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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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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风流娘儿们”不风流

                                         

 

在中国,朱生豪译为《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的莎士比亚喜剧,因“风流+娘儿们=温莎”的缘故,成为莎剧中最有名的一部戏。也许,认真读过剧本的人并不多,关心英文剧名的人更少。其实,许多男人为表现男权至尊,都喜欢把剧名读成“温莎的风流娘们儿”(“娘们儿”的北京话读音为“泥丫门儿”)。

这部戏原名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梁实秋译为《温莎的风流妇人》,其中“风流”二字。台湾翻译家彭镜禧译为《快乐的温莎巧妇》,彭先生将‘Merry’解作“快乐的”。

19051230日,生于奥匈帝国的作曲家弗兰兹·雷哈尔Franz Lehar, 1870-1948)创作的轻歌剧《风流寡妇》The Merry Widow (Die lustige Witwe)在维也纳剧院首演,轰动一时,其中《风流寡妇圆舞曲》Merry Widow Waltz自此风靡欧洲,后传至全球,至今不衰。该曲又称《快乐的寡妇圆舞曲》或《晚会圆舞曲》。可见,Merry一词,既“风流”、又“快乐”,但比起“快乐”,人们似乎更爱“风流”。于是,“快乐的寡妇”一直“风流”下来。

《风流寡妇》堪称20世纪初的轻歌剧代表作,而这首《风流寡妇圆舞曲》乃剧中经典曲目。很有可能,朱、梁二前辈当初将Merry译为“风流”,正是受了这首“风流寡妇”舞曲的影响。不过,仅从剧情来看,莎士比亚这部“温莎”剧,写的是一肚子坏水儿的福斯塔夫要勾引温莎镇上的福德夫人和佩奇夫人,结果受尽两位忠贞的夫人捉弄,自取其辱。这两位夫人一点不风流。不玩笑,这部戏该叫《温莎的风流福斯塔夫》。

不知从何时起,开始流行一个说法:《亨利四世》中的福斯塔夫太令人着迷,在宫廷演出时,在国王宝座上看的女王逗得凤颜大悦。演出结束,女王便命莎士比亚务必14天之内,再写一部福斯塔夫坠入情网的戏。

跟这个说法比起来,另一法显得更靠谱:1596年底至1597年1月的某一天,女王观看了《亨利四世》(下),坎普饰演的福斯塔夫开心不已,她跟陪他看戏的表弟亨斯顿勋爵(Lord Hunsdon)乔治·卡里(George Carey, 1547-1603)说,她很乐意在一部新戏里看这个“老坏蛋”谈情说爱。

1597年3月17日,亨斯顿勋爵被女王任命为宫务大臣,成为宫务大臣剧团”新的庇护人。也就是说,莎士比亚1594年加入的剧团,如今成了“亨斯顿剧团”。因女王将4月23日嘉德勋章授勋日亨斯顿颁发嘉德骑士勋章,这位勋爵表弟为讨女王表姐欢心,命剧团编剧莎士比亚务必三周之内,写出一部福斯塔夫“谈情说爱”的新戏。

三个礼拜后,莎士比亚的奉命之作——五幕欢快喜剧《温莎的快夫人》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 完稿交差,剧团迅速排练。4月23日,莎士比亚生日这一天,该剧在女王行宫温莎堡(The Windsor Castle)首演。

这是一部娱乐性的闹戏,戏中的这个福斯塔夫与《亨利四世》(上下)剧中的那个福斯塔夫仅名字相同而已。从剧情来看,那个活生生有趣好玩儿的福斯塔夫,已在《亨利五世》剧中忧郁而死。这个福斯塔夫是莎士比亚受女王之命,硬生生令其艺术地在“温莎”剧中复活。凡没读过《亨利四世》,从未领教过那个“幽默”的“约翰爵士”风采神韵的读者,或许会天真地以为,这个遭两位快乐夫人耍弄的“愚笨”的“约翰爵士”是莎士比亚的匠心独运。

不是这么回事!

莎士比亚写“温莎”,至少借鉴了八个故事:14世纪佛罗伦萨作家塞尔·乔瓦尼·菲奥伦蒂诺《大羊》中“学生勾引师母的故事”;16世纪威尼斯诗人、作家乔瓦尼斯·特拉帕洛拉《快乐之夜》中“一个情郎同时追求两位夫人的故事”;《塔尔顿笑话集》中“情郎错把幽会计划预先告知情妇吃醋丈夫的故事”;英国军人作家巴纳比·里奇笔下“两个丈夫及其夫人的故事”;英格兰民间关于“猎人赫恩”的传说、及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变形记》中“亚克托安的故事”;诗人、剧作家约翰·利利所写希腊神话中牧羊人“恩底弥翁的故事”;16世纪意大利滑稽戏“嫉妒的喜剧”中的故事;1592年日耳曼公爵访问英格兰的故事。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八个原型故事打底子,莎士比亚不可能在14天之内“急就”出一部戏来,反过来,“温莎”剧再好不过地折射出,莎士比亚是一位旷世的天才编剧,他完全不在乎能否再造出那个福斯塔夫,而只在意能否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编出一部用这个福斯塔夫讨女王欢心的闹戏。

说来并不复杂,莎士比亚凭其绝顶聪明的编剧大脑,轻易就从八个原型故事里提取出了“温莎”剧情:一条主线,即福斯塔夫同时爱上两位夫人,反遭耍弄、蒙羞受辱的故事;多条副线及插曲,即两个丈夫(一个坚信妻子贞洁、一个猜忌嫉妒)及其夫人的故事;斯兰德与凯乌斯同时追求安妮·佩奇的“故事”;福斯塔夫向假扮成布鲁克的福德这位“吃醋丈夫”提前透露跟福德夫人“幽会计划”的故事;福斯塔夫扮成“猎人赫恩”、头戴犄角、遭“精灵们”百般羞辱的故事;埃文斯与凯乌斯决斗的故事;三个日耳曼人骗走嘉德酒店老板马匹的故事;芬顿与安妮·佩奇相爱、最后成婚的故事。如此,也不难理解,为何耍弄福斯塔夫的主线大戏在“温莎”全剧五幕共23场戏里,只有三场(第三幕第三场;第四幕第二场;第五幕第五场。)

理由很简单,莎士比亚深知在这个福斯塔夫身上榨不出多少油水,只能凭一连串副线故事与耍贫斗嘴的语言游戏撑起这部“欢乐”喜剧,向女王陛下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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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岁末感言:从未感受过的一种辞旧迎新

 


从2009年终岁末开始写头篇《岁末感言》,一岁一篇。这是第12篇,正好一轮。

活了大半辈子,对于“辞旧”、“迎新”,从未有过像此时这般真切的感受,它不再是一句客套的新年贺语。就在几天前,完成了人生第一次“跳槽”,辞“旧”,离开了供职34年的原单位,迎“新”,正式入职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感谢首师大不嫌,感谢外院不弃,终使我以半老之身遂了当一名教师的梦。同时,在此向暖心帮助的师、友衷心致谢!



未来的职业生涯将在这里度过,甘愿为此倾心奉献。

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乱了整个世界的节奏。一个又一个渺小、脆弱的生命个体,以及众多家庭,瞬间支离破碎,去往安息灵魂的彼岸。我忽然感到,生者之为生,似乎只在于幸运似的。

好吧,既幸而为生者,便努力活出生命的价值,也许这价值仅仅在于能做自己真心喜欢的事,别无其他。对于我,能力一般,水平有限,竟蒙命运之眷顾,能以读书、写作安身立命,足慰平生。。

受疫情之困,不仅半年居家,连计划好的西西里之行也化为泡影。2015年第一次西西里之旅,除首府巴勒莫之外,只去了阿格里真托的希腊神庙谷。但与西西里一见钟情,遂许愿再来,并期盼一定要去爬欧洲海拔最高的活火山——埃特纳火山。人算总不如天算,也属生命的无常。

还有一个没想到,今年异常勤苦,诚然,收获颇丰。4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傅译“注释导读本”《莎士比亚全集》之“四大历史剧”——《理查二世》、《亨利四世》(上下)、《亨利五世》。



此外,新译完成三部莎剧:《理查三世》、《亨利八世》和《温莎的快乐夫人们》,写完三篇莎剧导读:《<亨利六世>导读》、《<理查三世>导读》和《<亨利八世>导读》。

说到“温莎”一剧,不免想多说几句。这部戏原名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朱生豪将其译为《温莎的风流娘儿们》,梁实秋译为《温莎的风流妇人》,其中都有“风流”二字。彭镜禧译为《快乐的温莎巧妇》,彭先生将‘Merry解作“快乐的”。

