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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闲话斋●杂谈评论 |
离开刘殿林后,徐大江用公司给的一笔抚慰金买了一部手机。“我想买的是一部彩信手机,当时包装和说明书上写着是彩信手机,但实际上手机只有彩屏功能,不能收发彩信。”按照消法第49条双倍赔偿的规定,徐大江拿到了平生第一笔3980元的赔偿款。从此,他盯上了超市。
2005年“3·15”前夕,他发现了多家超市销售的玩具电动车上没有标示为儿童安全设计的警示语。3天内,他在吉之岛等多家超市各购买了2000多元的电动玩具,顺利地拿到了一两万元的赔偿款。
之后,徐大江便有事没事就去超市晃悠。2006年,他在天河的一个超市观察到工作人员的一个动作:售货员以极快的速度将肉制品塞进塑料盒包上保鲜袋往电子计量器上一称,迅速得出重量和价格,难道不用减去塑料盒的重量吗?他把盒装鲜肉买回家一称,果然没有去皮重。第二天,他一早冲到超市,一口气买了400多元的肉,要求买一赔一,原因是超市重量欺诈。由于证据确凿,超市便爽快地给了他双倍货款。这场超市购物不扣皮重的索赔风波迅速席卷了广州的其他超市。徐大江称自己的这一“杰作”为剥超市的“皮”。
逐渐转型:以企业方式打假
徐大江毫不讳言自己走上职业打假的道路是“看中了那不菲的收入”,他的人生法则是“先利己,后利民”。今年开始,他偶尔打一些公益性的官司,不为赚钱。
与国内其他知名的职业打假人一样,徐大江也开始思索怎样“转型”的问题。最近,他悄悄地注册了一个商务顾问公司,告别单打独干,以企业方式打假。同时,他继续经营着自己一手创立的“大江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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