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影评/乐评“投名状” |
分类: 光光之娱乐评论 |
“投名状”一词源自《水浒》——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称‘投名状’。”
对于“投名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立下“投名状”就一定意味着不弃不离步调一致吗?“兄弟结义,各杀一人,从此兄弟的命就是命,天下的人皆可杀。”不管这样的理论在曾经何时作为某种信条存在,甚至是作为评判兄弟之情的交情标准,我们都不可否认的是“投名状”存在的意义,“投名状”生存的土壤正是友情的不信任而存在的一纸协议。亲情无须以“投名状”的形式约束或束缚,当兄弟友情与亲情或爱情纠葛时,“投名状”变成一纸空文的可能性太大了……
《投名状》中三兄弟信誓旦旦的誓言令人动容,当以血为状的三兄弟为了一个女人互相残杀,把我们人性最深处恶习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这与背信弃义无关,更何况在颠簸流离的江湖,兄弟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共患难,在特定条件下当然也可以撕破脸皮背道而驰反目成仇,陈可辛《投名状》的结局更是把这一主题诠释到极致,同时也验证了朋友妻不可欺的这一谚语的真谛。
哥们义气江湖道义在某种程度上值得推崇甚至是赞扬,但在纠结冲突引发道义伦理时,所谓的结盟立状都只是一种符号,既然是符号,就注定可有可无,“投名状”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这不是任何人的错,错就错在隐藏在人性深处的阴霾发挥的作用。
我对“投名状”的最终理解是两种情在终极纠结后的一个结果,当信誓旦旦的兄弟情与爱情冲突纠结时,无论最终取舍哪种情都是无可厚非的。陈可辛的《投名状》俨然是两种情终极对决后给出的结果是结盟的兄弟为一个女人而反目……
活动策划、宣传推广、专栏约稿合作、娱乐情感倾诉请联系:
丹书光光:第8号QQ:596381879(注名博客)
最新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