窃以为,也许朱、梁二前辈当初将其译为“风流”,是受了20世纪初那首著名舞曲“风流寡妇”(‘The Merry Widow’)的影响。反正单从剧情来看,是一肚子坏水儿的福斯塔夫爵士要勾引温莎镇上的福德夫人和佩奇夫人,结果反被两位忠贞的夫人捉弄。

显然,在中文语境里,“风流”一经与“娘儿们”(尤其“娘们儿”)组合,便具有了特定的贬义。事实上,这两位夫人一点不风流。不无玩笑地说,此剧叫《温莎的风流福斯塔夫》最贴贴切。由此,我想索性以“温莎”剧为例,写篇长文,谈谈莎剧阅读、翻译、研究需正本清源的问题,并阐明这样一个理念,即无论哪个莎剧中文译本,都仅是多种中译本之一。至少作为莎剧研究者,显然不能只以某一个中译本为底本!因为莎剧本身是一个打开的、言说不尽的文学世界,是丰富、博大的知识海洋,只有不断求知、问学,才能真正推进莎剧的阅读、翻译与研究。译事乃圣事,唯满怀敬畏,方能层楼更上。

再者,值得记下一笔的是,整理完成《陈西滢日记、家信》,连注释共计63万字。

小滢是陈西滢和凌叔华夫妇的独女今年90岁。我与她的交往始于1991年。时,我刚翻译完凌叔华的英文自传体小说《古韵》,由恩师萧乾先生推荐给台湾业强出版社,需小滢签署一份授权书。正值小滢她的英国汉学家丈夫秦乃瑞来京,我前去拜望。自此,我与持续交往,至今整整30个年头。

曾跟小滢开玩笑一定上辈子欠他父母一笔债,否则,便不会在1990年以25岁韶华之年译完她母亲的《古韵》之后,又于2020年以55岁半老之,来整理她父亲写给她的家信和日记

在长达七个半月的过程中,我不时感叹,这批写1943-1946年家信、日记,堪称弥足珍贵、而又鲜活异常的“新”史料,是最文采、妙趣的“西滢闲话”。透过它们,不仅了解与鲁迅打过笔仗的西滢之真实为人,更可侧面了解与他密切交往的同时代中外各界人士:胡适、宋子文、宋美龄、晏阳初、费孝通、林语堂李卓敏、蒋廷黻、顾维钧、王世杰、杭立武、李四光、熊式一、蒋彝、杨振声、萧乾、叶君健、李约瑟、罗素、汤因比等等等等,亦有助于从中寻觅那个时代国际政治交往和中外文化交流的“萍踪侠影”

这一珍贵史料得以顺利整理完成,岁末之际,我愿向两位女士表达由衷谢意。一位是小滢,从开始整理,我俩(一老年,一中年)便开始了每天下午到晚上至少三四个小时如情侣般的微信密电往来,以至于大功告成之后,缺了微信的热络,小滢觉得十分失落。在家信、尤其日记中,有大量的英文人名、地名、书名、电影名、机构名、广播剧名及专业术语,加之西滢先生英文书写十分潦草,难以辨认,我经常给小滢发微信截屏,向她讨教,以便做出大量注释。但对有些英文书写,小滢也莫可奈何。因此,必须向另一位女士致谢,她就是英国莱斯特大学“口笔译研究中心”主任应雁老师。我十分敬佩应老师的神奇本领,每次向她讨教问题,她都又快又准地迎刃解决。毋庸讳言,这些注释本身属于手稿学学术研究的范畴。

至此收尾。这是写《岁末感言》12年来走笔(敲电脑)最短的一篇。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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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议莎翁”之八:莎士比亚的历史剧




 

1. 莎士比亚历史剧的前后关联(上)

莎士比亚一生共写下10部历史剧,按约定俗成的写作时间排序,先后为“第一个四部曲”:《亨利六世》(上中下,1590-1591)和《理查三世》(1593);然后是“第二个四部曲”:《理查二世》(1595)、《亨利四世》(上下,1597)、《亨利五世》(1598);另外两部是《约翰王》(1596)和与约翰·弗莱彻(John Fletcher1579-1625)合写的《亨利八世》(1612)。

顺便一提,弗莱彻是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 1566-1625)时代的剧作家,也是莎士比亚所属“国王剧团”(King’s Men)的同事,除了《亨利八世》,他还与莎士比亚合写过两部悲喜剧:《两个贵族亲戚》The Two Noble Kinsmen和《卡丹纽》Cardenio(又名《将错就错》,后来失传。)两剧均写于1613年,这之后,莎士比亚从伦敦告老还乡,回到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德,三年后去世。

若按莎剧中塑造的这些国王们历史上的在位时序排位,这10部戏的先后次序应为:《约翰王》;“第一四部曲”(《理查二世》、《亨利四世》(上下)、《亨利五世》);“第二四部曲”:《亨利六世》(上中下)、《理查三世》;《亨利八世》殿后。

简言之,这10部戏以舞台剧形式折射出英格兰王国从约翰王(King John, 1166-1216)1199年登上国王宝座,到1547年亨利八世(Henry 1491-1547)去世近三个半世纪“莎士比亚的英国史”,其中尤以两个相联的四部曲,集中展现了从1377年继位的理查二世(Richard1367-1400)到1485年覆灭的理查三世(Richard 1452-1485)“莎士比亚的百年英国史”。

诚然,在约翰王到理查二世之间,有亨利三世(Henry 1207-1272)、爱德华一世(Edward , 1239-1307)、爱德华二世(Edward 1284-1327)和爱德华三世(Edward 1312-1377)四位国王;在亨利六世(Henry 1421-1471)和理查三世之间,有爱德华四世(Edward , 1442-1483)和爱德华五世(Edward , 1470-1483)两位国王;在亨利八世之前,还有一个亨利七世(Henry 1457-1509,这七位国王莎剧中没写。

纵观这10部历史剧,撇开远在13世纪的约翰王和最后一个亨利八世,两个四部曲几乎全景呈现了从1399年篡位登基的亨利四世(Henry 1367-1413)开始,历经亨利五世(Henry 1397-1422)、直到亨利六世结束整个60多年的兰开斯特王朝(House of Lancaster)。生于1564年、卒于1616年的莎士比亚生活的时代,则横跨了都铎王朝(House of Tudor)亨利八世之女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1533-1603)和斯图亚特王朝(House of Stuart)的开朝之君詹姆斯一世两个时代。

虽说莎剧中的英国史并非真实的英国历史,莎剧也只为写人物,不为写历史,但莎士比亚塑造的这些国王们,有一点严格按史实而来:约翰王、亨利四世、理查三世是篡位者,理查二世、亨利五世、亨利六世、亨利八世,都是合法继承王位。莎剧《理查二世》正是截取理查二世执政的最后两年,艺术再现亨利·布林布鲁克废黜理查王,成为新王亨利四世。

单从写作时间看,写于1590年的《亨利六世》(中),1594年在伦敦书业公会以《约克和兰开斯特两家望族的争斗》Contention of the Two Famous House of York and Lancaster登记在册,是莎士比亚的第一部历史剧;写于同年的《亨利六世》(下),即《约克的理查公爵的真实悲剧》True Tragedy of Richard Duke of York,是其第二部历史剧;写于1591年的《亨利六世》(上)是其第三部历史剧。

 



2. 莎士比亚历史剧的前后关联(下)

显而易见,由《亨利六世》(中下)两剧中的两段台词或可推定,莎士比亚在动笔之初,不仅心里已有写国王系列剧的打算,且在艺术上有了大致构想,即围绕王位继承权这一核心主题,戏剧性地挖掘这些国王们什么前因招致什么后果的历史命运。毋庸讳言,这一构想应直接源于霍尔《编年史》前言中的这句断语——“国王亨利四世乃大混乱、大分裂的源头、祸根。”

先看《亨利六世》(中)第二幕第二场,约克公爵向索尔斯伯里和沃里克讲述自己享有王位继承权,追溯到爱德华三世及其七个王子,(七在当时幸运数字)并将七个王子逐一列举,随后,以理查二世之死梳理了一下历史脉络:

 

    爱德华黑王子在他父亲生前已过世,留下独子理查,爱德华三世死后,理查继承王

位,直到冈特的约翰的长子、继承人兰开斯特公爵亨利·布林布鲁克加冕成为亨利四世,

他夺取王国,废黜合法国王,把理查可怜的王后送回法国娘家,把理查送到庞弗雷特:

就在那儿,如你们所知,他用奸计害死了无辜的理查。

 

再看《亨利六世》(上)第二幕第五场,关在伦敦塔中的埃德蒙·莫蒂默伯爵,对他侄子理查·金雀花(Richard Plantagenet,1469-1550)——未来的约克公爵、法兰西摄政王——说:

 

    亨利四世,当今这位国王的祖父,把他堂兄——爱德华三世的长子,爱德华国王的

合法继承人、第三代嫡亲,给废了。他在位期间,北方的珀西父子对他非法篡位心怀抱

怨,竭力拥戴我继承王位。

 

接着看《理查三世》第三幕第三场,关在庞弗雷特城堡将被处死的里弗斯勋爵,想起理查二世死在这里,不由悲从中来:

 

    啊,庞弗雷特,庞弗雷特!啊,你这血腥的牢狱!贵族们的不祥之地,死亡之所!

