他理。
那是因为,爸爸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打成了“右派”。每月的月工资由140元一下子降了七、八极,只发给40元的生活费。为了维持全家人的温饱,自己理发就成了家庭生活中节省开支的一项措施。
不知是爸爸的手艺不高,还是有意识给我留短发,小学、中学时的我,留的一直是“球头”。顾名思义,我的“球头”脑袋像皮球。头发茬短短的、头发型圆圆的,又跟光头相似,以至同学们给我起绰号叫我“秃子”。
那时,十多岁的我还在不懂什么是美。所以,同学们叫我“秃子”也无妨。如今看我儿时的照片,多是秃头秃脑的形象,反倒觉得天真可爱。
六十年代初,全国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倡助人为乐,做好人好事。为此,我和同学们常去火车站擦玻璃,到大街扫马路,为烈军属干家务……后来,我比别人多了一项,就是义务理发,为此,我常常得到表扬。
我的理发手艺是自悟的,也就是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学会的。最初我给别人理发时,捏着理发推的把,一个劲地往前推。结果,头发没给人理下来,倒是夹头发把被理发人痛得嗷嗷叫。
一次,听别人讲电影《女理发师》中的那位女主人公,她为了学理发,把发刷当头发给剪了。我受到启示,于是也找来一把旧毛刷当实验品。经过一次、两次为“它”理发,我竟熟练了很多。我悟出了理发的窍门:“理发推子要捏到底,再全松开,然后缓慢往上推”。一来二去的,我的理发手艺迅速提高,连爸爸和弟弟的头发也都由我“包理”了。
七十年代初,我到农村插队。从此,我的理发手艺有了用武之地。先是“青年点”同学的头发都由我“包理”,后来乡亲们也常常有人来求我理发。
无论在青年点的瘸腿凳子上,老乡家的炕沿上,甚至庭院大门外的石头上都有我的顾客。他们常常连块布也不遮,脱着膀子便推起来。人多时,五分钟理一个,一口气我竟能给十多人理完发。受益者既省事、又省钱,自然对我很有好感。干农活时,也乐意多帮我一把。
农家的小伙子对发式从不挑剔,只要剪短了,就心满意足。可知青们则有些说道,“老爱胡须少爱发”吗,他们对发型比较注意。那时的年轻人时兴戴“军帽”(军人的帽子),帽子后面要留出一个椭圆型“底座”的头茬,当时称其为“炮台座”。我能根据人们不同的脑型,把椭圆型的“炮台座”理得非常漂亮。可以说,我能按照每个人的不同要求,理出不同的发式。所以,求我理发的人对我的手艺都非常满意。我的“顾客”经过我的一番修饰,大都会满意而去。似乎我已称得上技艺娴熟的“理发师了”。
想不到的是,我为人理发后来竟发展成“癖”。平时,我总爱观察别人的头发。只要看见谁的头发过长,便耐不住地主动问人家:“你的头发太长了,我给你理理吧!”,倒好像我在求他。
我为别人理发做到了及时满意,可轮到自己头发长了却犯难了。几次求人给自己理发,却没人敢下手。偶尔有人说:“只会一点点”,我就像得到救星一般。“行!行!短点就行。齐不齐一把泥嘛......”。虽然我的头发被别人理得如同“狗啃”的参差不齐,但我仍然会感激人家。
七十年代中期,我抽调回城工作。单位当时给我们每个人每月发两张“理发票”,用这种有价证券可以到指定的理发店理发。那时,理发店少,理发的人多,顾客理发常常要排队等候。不过,谁若是求我理发,我会放下手中的一切,立刻满足他的要求。
我经常光顾离单位很近的那家理发店,并常让一位年轻漂亮的女理发师给我理发,渐渐地我们成为熟人和朋友了。那时的理发师都身着白大褂,戴着大口罩,头上还戴顶整洁的白色护士帽。只要我一走进理发店,她就会在几乎遮盖住整个脸的大口罩上面,用她仅仅露出的两只大眼睛,朝我会意地一笑,并示意我坐在一边等候。由于理发师少,理发人多,顾客常常排队等待。可是我常常得到她的关照,只要她手中的“活”一完,不等排队挨号,一准儿叫我“加塞”坐到她的理发椅子上去。她理发的技艺高超,理发又快又好,这使我至今不忘。后来,粉碎“四人帮”我考上大学到外地,就再也没机会光顾她所在的理发店了。到现在30多年过去了,我曾经去她当年所在的理发店看她,可是那里连原来的房子都没有了。
八十年代初,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机关工作。这时“理发票”已改为“洗理费”,计算在工资里。那时人们的工资不过五六十元,一般干部舍不得花钱到外面理发,于是同志间交换着理发是常事。我不到30岁,在机关里属“小字辈”,为别人理发算是一种“奉献”吧。每到周末,我都免不了要为几位同志理发。回到家里,我还要为左邻右舍的大人和孩子们也理上一气。特别是每年三月的学雷锋活动中,单位总要是去养老院做好事。其中为老人理发,竟成了我的一项“专利”。我觉得利用自己的一点能力,为别人做点好事,心中总有一种快乐。
如今,又十多年过去了。社会和生活都发生了巨变,大多数年轻人已不再为节省几元钱而自己理发。我也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成了机关的中层干部。因此,也不再有人好意思求我理发。但是,三十年前我在青年点为人理发的情形仍在历历在目,只是被理的对象已换成了我的孩子。孩子已读高中,他1.78的个子,俨然像个大人。从其出生直到今天,他的理发由我包了,不是舍不得花那几个钱为儿子理发,我总觉得培养孩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更重要。同时,我希望儿子像我当年当知青时那样,能够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他人做点奉献,这是为人的本份。
但是,我至今没去过“发廊”、“发屋”。听说到那高档的地方,洗洗头、吹吹风,抹点发丝什么的,一次就宰你几十元甚至上百元……我总是觉得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