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80元买的教训
李晓东
我的一位朋友,因生活一直较为殷实,所以常在大家面前夸口:“若是一顿饭没酒喝、没肉吃,可怎么咽得下?”“我这辈子是不吃玉米面窝头了!”......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夏天,他为讨要180元工资,与雇佣他的老板发生了争执。双方厮打中,他无名指上戴的金戒指无意中刮坏了对方的一只眼睛,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对方在医院治疗期间,他被刑拘了8个多月。解除刑拘后,我们几位朋友去看他。他深有感触的说:“为这180元买的教训太深刻了!光陪人家治眼睛的医疗费就花了4.5万元,还别说我在拘留所里遭了多少罪......”
有人调侃的问他:“拘留所里那没酒、没肉的饭......能吃得下吗?”他不好意思的回答:“在拘留所里呆了8个多月,一天三顿窝头,没吃到一块肉,没喝到一口酒.....”看他那可怜巴巴的表情,知道他在拘留所里遭了不少罪。
“不过也好,过去他身上那些毛病全没了。现在是没酒、没肉的饭也吃着杠香!”妻子又补充说道:“人哪,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遭不了的罪......”
这使我想起书刊中的一则故事:说是外国古代一位从没见过海、也没做过船的商人,在个长途旅行时,总是哭闹不止,影响大家。无论大家百般安慰他,仍不见效,同船的一位王侯(没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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