在你罪恶的围墙里,在这儿,理查二世被砍死了。而且,为让你这惨淡之地更遭诽谤,

我们把无辜的鲜血供你啜饮。

 

在此,回首看一下《亨利五世》第四幕第一场结尾处,决定生死的阿金库尔战役即将打响,亨利五世祈祷上帝:

 

    别在今天,啊!上帝,啊!别在今天,想起我父王图谋王位的罪孽!理查的骸骨,

我已重新埋葬;我为他洒下痛悔的泪水,比他遇害时流的血还多。

 

总之,布林布鲁克是英格兰王国有史第一位谋朝篡位的国王,攫取理查二世的王冠,成了他当上亨利四世之后不时忏悔的君王之罪,并不断招致贵族、主教们兴兵反叛,因此,早在他登基之初(《理查二世》剧终落幕之前),便立誓要以远征耶路撒冷来赎罪:“我要做一次远航,前往圣地,把这血污从罪恶之手上清洗

也许理查王到死都没想明白:他像先辈国王们一样,自认为在国王加冕典礼上涂了圣油,就是上帝在尘间的代理人,如第三幕第二场卡莱尔主教安慰从爱尔兰回到威尔士的理查王所言:“既然上帝以神力使你为王,他就有力量不顾一切让你保有王位。”何以被废?

千真万确,理查二世是合法的国王。但他是治国有方的合格君王吗?

君王之罪谁人定?如第四幕第一场,当布林布鲁克在威斯敏斯特宫大厅刚向议会宣布“以上帝的名义,我登上国王的宝座”之时,卡莱尔主教随即发出天问:“以圣母马利亚起誓,上帝不准!……哪个臣民能给国王定罪?这儿在座的谁不是理查的臣民?对罪恶昭彰的盗贼尚不能缺席审判;何况对上帝威严的象征,他的统帅、他的管家、他选定的代理人,涂过圣油、加过冕、掌权多年的一国之君?

难道莎士比亚只管写戏,不管解答?

也许答案在《亨利五世》里。



 

3.《理查二世》中作为陪衬的冈特和约克(上)

梁实秋在其《理查二世》译序中指出:莎士比亚为凸显理查二世的性格,在把布林布鲁克作为戏剧陪衬之外,为追去戏剧效果,不惜歪曲史实。以理查的叔叔、兰开斯特公爵冈特的约翰为例,历史上的冈特并非一个爱国者,他不仅早有不臣之心,且治国理政和军事指挥才能均十分平庸,对激起瓦特·泰勒领导的农民暴动,负有巨大的政治责任。但在剧中,莎士比亚为反衬理查王的专横跋扈,刻意把老冈特理想化为一位具有拳拳爱国之心,且性情耿介、敢直言进谏的忠臣。

莎士比亚亲眼见证过1588年英格兰海军击败强大的西班牙无敌舰队之后伦敦民众的狂热,并深切体会到,这持续不衰的爱国情,仿佛给伊丽莎白女王统治下的英格兰王国注射了一针强心剂。他对农民暴动毫无兴趣,《理查二世》对瓦特·泰勒只字未提。

其实,这正是莎士比亚写历史剧的初衷,即通过舞台演绎剧情,再次激起、呼应民众的爱国情怀。从为剧团和自己挣钱的角度,说到家,观众喜欢什么戏,他写什么戏。比如,观众醉心于爱国情怀,第二幕第一场,他就借“垂死”的老冈特之口“造”出一篇著名的爱国宣言:这一历代国王的宝座,这一君王权杖下的海岛,这片适于君王的国土,这处马尔斯罗马神话中的战神的居所,这另一座伊甸园——地上的天堂;……这神圣的福地,这疆域,这王国,这英格兰,这乳母,这孕育君王的胎宫,曾因其血统强大令人敬畏,又因其业绩威名远扬,……这片拥有如此可爱灵魂的国土,这片可亲可贵的国土,这片誉满天下的国土,……”【2.1】而在此之前,遭放逐的布林布鲁克离别故土,与父亲冈特告别时,也由衷表达出对母国不舍的爱恋:“英格兰的土地,再见;芳香的故土,再见;这故土仍是承载我的生母和奶娘!不管流落何方,这一点我张口夸耀:尽管遭了放逐,我乃地道的英国人。【1.3】

毋庸讳言,从整个剧情看,莎士比亚为凸显理查二世的性格,把所有人物都当成陪衬,诚然,每个角色的陪衬作用各有侧重。拿理查的两位公爵叔叔冈特和约克来说,一刚一柔,恰从两个侧面反衬理查的昏聩、暴虐。冈特对理查从不顾及脸面:“我看不清我的病,却看得清你的病。你临死的病床并不比你国土小,你卧病在床,名誉病入膏肓。……你现在的法律地位只不过是法律的奴隶。”【2.1】这话自然会激怒理查。

冈特出场时间不多,到第二幕第一场就被理查气死了。由此看,布希、格林这两个理查的马屁精在剧中的陪衬作用也值得一提,这两个小人物戏份很少,第三幕第一场便被布林布鲁克在布里斯托军营下令处死。但莎士比亚颇具匠心地让他俩在死前,为理查和布林布鲁克的对比发挥出非同一般的戏剧效果,在下令将布希、格林这两个理查的心腹亲信处死之前,出于法律原因,布林布鲁克历数他俩的罪行:“你俩把一位王子、一位尊贵的国王引入歧途,一个血统高贵、相貌威仪的幸运儿,被你俩陷入不幸、彻底损毁:你们用罪恶的时刻暗指俩人带着过往四处淫荡离间国王和王后,打破了他俩愉悦的床笫之欢,你们的恶行叫美貌的王后以泪洗面,玷污了她秀媚的双颊。我,——生在王室贵胄之家,本与国王是血缘近亲,手足情深,直到你们叫他对我心生误解,——在你们的伤害下缩起脖子,跑到异乡的迷雾里吐出我英国人的叹息,啃着放逐中的苦涩面包;而这时,你们却侵吞我的财产,开放我的猎场王室贵族专有围起来供消遣娱乐的狩猎场,砍伐我的树林,扯下我窗户上的家族盾徽,把我的家族纹章捣毁,弄得我除了人们对我的口碑和我的一腔热血,再无任何标记向世人证明我是一个贵族。”【3.1】

理查是个矛盾体。莎士比亚是个矛盾体。谁人不是矛盾体?



 

4.《理查二世》中作为陪衬的冈特和约克(下)

与性情刚烈的冈特形成对比,约克不仅待人宽厚,对理查甚至堪称愚忠,并尽力维护,当重病在身的冈特表示要在临死前对理查提出“忠告”,约克明确告知:别自寻烦恼,也别白费力气,一切忠告对他耳朵都是徒劳。”换言之,约克早对理查被一群马屁精包围十分不满,但他深知国王“耳朵里塞满了奉承话,比如,对他至尊王权的赞美:……世上刚一推出什么时髦玩意儿,——只要是新的,甭管多拙劣,——不都很快钻他耳朵里嗡嗡响吗?欲望向来反叛理性的思考,此时进谏,太迟了。

但同时,约克始终在试图化解君臣间的矛盾,而对此,理查始终无动于衷。有意思的是,不论约克怎么发脾气,理查王对这位叔叔的忠心深信不疑,在他挥师远征爱尔兰之前,特命约克担任总理国内事务的大臣。但约克心里明镜一样,当流放中的布林布鲁克趁机重返英格兰,试图夺取王位之时,约克选择站在“正义”一边。

不过,莎士比亚刻画人物十分节制,他并未让约克一下子和“正义”站在一起,而是安排约克率领临时拼凑起来的王军,在格洛斯特郡荒野,面对布林布鲁克和诺森伯兰合兵一处的叛军时,先声夺人,义正辞严地训斥犯上作乱、称呼他“仁慈的叔叔”的侄儿布林布鲁克。一方面,约克深知布林布鲁克蒙受冤屈,被理查剥夺一切财产和爵位,但另一方面,他坚决反对兴兵作乱,因为理查是上帝膏立的国王,神圣不可侵犯!

