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人父的姓氏观问题
在纷繁复杂的家庭矛盾中,因涉及处理子女姓氏问题而发生的纠葛比较突出,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纠缠于自己的后代跟谁取姓,“姓”归属于谁的问题。
“姓”蕴含着归祖的根基。 “姓”,即血统的符号,是由血缘形成的。凡同一祖先的人称为同一血统。百家姓中的每个“姓”,都有始祖,无论多少年代,都可以追溯到本姓的祖先,认祖归宗,寻根拜祖。而血统自古是以男性为主线传承下来的,古时还将男性生殖器称作“祖”。因此,国人世世代代,极力维护本姓的延续与兴旺,历来注重男子“姓”的归属问题,姓氏之争成了产生家庭矛盾的重要根源。
“姓”反映着社会的传统风俗。在封建社会里,奉行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倾向特别明显。在家庭中,夫权思想突出,女性的地位低下,因此,男女婚后,一定要生男孩,儿子生了,要生孙子,孙子生了,还要生重孙子,最好是子子孙孙,一直生下,如果生了女孩,就过继、送人或者遗弃,不生男孩决不罢休。连愚公也说:“我死了有儿子,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这是因为,在家族中,男子的“姓”是可以世代延续下去的,男子越多,家族越兴旺。不生男,只生女,就无法延续家族本姓,这对人父来说是一件十分无奈、遗憾和痛苦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在旧社会,凡倒叉门女婿,入赘到女家后,是没有地位的,必须背叛祖宗,将自己的“姓”改换成女方“姓”。不仅如此,自己所生的后代也都要归属女方(妻子)姓氏,从而也就断了自己的香火。面对这个让男人不愿见到的事实,也只好忍耐下来,因为这是一种流传已久而又难以打破的社会风俗。
“姓”意味着男子本姓的主权。在人父看来,子女,尤其是男孩子“姓”谁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如同国家主权的原则问题,他们认为,失去自己应得的“姓”,就丧失了自己的主权,只要随父姓的问题解决了,保住了自己的主权,其他什么问题都好商量。解放后,姓氏之争在不少家庭中仍然可以看到,主要发生上门女婿的家庭中,男人入赘女家后,替女方传种接代,虽然不再像旧社会那样改姓换名,但婚后所生子女归谁“姓”之争争依然存在,男人为了争夺己姓,经常与家人纠缠不清,夫妻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甚至视如仇人、终身不和。如:可以生育两胎的六十年代,有一个姓朱的上门女婿,入赘到姓殷的女家后,为了争取获得子女传承朱“姓”的机会,与女方家约定,无论生男生女,第一胎随妻子姓殷,第二胎跟自己姓朱。结果第一胎生男孩,姓殷,第二胎生女孩,姓朱。这个结果不如所愿,达不到延续香火的目的,这位男子的心结一直荥绕心头,难以摆脱,于是他瞒着女方家人,趁孩子还小,通过关系,到派出所将男孩改姓朱,把女孩改姓殷。这次改动,一瞒就是三年多,家人发觉后,没有一个人高兴的,从此,在家人心上,像蒙上了一层阴影,弥漫着一股姓氏斗争的硝烟。类似这样偷偷改姓换名的案例,在入赘女婿中不在少数。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加,孩子姓氏的争夺战也时有暴发。为了避免不必要麻烦,很多男女婚前都要敲定,是男当女嫁,还是名门正娶?若前者,婚后所生子女均随母亲姓,若后者,理所当然随父亲姓。现在多数独生子女完婚时,还采取折中办法,既不常住女家,也不常住男家,而是“两面均住”(男家住住,女家也住住,均等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所生子女通常随父亲姓,比较少随母亲姓的。或者事先约定,生男随父姓,生女随母姓,或者干脆生两胎,头胎随父亲姓,二胎随母亲姓,双方都摆平。
“姓”还意味着本人的福份。在“多子多福”“有子不怕穷”“父承子业”“养老送终”等陈旧思想观念的影响下,人父们片面地认为,有了儿子就点燃了“己姓”的香火,都希望婚后早生贵子,万一生了女孩,总是不太如愿,比不上生男孩的好,超生游击队反映的,就是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典型的重男轻女思想。
姓氏问题其实也是一门学术问题,在我国,子随父姓的“姓”归属传统延续了数千年,时至今日,看来还很难打破。其实,“姓”只是个血统的符号,无论子女跟谁姓,即使跟母姓,真正的男性血统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谁也改变不了,亲子鉴定的手段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为人之父不要把后代的姓氏问题看得太重太认真,不能老是当仁不让,非争不可,该让还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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