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Pluto
文/飘雨桐
特别讨厌,在我兵荒马乱之余添加兵荒马乱之人。所以,我曾经咬牙切齿的说:趁我病、要我命者,绝不姑息。必须承认,我向来比较敏感——但并非多疑。现在呢,算比较好的状态。换做十年八年前,我不仅对自己苛刻还对旁人严格。后知后觉的,才发现这样既辛苦自己又为难他人。何苦来着?
原则性问题,绝不退缩也毫无商量的余地。为了文字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每个月我都会重建QQ群。群里规定,只发活动文字的有关地址;不做闲聊使用。不是每个主持人,都能二十四小时在线的。若是记录走掉,那让他们上哪里收文?否则,我没事吃撑了整个新群来干嘛?将近两年,都是同样的要求。
今天的小美眉,我可以理解你是一时的高兴。但发的不止一条信息,难道你高兴了一次之后还不知道跑错地方?还要再高兴一次,依然不知道跑错地方。你的高兴,蛮有延迟性的。而且,在冥王星的活动专用群说其他圈子的事——个人觉得,你在这个群里说了不该说的话;再来就是不尊重冥王星的群。
跑人家的群,晒自己的事——这点,绝对是我的禁忌。包括所有主持人,我都会再三提醒不许到别人的群发号召令。也拜托她们,不许在冥王星以外的地方公开宣传。至于其他圈子的活动文字,在冥王星、慕色倾城群想怎么发就怎么发。作为圈子推荐的管理员,我不会有所保留;该投稿的使劲投稿。
对那位小美眉,没有客气:“跑我这里晒,有没有搞错?”当然,第一次高调的晒:“我管理的三个圈子都上文了,耶耶耶。”很无聊的事情,别人晒、我不可能不晒回去。她说我“出口伤人”,你如何自圆其说?就是一时高兴、再一时高兴?你在该高兴的地方高兴,活动专用群不聊天难道你失忆了?
所以,极其粗暴的请她出去。我就这个脾气,对事不对人。请活动专用群里的朋友自律一些,我不希望类似不愉快的事情再次发生。我的群,就得遵守我的规定。我善待每一位善意加入的朋友,就这样。TKS!
欢迎朋友,加入Q群:116859459。似水年华,共忆雪月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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