因而,当布林布鲁克反问约克:“仁慈的叔叔,让我知道何罪之有:我触犯了哪条法律,还是品行不端?”约克的回应毫不容情:“你的性质最恶劣,——聚众谋反,犯下伤天害理的叛国罪:你被放逐了,却在期满之前回到此地,以武力反抗你的君主。

可是,审时度势的约克心里清楚,两军一旦交兵,自己所率王军根本不是对手,必惨败无疑。而在布林布鲁克成为亨利四世之后,约克又对新王表现出十足的愚忠,他甚至不惜出卖亲生儿子奥默尔,告发他参与谋害国王,并恳请国王对奥默尔绝不容情、处以极刑。若非约克公爵夫人及时赶到王宫,豁出命为儿子求情,奥默尔恐性命难保。

尽管剧中发生在冈特和约克身上的剧情,多为莎士比亚编造,但这两个角色都实有其人、史上留名,剧中的王后、园丁和马夫这三个角色及情节,则全是莎士比亚编造。第三幕第四场,约克公爵府中花园,园丁吩咐两个仆人修枝剪草,仆人甲把花园比作国土,发了一番议论:“一整个国土,长满野草,她最美的花儿都憋死了,果树没人修剪,树篱毁了,花坛乱七八糟,对身体有好处的药草上挤满了毛毛虫。”接着,园丁长篇大论:“那个人指理查二世干瞅着这杂乱的春天放手不管,现在自己也到了深秋;在他宽大叶子下遮阴的那些杂草,看似扶着他,实则侵蚀他,……他没像我们修整花园似的治理国家。”显然,莎士比亚意在通过一个普通园丁之口,反衬理查在治国理政上是一个昏聩无能的国王。

第五幕第一场,莎士比亚以充满同情的笔,把理查与王后在伦敦通往伦敦塔一条街上的生死诀别,写得酸楚不已,令人唏嘘:


 

        理查王    若俩人在一起,二人同哭,悲痛也能合二为一。

                      你在法国为我哭泣,我在这里为你洒泪;

                      既然再近无法相聚,不如索性各自远离。

                      走吧,你用叹息、我用呻吟,计算路程。

        王后          谁的路最远,谁的悲吟最长。

        理查王        我一步两叹,我走的路程短,

                      沉重的心情,把我的路拉长。

                      来,来,简短向悲伤来求爱,

                      可一旦成婚,悲痛绵绵无期。

                      用一吻来堵嘴,默然两分离;(二人亲吻)

                      给你我的心,你把我心带走。

        王后          还我我的心;若安守你的心,

                      悲痛会杀它,这不是好法子。(二人再吻)

                      好了,我已收回我心,走吧,

                      我会尽力用一声悲吟杀死它。

        理查王        纵有哀痛骄纵,如此两相依:

                      再次告别;其他让悲伤诉说。(同下)

 


谁会将此时这个已从神授的君权宝座上遭废黜,正与夫人悲悲切切、深情吻别的凡夫俗子,同昔日那个“我天生不求人,只知下命令”【1.1】,飞扬跋扈、颐指气使的国王联系起来吗?

其实,这正是莎士比亚赋予王后在剧中发挥的角色作用,即以其成年形象凸显作为丈夫理查有其通人性、近人情的一面。试想,此处若照史实来写,年仅10岁的伊莎贝拉王后和理查之间怎能有如此绵绵不舍的深情厚爱?另外,第五幕第五场中马夫的角色作用情同此理,莎士比亚并未依据史实写关在伦敦塔中的理查与威廉·比彻姆爵士等几位客人共用晚餐,而只安排马夫前来庞弗雷特地牢探监,让马夫成为理查在世间唯一仅存的“高贵的朋友”。这也是莎士比亚写悲剧屡试不爽的妙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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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译莎翁”之《福斯塔夫与哈尔王子》,《书屋》2019年第8期。)

 

                                福斯塔夫与哈尔王子

    如梁实秋所言,“福斯塔夫不是一个简单的丑角。他的复杂性几乎可以和悲剧的哈姆雷特相提并论。他在《亨利四世》里所占的重要性远超出寻常丑角的比例。上篇一共19场,福斯塔夫出现了9场,第2、5、7、10、12、15、17、18各场都有他的戏。在没有露面之前,他在帷幔后面鼾声雷动,已引起了观众的大笑。他的颟顸,他的天真,他的妙语连珠,他的饮食男女的大欲,使得他成为一个又好玩又可爱又可恶的东西。这样,莎士比亚破坏了一出戏之应有的‘单一性’,使得历史剧变了质。但是哪一个观众或读者能舍得不要这一个特殊的角色呢?”

两篇相较,下篇结构松散,剧中许多人物与观念都是上篇的扩展和延长。例如:酒店老板娘在上篇只是走一过场,下篇发展为桂克丽夫人;福斯塔夫对如何通过招募新兵赚钱,上篇只在第四幕第二场嘴头说说,下篇扩展为整个第三幕第二场。上篇,福斯塔夫只是给哈尔捧场的次要人物,下篇则变成主要角色。


                                                (坎特伯雷大教堂里的亨利四世与王后墓)

亨利四世在全剧中分量不多。与其说该剧是“亨利四世的悲剧”,倒不如说它是“福斯塔夫的喜剧”。

喜剧性穿插过多,导致其在整个结构中喧宾夺主,但从另一方面看,福斯塔夫这个角色充分成长,成为莎士比亚幽默人物最成功的代表,恰是一大收获。

除了福斯塔夫这个人物,关于这出戏的政治寓意,梁实秋所说最为关键:“历史上的亨利五世(即此剧的哈尔王子)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心目中,是英国最伟大的英雄,最英武的国王,因为他统一全国扬威域外。他是万民拥戴的偶像。莎士比亚无疑的也抱着同样的一份爱国的心情。所以他在两篇《亨利四世》和一篇《亨利五世》里,一心一意的要形容这一位英主,其他人物均是陪衬。”

由此便能理解,莎士比亚在剧情中对福斯塔夫与哈尔联手戏的编排其实不多,能算上正戏的只有三场:上篇盖德山抢劫之前的第一幕第二场,野猪头酒店的第二幕第四场;下篇野猪头酒店的第二幕第四场。除了这三场,其他两人同时出场的戏,都只算过场戏。而这三场中,又只有上篇第二幕第四场堪称唯一的联手大戏。

先来看上篇第一幕第二场,福斯塔夫死说活说要拉哈尔去抢劫,哈尔惊叹:“谁?我,去抢劫?做贼?以我的信仰起誓,不干这事儿。”福斯塔夫马上反讽:“你要是连十先令的胆子也没有,那你既不守信,又没血性,还不够朋友,身上没半点儿皇家血统。”最终,是波恩斯捉弄福斯塔夫,“叫他出丑”的主意让哈尔动心。也就是说,王子没参与抢劫客商的匪盗行为,他只与波恩斯一起劫了福斯塔夫的劫财。而且,最后,他把抢来的钱财都物归原主。

但有能吹牛的福斯塔夫参与本身,就足以让盗匪盖德希尔产生这样的错觉:“其他几条好汉,你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劫道儿只为寻开心,给干这行的添光彩;一旦事情闹大,真有人来查,他们也会顾忌脸面,把一切摆平。我这帮哥们儿可不是平地抢劫的毛脚贼,也不是为六便士打闷棍的主儿,更不是一脸大胡子的酒鬼;他们是生活安逸的贵族、市镇官员,全都来头不小,”【2.1(上)】这是戏剧构思的需要,因为盖德希尔怎么可能预知哈尔同波恩斯商量好,要劫他们。

 


                                                   (“幽默”的大肚子福斯塔夫胖爵士)

