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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卖淫介绍他人参加 |
分类: 飘雨清桐迎凤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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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9日,紫阳县公安局接到村民张某举报称:任某等人介绍他人卖淫。接到报案后,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任某等人引诱、介绍小蝶等从事卖淫活动。小蝶多次参与后,见有利可图,遂又介绍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紫阳县公安局已查获此案犯罪嫌疑人9人,刑事拘留7人。
『独家评析』
小蝶还是个小学生,未成年人需要成年人的正确指引。这起卖淫活动背后,值得大家深思啊。
其一
小蝶自己怎么想的?并非嫌疑人对她实施强奸行为,而是抵挡不住诱惑多次卖淫。嫌疑人到底拿什么来诱惑小蝶?身份地位,那是小三才要的东西。一个小学生,也不会为了爱情勇敢献身。唯一可能,就是钱!钱,在她眼中看得很重很重。为了得到她,不惜代价而卖淫;甚至,介绍他人卖淫从中牟利。
其二
小蝶的变化,为什么家长后知后觉?孩子什么时候上学的,什么时候放学的。出门前,精神状态如何。回来后,情绪有啥不对。孩子有些什么朋友,她们在一起都干些什么、说些什么。家长为什么最后才知道?朝夕相处、日夜共对,也能毫无察觉。只能说,家长对孩子缺乏关心;长期性的不闻不问。
其三
群众知情还是不知情?校方不敢管还是不愿管?在小镇经营小百货批发的段女士说:最近一段时间,这些学生上学放学有车接有车送。在那么偏远的山区小镇,接受学生的会是什么人?这么显眼的事儿,校方为何视而不见?哪怕与家长联系,告知情况也是好的。学校除了传授书本知识,啥都不会了吗?
散学典礼上,我们反复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防溺水、防触电、防什么的。
看来,保障人身之外、还有太多事情需要警醒。小蝶的悲剧,可一不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