再来看下篇第二幕第四场,这一场几乎是囊括了福斯塔夫、巴道夫、桂克丽、道尔、侍童、皮托等一大群人的闹戏,其中穿插哈尔和波恩斯假扮店伙计再次捉弄福斯塔夫。哈尔以福斯塔夫背后诽谤他为由,佯装要处置他,福斯塔夫赶紧抵赖:“没诽谤,内德,天地良心,诚实的内德,一点儿没诽谤。我在歹人面前说他不好,是防着坏人爱上他。——我这样做,算尽到了贴心朋友和忠诚臣子的一份心,你父亲该感谢我才对。不是诽谤,哈尔。——没一点儿诽谤,内德,一点儿没有。——没诽谤,真的,孩子们,没诽谤。”在这一场景,哈尔与福斯塔夫斗嘴的联手戏没占多少戏份,而剧中像这样耍贫逗趣的对话不胜枚举,这些都是为使剧情具有闹剧色彩,吸引观众设计的。莎士比亚写戏之初可能没想到这样写会使闹戏喧宾夺主,当然,也有可能为使闹戏吸引观众故意为之。

为何如此设定?可明显看出,是莎士比亚出于维护哈尔形象的周全考虑,他不能总让哈尔跟福斯塔夫在一起毫无止境地胡闹,既不让他参与盖德山抢劫,也不让他与妓女鬼混,更不让他有任何福斯塔夫那样贪赃枉法、坑蒙拐骗的做法,而只让他拿福斯塔夫开涮、取笑、逗乐、打趣、调侃、讥讽。这从他俩戏谑的彼此互称便可见出:福斯塔夫登台亮相开口第一句台词,是在第一幕第二场从酣梦中醒来对王子所说:“喂,哈尔,孩子,这会儿啥时候了?”。整个剧中,只有福斯塔夫和波恩斯称呼王子“哈尔”。在福斯塔夫眼里,哈尔永远是他的“乖孩子”、“亲爱的调皮鬼”、“一个最会打比方、调皮捣蛋,——又十分可爱的亲王。”调侃的称呼里不失恭敬。反过来看哈尔,他不仅给福斯塔夫起了好多绰号,每一个绰号里都藏着鄙夷的差评:“婊子养的肥肉球”、“肥佬”、“无赖”、“大酒桶”、“大皮囊”、“罪恶”、“邪恶”、“恶棍”(中世纪道德剧中的角色)、“白胡子老撒旦”、“肿胀的杰克”、“肥肥的肉垫”、“婊子养的点蜡的肥油”,还有一连串说出口的“蠢胖子,榆木疙瘩,婊子养的,下流的,腻乎乎的,肥得流油的”,等等。

可以说,哈尔从没信任过福斯塔夫:“约翰爵士说话算数,——魔鬼也会依约行事,因为‘该归魔鬼的都归魔鬼’,他对这句谚语从没食过言。”在哈尔眼里,福斯塔夫只拿忏悔耍嘴皮子,根本不信上帝,连波恩斯拿福斯塔夫打趣,叫他“悔过先生”。哈尔更是当面表示不屑:“你真会悔改!——祷告一完,就去抢钱。”因此,哈尔早把“这帮人看透了”,他盘算好要学太阳,暂时跟“恶浊的乌云”凑一块儿,只为将来“冲出要把它窒息的邪恶、丑陋的云雾”的时刻“再现辉煌”,“我一旦抛弃放浪形骸,”“要让自新在过错上闪光;”【1.2(上)】


                                            (《亨利四世》中手捧王冠志向远大的哈尔王子。)

饱食终日,过一天算一天的福斯塔夫,怎能知晓哈尔深谋远虑的宏伟志向!他把一切都挂在哈尔身上,他自作聪明地以为,人呀,用黏土捏成的蠢东西,脑子里造不出什么像样儿的笑料,不是我造的,就是造出来用在我身上。我不仅自己长脑子,别人的脑子也是因我才有的。1.2(下)】因此,他甘当哈尔的笑料,只为有朝一日位高权重、威风八面。他常对哈尔把“等你当了国王”挂嘴边,因为他最担心哈尔当了国王之后变心。他在酒店吃喝玩乐一切开销,都是哈尔买单。这令他无比感动:“你是继承人,这儿的人谁都知道,——可是,请问,亲爱的调皮鬼,等你当了国王,英格兰还有绞架吗?盗贼的勇气还照样受挫,叫法律这个老丑角儿用生锈的嚼子勒住吗?等你当了国王,一个贼也别吊死。”同时,他又反过来怪哈尔:“你把我害惨了,哈尔,——上帝宽恕你!认识你之前,哈尔,我啥都不懂。如今,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没比一个坏蛋好多少。我一定要放弃这种生活,一定得放弃。不然,我就是一恶棍。我才不会为基督世界里一个国王的儿子下地狱。”【1.1(上)】

有了这一层,福斯塔夫才似乎对哈尔更加深信不疑,否则,他也不至于在闻听哈尔成为亨利五世之后,本能的第一反应是“英格兰法律我说了算”【5.3(下)】可对此,哈尔早想好了,一旦“当了国王”,便立刻用太阳(太阳是王室的象征)把“恶浊的乌云”(福斯塔夫及其同伙儿)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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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议莎翁”之《易装喜剧及其他》,《书屋》2019年第8期。)


                                      莎士比亚的易装喜剧


在莎剧中,“男扮女装”和“女扮男装”的情节多次出现,在舞台上的呈现受演员和化妆技术所限,观众可能一望即知是同一个人。现在国内也有很多电视剧里有类似情节,但演员扮相不到位经常被观众吐槽,被当成是剧组不走心和忽悠观众的罪证大加抨击。

设问一下,为什么莎剧中类似情况可以以“戏剧”为由被轻轻放过,甚至可以理解为观众与演员间的一种默契,而现在的电视剧里这样的情况就会被严厉指责?这体现了观众和表演者之间关系怎样的变化和不同?莎剧在英国反复上演,每一个演员和剧组都会在舞台表演中注入自己的理解,这些不同版本的表演是对于读者和观众理解莎士比亚的重要资料。但是在国内这一部分是很少的。您觉得未来莎士比亚作品的舞台表演和观众之间的互动在国内的发展前景是什么样的?

    简言之,这在今天似乎是个无解的难题,而对于生活在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家们来说,“易装”是他们惯用的喜剧手段。这是由时代决定的!理由很简单,当时女王治下的英格兰,尽管戏剧开始勃兴,伦敦的剧院越开越多,却明令禁止女性登台表演。舞台上的女性角色均由男性扮演。

这为舞台上女扮男的“易装”喜剧提供了天然便利,因为舞台上的“她们”原本就不是女儿身,当“她们”一旦通过“易装”自然天成地“回归”男性,便等于“她们”在以面庞、体型、骨骼、肌肉、身高、嗓音等与生俱来的所有男性特征本色出演。扮演“她们”的演员连束胸都不用,对如何消除女性特征绝无后顾之忧。“她们”真身就是男人!假如“她们”愿意,连假胡须都不用戴,胡子会从“她们”脸上滋长出来。在舞台上,“她们”跟“他们”属于雌雄同体,毫无区别。

“易装”喜剧是莎士比亚的拿手好戏,他最精彩的两部“易装”喜剧,当属“四大喜剧”中的《第十二夜》和《皆大欢喜》。在这个层面可以说,莎士比亚只属于他那个时代到剧场看舞台演出的观众。那个时代,在剧场里看戏的观众,心里始终清楚,舞台上的“她们”不仅是由年龄或大或小,相貌或美或丑,身材或高或矮,体型或胖或瘦的男人饰演的女性角色,还经常出演一号主人公。在莎士比亚的喜剧里,最典型莫过于《第十二夜》中的贵族少女薇奥拉,“易装”之后,变身为奥西诺公爵的侍童“男仆”切萨里奥;《皆大欢喜》中遭放逐的西尼尔老公爵的女儿罗莎琳德,经过“易装”打扮,化身成高大英俊的“美少年”加尼米德。

这本身已是绝佳的喜剧佐料,加之剧中穿插大量由“易装”带来的阴差阳错的误会,以及按剧情所需制造和配置的令人捧腹的闹剧、笑料,浓烈、欢快、热闹的喜剧效果自不待言。比如《第十二夜》,奥西诺公爵爱上伯爵小姐奥利维亚,奥利维亚却爱上替他前来求爱的切萨里奥(薇奥拉),而薇奥拉(切萨里奥)深爱着自己服侍的主人奥西诺;再如《皆大欢喜》,奥兰多与罗莎琳德一见倾心,彼此相爱,等他俩各自逃难避祸,来到阿登森林以后再相逢,相思痴情的奥兰多认不出“易装”成加尼米德的罗莎琳德,而这位女扮男相的英俊少年,为考验奥兰多对“她”的爱是否真心,一定要他向“他”求爱。从中亦可见出两位少女的另一点不同,薇奥拉始终在被动中等待或寻求主动,罗莎琳德则将爱情命运牢牢握在自己手中。若以现代视角观之,会觉得这样的情节十分滑稽,简直幼稚得可笑。所以,这样的喜剧只能发生在剧场里。

英国文艺复兴鼎盛期的莎士比亚,塑造了许多鲜活的、散发着浓郁人文主义气息的女性形象,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朱丽叶,《威尼斯商人》的波西娅,《哈姆雷特》中的奥菲莉亚,《奥赛罗》中的苔丝狄蒙娜、艾米莉亚,《李尔王》中考狄利亚,等等。但仅就“易装”喜剧而言,最典型、亮丽的女性形象当属薇奥拉和罗莎琳德。诚然,虽不能因莎士比亚写了“易装”喜剧,便把他视为一个女性主义者,但他已把女性当成像男性一样的人来看待。难能可贵的是,莎士比亚以“易装”喜剧的方式,让舞台上装扮成男性的“她们”,以男性的身份替女性发声,尤其发出那些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难以言说,甚至羞于启口的内心感受和爱意情愫,其中包括对于男性(男权)的态度和批评。比如,《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场,“易装”成切萨里奥的薇奥拉,以男性身份对奥西诺公爵说:“女人对男人会有怎样的爱,我再清楚不过:说实话,和我们一样,她们的爱也出自真心。”“我们男人可能说得更多,誓言更多;但的确,我们对爱的炫耀比爱意更多,因为我们总是证明自己,誓言太多,真爱太少。”在《皆大欢喜》第四幕第一场,身着男装的美少年加尼米德嘴里说着男人的话,言下之意却是女性的真情告白,“她”不信什么爱心恒久不变的鬼话,认为“男人求爱时像四月天,一结婚转眼变成十二月天:少女在少女的时候是五月天,一朝为人妻,天就变了。”


                                            (莎士比亚故居主题展展墙上的《第十二夜》剧情雕像。)


显然,“易装”不仅使舞台表演变得热闹、好看,喜剧效果跃然提升,更使扮演“她们”的男演员,在那么天然地换掉凸显性别特征的女装,挣脱了由女装带来的性别束缚之后,可以自由施展作为男人的智慧、才华和能力。在舞台上表演的那一刻,“她们”是男人,不是女人。撇开舞台表演不谈,仅就人物形象而论,无论薇奥拉还是罗莎琳德,都是独具风采神韵、卓尔不凡的时代女性,《第十二夜》和《皆大欢喜》也因她俩活色生香、魅力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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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按:这是一份别致的作业,写来十分有趣,来自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植物学专业。


                                                (斯特拉福德镇莎士比亚就读过的学校)


当“莎剧”遇见“元曲”

张巧关

 

书生赴京求学,期年,今当别离。京园学究,获感颇丰。忆昔,引子安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叙怀,欲歌文咏志,但似汹涌波涛,或一言难尽。承蒙恩师厚教,获益匪浅。书生才学鄙陋,略作其文以敬上。

 

作为一位理科出身的求学书生,虽于高中听讲之时初步了解到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及其“经典作品”,但并未完整深入地阅览过一部莎士比亚的作品。且言课务繁杂,实在惭愧,应是没有养成欣赏和品位文学、文化作品的习惯。

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是一个丰富的世界,一个“经典化”的世界,一个开放的世界。

在此之前,书生荣幸地初步观览了《当卢浮宫遇见紫禁城》历史纪录片,由此借鉴作为此题,对作题来源灵感的提供者们表以最诚挚的感谢!

回顾历史,时代巧合,让人不禁慨叹。在相近的时代,世界上涌现了许多对后世影响极大的前辈、“大家”们,譬如孔子、苏格拉底,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莎士比亚、汤显祖等。或许这样强加的、认为的假设,如此相提并论、比较,显得有些人为化、主观化,但历史的客观发展,事物在前进与曲折的统一的过程中演变,似乎也不会因个人主观意志、假设而发生变化。

书生非科班出身,作为非专业学究者,在前辈们和专业研究者(研究“莎剧”及“莎翁”的学者们)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认知和探索,将时代偶然巧合的恩赐和惠顾作题初探以及相提和假设,似乎有些不自量力,亦有班门弄虎之感,甚至有些不敬。

然而,正如傅老师课堂所言,翻译和研究也随时代而变化。在不同领域的学究,我们应感谢前人,并能在前人的基础上做得更好,消除盲目的套路和固有的经典化成见,作力所能及的适当超越。莎剧乃至是其他的文学研究是一个开放的世界,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解读。这或许与史学研究有所差异,文学阅读和研究不仅只停留于文本,还需了解文本背后的历史、时代、宗教等背景。文本之外的信息,对于更接近文本寓意或者作者心声可能会有所帮助。在研究外国文学时,应结合注释,力求“信、达、雅”。

对于如书生这般非专业人士,在阅读时,应当多阅览不同译本,结合注释,并比对原文,做出自己的“吸纳”和“选择”。同时,喜闻乐见的是,我们能够品味到一直在还原“原味儿莎”的研究者所分享的作品。这是我们的幸运,或许也是莎士比亚先生的幸运。我们在品味“莎翁”的“杰作”的同时,也在慨叹和羡慕其幸运,其出生的时运、被“神化”或“经典化”后的戏剧以文化遗产保留和流传下来的幸运以及对编剧力、编创力、戏剧效果、戏剧“佐料”的慨叹。

在听习了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后,自己才知道“莎翁”原来有三分之二的内容是“别他之处”Borrow 来的,三分之一是先生自己原创。这就更让人羡慕了,如此这般依然能被 “经典化”成为留传不衰的伟大作品,这似乎更是幸运了。

虽然疑惑为何阴差阳错的历史竟能生出“莎士比亚现象”,但似乎更应该将新的研究成果融入至教育教学中,无论是“莎剧”研究还是其他学科领域,也应如此。

当发现莎士比亚与中国明代戏曲家汤显祖同年辞世时,不禁慨叹时代的“巧合”,也突然萌发了以“莎剧遇见元曲”为题的想法。虽然“莎剧”的时代要比“元曲”晚,但作为文艺中的“明珠”,同样值得品味和研究。

当查阅了关于“元曲”的相关资料,心里更加惭愧。因为作为国人,自己对“元曲”的了解和认知,可能还不及“莎剧”。这并不是要体现所谓“民族主义”,只不过这本身就是事实而已。

元曲包括散曲和杂剧,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也是我国文学史上一座重要的里程碑。杂剧是戏曲,散曲是诗歌。若说人生如诗如歌,也很容易会有感悟和体验。

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王实甫、张养浩是后世熟知的元曲代表人物。

元曲确立并完善了体制形式,具体表现为宫调、曲牌、曲韵、平仄、对仗和衬字六方面。

当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遇见散曲,似乎东西方文学在河流中流淌着能够感受到的相似的韵律。

当“莎剧”遇见元曲中的悲剧与爱情剧,或可谓“千古绝唱”。因为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就连“派生”出的“奥赛罗综合征”也可能是爱情结晶后婚姻生活中的一种“不良反应”吧。

当“莎翁”的悲剧《哈姆雷特》 、《奥赛罗》 、《李尔王》 、《麦克白》遇见元曲四大悲剧:关汉卿《窦娥冤》 、白朴《梧桐雨》 、马致远《汉宫秋》 、纪君祥《赵氏孤儿》 ,会有如何的悲伤共鸣?

当《仲夏夜之梦》 、《威尼斯商人》 、《第十二夜》 、《皆大欢喜》遇见关汉卿《拜月亭》 、王实甫《西厢记》 、白朴《墙头马上》 、郑光祖《倩女离魂》 ,又会是歌颂爱情或友谊的共鸣吗?

或许,这些假设也只是在发展的必然,与文明或历史事件、现象出现的偶然之间的联系和主观解释与期许罢了。

与“莎”只有“一面之缘”的自己,有这样的思考和探究,或许有些不讲学理。但无论是“莎研究”还是其他学科领域的学究,如果都是人云亦云,没有合理、独立的思考或是超越,那可能就更不讲道理,甚至“变味”,出现“乱象”。

书生由原来的无知和对“莎”的“刻板印象”,再到初识“莎”的艺术性和现代感,也是听习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后比较大的飞跃、感悟和收获。在突破之后也会有一些迷茫,以及更应该反思,无论学究、阅读还是生活,似乎应该多一些谦卑、慈悲以及能够尽心尽力的超越体验。虚怀若谷方能行稳致远,学有所成。

由于知识和能力水平有限,书生仅能简要地分享一下在听习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后的初步认识和未成熟的思考,有不妥之处,望先生笑涵和批评指正。

最后,敬祝先生平安喜乐,万事胜意!

他日相遇,后会有期,先生珍重!

 

 

此致!

 

学生 张巧关 敬上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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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按:由阿尔·帕西诺饰演夏洛克的好莱坞电影《威尼斯商人》2004年上演。此为来自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认知神经科学专业的高瑞瑞的课题作业。我并未严格要求选课同学必须以课堂内容来写作业,觉得写看了由莎剧改编的电影的观后感,亦理所当然。


                                                                    (《威尼斯商人》剧情雕刻)


观看电影《威尼斯商人》有感

                                           高瑞瑞(心理研究所认知神经科学)

威尼斯商人讲的是一堆强盗骗子抢夺犹太商人夏洛克财产的故事吗?

为什么看完电影心中感到愤愤不平,我不知晓这部电影,或者莎士比亚原著的意义目的是什么,但是对于一个对宗教不甚了解的人来说,单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我对剧中各个角色的评价并不是正面的。

夏洛克的女儿,为了自己的爱情,从家中逃离,并带走了父亲大量的财产,挥霍无度,如果一个女孩子仅仅是出于追求爱情,追求自由,出逃,我可以理解但是,挟持家人的财产,并且挥霍无度,就一点也不可爱了,甚至令人可憎。在得知父亲落入不好的境地时,没有一点点为父亲考虑的想法。实在是令人感到愤怒。

对于那两位城堡中的女子和女侍,不可否认,她们十分聪明,美貌,从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签订的契约中找到了漏洞,从而使安东尼奥免受一难但是,对夏洛克的惩罚也未免太重了些,很明显对基督教徒的保护更多一些,“如果你使得基督教徒留下一滴血,你的财产就会全部充公。”“既然你要公道,法律就给你公道。”可是这是公道吗?“凡是任何异邦人,以任何手段谋害城市公民,他的财产将一半充公,另一半将给受害人。”谁是异邦人?谁是城市公民?看到这里,我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了,对所谓的法律,不过是掩盖基督教徒的庇护所。况且,在我看来最严重的惩罚是要求夏洛克改变宗教信仰,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我知道,历史上对犹太人的迫害非常严重,尽管,我们现在可能无法切身感受到残酷与严峻但是,在看过几部有关的电影之后,《穿条纹睡衣的男孩》,《辛德勒的名单》,对迫害犹太民族的惨案久久不能忘怀。虽然,我没有宗教信仰,但对宗教还是非常尊重的。一个失去或者被迫改变信仰的虔诚教徒,无疑失去了灵魂。所以,我同情夏洛克。

至于那个看起来非常真诚,满嘴华丽语言的巴萨尼奥,为了一己私利,将朋友陷于危难的境地。或许这是戏剧效果,但是,试问现实生活中,若真有这样的人,我实在想不到,是否真的存在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宽厚仁慈。对,安东尼奥,另外一位主角。莎士比亚将安东尼奥塑造成一个大写的人,善良,宽厚,友爱,为了朋友,不惜赔上自己的生命。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人,还是基督教徒的最高境界即是如此。如果是这样,我想会从心底里佩服。但是,这里,我也存在疑问,这难道不存在对基督教徒的美化吗?或许,有人觉得安东尼奥和夏洛克在道德和灵魂上形成了鲜明对比,看,安东尼奥多么受人尊重,对待自己的朋友,宽容真诚不计利息。但是他对其他信仰的人呢?还是暴露了他的局限性,往夏洛克脸上吐口水,骂夏洛克是狗。我不觉得这样的人是伟大的,美好的或许这些观念,在当时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也不应该用现在的发展了几百年的观念看待这些事情。所以安东尼奥的仁慈善良可以理解,夏洛克的尖酸刻薄也可以理解。电影开始就介绍了犹太人的境地,犹太人禁止拥有私人财产,除了发放高利贷,他们没有任何的谋生之路。有前因才有后果。

所以,我看完之后,完全没有感到任何喜剧的欢乐,甚至心情更为沉重,这不禁让我思考,什么可以带领人类超越宗教和种族的隔阂,和平友爱的相处下去,平等的对待任何一个生命,跨越差别?什么才是我们应该努力追求的人文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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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按:先谢东方出版中心副总编辑纳新兄邀约,使拙著《莎剧的黑历史——莎士比亚戏剧的“原型故事”之旅》得以出版;再谢他于今日《中华读书报》“书博会·名编荐书”亲荐此著。


                                                          (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4月出版)


我们知道多少莎剧的原型故事


郑纳新(东方出版中心副总编辑)


莎士比亚戏剧在我国读者中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但有多少人知道莎士比亚戏剧后面还有一大批罕为人知的原型故事?又有多少人真的明白莎士比亚是借鉴还是抄袭别人的故事?我读到傅光明兄的新作《莎剧的黑历史——莎士比亚戏剧的“原型故事”之旅》电子稿时,就感到很是惊异,在莎士比亚戏剧后面还有如此丰富的源流故事和转化创造的奇迹,而他又展开得如此清晰、如此有趣,这在专深的学术著作越来越缺乏生趣的今天,可谓非常难得。

作者直接选取我国读者熟知的莎四大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皆大欢喜》《第十二夜》)、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及其浪漫抒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等九部主要作品,对其“原型故事”追根溯源。从暗黑莎翁切入,以莎士比亚写戏时顺手擒来的素材来源与戏剧文本的展开深入浅出的对读,揭示莎剧鲜为人知的“黑历史即莎没有一部戏不是从别人那儿和别处借债,同时又展示莎士比亚点石成金、补笔神功的编剧天才及由此编创的艺术魅力。

作者具体分析了莎氏的创造性转换,文本用事实,爬梳莎翁在借鉴“原型故事”上的天才手笔莎士比亚如何把一个或多个“原型故事”通过自己的创造性转换,进而变成后世读者误以为原创的莎剧。这些被时间和一代又一代读者无情抛弃的一个又一个“原型故事”,因莎剧获得重生。换言之,莎士比亚以其编创天才使所有来为所用的原型故事,得以投胎转世变成莎剧的精神血肉如考察《威尼斯商人》的原型故事,作者《十日谈》中的犹太富商麦启士德《格鲁图斯的歌谣》中犹太人《演说家》中的犹太人《马尔他的犹太人》中的犹太商人巴拉巴斯与《威尼斯商人》中的犹太商人夏洛克,逐一比对,进而肯定“在挖掘人性的丰富和深度上,莎士比亚自然更胜一筹”,指出“莎士比亚艺术化地为夏洛克同基督徒的对立,提供出真实、广阔的历史与时代背景”,更认为“夏洛克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多元复杂而又精彩深刻”,“作为威尼斯商人的夏洛克,首先认识到自己是一个人,其次才是犹太人”,“命运则更令人心生酸楚,从喜剧发出来的笑,也含着泪”,他非要割安东尼奥胸口处的一磅肉复仇雪恨,寄托着他身为犹太人的“民族自尊”。傅光明特意指出夏洛克在法庭论辩那场戏中的最后抗辩,“事实上,又何尝不是此时已无助无靠的失败者夏洛克残存的最后一点儿可怜的尊严”。这种精密的观察显现了文献通览、考辨与诠释的深厚功夫。

挖掘莎剧的黑历史考察了莎剧源流,绘制莎剧原型故事的清晰图景,又大大拓展了多元而丰富的莎剧时空,并使这些一般读者无缘谋面的“原型故事”,经由莎剧从“暗黑”走向光明澄清了莎剧所独有原创性展开了历史上丰富的精神存在和文学存在。莎士比亚的原创只属于那个时代,但莎士比亚戏剧属于千秋万代。我想,这便是傅光明所说的世界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巨大的无法超越的莎士比亚现象



傅光明本是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学者,孰料进入21世纪以后,他以一个华丽的转身,将20多年沉潜莎士比亚研究的成果转换为莎剧新译和莎剧研究。他的莎剧新译9种(即四大悲剧、四大喜剧和《罗密欧与朱丽叶》)和他研究莎剧的著作《天地一莎翁》《戏梦一莎翁》都已出版,受到海内外的高度好评。这部新作以其特有的创见、精密的观察和有趣的表述,将会引起更大的关注。我在征得光明兄同意之后,将它列入我们东方出版中心近年推出很受读者喜欢的文学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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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14:33)

笔按:来自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基础心理学专业的王玲玲同学的作业。说实话,我是个喜欢“较真儿”的人,搞学术研究,幸在较真儿;而若把较真儿用于工作,常会带来不幸,因为不会有谁较真儿。算了,不多说什么了,一说,又较真儿了。但这话总可以说:新译莎,必较可较之真儿,并一直这样较下去!


                                            (我把梵高这幅画的题目改为《较真儿怎么这么累!》)


较真儿

                                                      王玲玲


当初选这门课的时候,其实是抱着想要涨知识的目的。莎士比亚对我来说,真的只是一个听起来格外熟悉的名字而已,我甚至都记不得自己小时候学过的“一磅肉的故事”这篇课文,就是《威尼斯商人》的其中一幕。在课堂上,这样无知的我可以说无地自容,从小我就对看书不热衷,能让我学得愉悦甚至激动的,往往都是数理化,顺应着自己的情绪,自然离文学越来越远。但神奇的是,这门课程结束之后,最为深刻的进入我脑海的,并不是莎翁的著作名,也不是几篇名作的剧情,甚至不是其作品背后的宗教、社会等等的映衬,而是我从来没想过能在这门课上见到的东西。

    最为触动我的,是老师想要传递给我们的,关于研究的态度。我遇到过很多研究者,他们每个人都做着最为精细的实验,用着极其复杂的数据分析方法,在那些人的身上,研究是严谨、理性、是“较死理儿”。不得不承认,我从没想过将文学的感性与研究的理性结合起来会是什么模样。在这堂课上,我看到了。

对于那些真正想要研究莎士比亚的人,怎么可以将目光仅仅落在朱译本上呢?为什么那么多年的莎翁研究,大家几乎都不曾跳出中译本的禁锢?每当老师提出这样的疑问,我的内心几乎可称之为是激动的,因为共鸣,并非因为我们都在研究莎翁而共鸣,而是在具体的研究课题,研究对象,甚至是研究领域之下所存在的那个共同的基础——研究的态度。我喜欢称之为“较真儿”,就像侦探破案一样,一个研究者的毕生理想,就是能够寻找到“真相”。这个真相是否真的存在?即使它存在,它是否真的能够被我们所充分认识?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些问题。但在我眼里,一个合格的研究者,即使对于自己能否揭示“真相”抱着消极的态度(因为我们实在太过渺小),但他依然会朝着一个方向,用他目前所能做到的最大的严谨与理性,一步一步走下去。

“较真儿”这个词,在大部分人眼里都可以算作是个贬义词,可对我而言,它却是特别有趣的。我们“较”的,并不是那个最终的“真相”,而是追求真相的过程。谁也不能断定说我们所发现的结果就是“真相”,但同样,谁也无法否认我们在用更接近“真相”的方式完成了这个研究。就像研究莎士比亚,将目光不在仅限于中文译本,而是去看其最为接近的原文,也不仅限于他所写下的文字,而是去了解他所处的当时的社会文化、宗教环境,等等。这便是老师说的“原味儿莎”吧。其他任何方向的研究,不都如此吗?尽可能抛开研究者本身的主观因素,踏上最为接近“真相”之路。

“较真儿”的另一个特点,也是我在课堂上感受到的,就是活泼,或者说是热情。我无比庆幸这门课是一门公选课,来自各个专业(无论文理)的学生们,都能够感受到同样的东西,即对研究本身的热爱。做研究,不管做实验还是读原著,都是非常疲惫的,在我眼里,消除这种疲惫感的最好方法,就是让过程本身富有意义,而不仅仅是结果。当过程不再只是结果的垫脚石,研究本身就开始为我们带来愉悦,便自然而然有了热爱。而热爱是能够感染的,对于年轻的研究者们来说,如果能够让他们看到,由研究过程本身而不仅仅是结果所带来的热爱,那是最为重要的一课。

以上感想是这门课带给我的意外收获,也是最重要的收获。我原以为我最庆幸的,应该是能够借着这次机会,认识一下最为真实的莎士比亚,感受一下老师这么多年勤苦研究的成果,但并不是;我最庆幸的,是看到了一个研究者在努力接近真相,且乐在其中。很久之后,我或许又会记不起莎翁几部著作的名字,但我一定能够想起那样几个上午,我是如何激动于“较真儿”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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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按:学生在思考,老师心下欢喜。这说明,俊延并不甘心把思考的能力拱手相让。何况思考跟“心理研究”不无关联。不思考,是心理有疾吗?思考,是精神有病吗?套用那句翻译并不精准的朱译哈姆雷特台词:是黑,还是白,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梵高的“向日葵”)


夏洛克:黑与白

                                                    叶俊延(心理研究所)

第一次认识夏洛克,是近十年前了,他作为“大四吝啬鬼”之一出现在我的中学试卷上。那时我对他的认识不过寥寥数字而已,只知道他是一个非要割别人一磅肉的、贪婪且恶毒之人,哦,还有一点特别的地方是,他是一个出现在“四大喜剧”中的人物。当时,我很纳闷,为什么把一个人的家破人亡为结局的故事称为喜剧呢?有人告诉我,因为恶人伏法,善人解放,所以它应该是喜剧。我将信将疑,只记下了夏洛克这满身污痕的老头是个在喜剧中出现的吝啬鬼。

    小时候,无论读课文还是看影视剧,我们总喜欢问:“这是好人还是坏人?”从小接受的教育让我们是非分明,让我们更希望好人是英雄,正义永远能够战胜邪恶。可是我不解,不解为什么人可以单纯分为好与坏,黑和白。随着时光流逝,我不再简单去问这人是好还是坏,因为我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好坏由谁评判?正义由谁定夺?有人说,由大多数,可是,当大多数是错的,岂不颠倒了黑白?!就像信仰犹太教的夏洛克和信仰基督教的安东尼奥,当基督徒成为大多数,犹太教徒就错了吗?我不认同,在犹太教徒眼中,他们世代虔诚信仰犹太的上帝,他们严苛的遵守教规和道义,如何能说他们是错的,只因他们是少数,所以就理应被视为异类吗?既然上帝博爱仁慈,为何不能容忍他人信仰自由。为何只有供奉自己的子民才能受到庇佑和保护,这不是太狭隘了吗?神明尚且如此复杂,人又怎能简单用善恶来评判。

    我相信每个人都是一个巨大的调色板,这张调色板上除了黑色和白色,还有更多颜色,当我们只看到一种颜色时,我们习惯于当机立断评判出ta的好坏,可这颜色却不足以代表一个完整真实的人。夏洛克的狠毒我们已经评判得太多太多,可他的可怜和脆弱却被视而不见,在一句句的“活该”中被人遗忘和淹没。夏洛克坚定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他以为自己严格遵守商业契约就能换来合理裁断,可他错了,商业的法律敌不过政治和宗教律法,而宗教从来不保护可怜的犹太人。当波西娅在法庭上驳斥夏洛克时,这个孤独的男人终于还是一无所有,而最令人唏嘘的是,连自己仅剩的信仰的权利也不再属于他。他的无助和孤单来自于曾经一次又一次被基督徒排挤、嘲笑;来自女儿信仰的更换和头上那顶“犹太人”专属的小红帽;来自于每天晚上被圈禁的角落。在法庭论辩结束后,一个绝望无助的老人带着被剥夺的信仰在嘲笑声中离开,谁能说,那些以胜利者姿态发出嘲笑的人不是在作恶呢?

    重新认识《威尼斯商人》,我不再认为它是一部喜剧,而是一部喧嚣过后,每个人都带着恶的本质的实实在在的悲剧。我倾向于认为夏洛克是一个反抗者,向着基督徒对同胞的不公发起的一种反抗,可他失败了,对犹太人的禁锢和嘲笑还在延续,而夏洛克已失去信仰,他的同胞们仍将接受无尽的唾弃,以善之名的基督徒们一手搭建起以正义为口号的对犹太子民的“合理剥削”。我也不敢再轻易评判一个人的善恶和一本书的悲喜,每个人的选择都是由过往的经历叠加产生,当我们只能看到属于ta的其中一种颜色,怎敢妄下断言黑或白。也许,每一个讽刺夏洛克是恶人的人,都在讽刺着自己。


 

另:

    非常荣幸在学生时代的最后一段课程是您的两门课,在这两门课上学习到的,不仅仅是文学大家的写作和作品赏析,更重要的是让我有了更多理性的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让我重新认识以为熟知的一切,甚至颠覆了我对文学大师的认知。十分感谢老师的课程分享和对我写作的指导,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在文学方面还能向您继续讨论和学习。

 

学生:叶俊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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