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年瑾苏』蓦然觉非 阿修罗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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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
分类: 人间有味是清欢 |
大学时代遇到亦舒,那是我的莫大幸运。倘若遇到琼瑶,这辈子怕是万劫不复矣。并非拿亦舒与琼瑶进行比较,只是合适自己的定然是最美好的。我不贪,独一无二已心满意足。当年,内地还没有谁怎么留意亦舒。书报亭的老板,觉得那一本本小书便宜。况且,“港版言情小说”还蛮有噱头的。 我在广东,喜欢港版小说的风格。亦舒的文字,让我疯狂了好几年。虽然做不到文中女子决然清冽,至少不会在麻烦面前手足无措、等着别人搭救。也从一段貌似无疾而终、实则自作自受的感情中幽幽回魂,最后都为彼此的任性错过而表示遗憾。这是我的初恋,之前还以为那只是傻傻的暗恋。 也记得,亦舒的《阿修罗》。故事内容,早已遗忘。只是对阿修罗比较好奇:佛经中八种神通怪物之一,性子执拗、刚烈;能力极大。凡与之接触,倘不蒙他喜悦,就必然遭殃。凡事极端,和我绝对臭味相投。蒙我喜悦的呢?估计也会遭殃。被永久纠缠,春夏秋冬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再难脱身。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据说:凭着直觉,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类人。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又看到一句甚合心意的话语:生命中美丽的女子,是一群阿修罗。享受爱艳的战火,不愿立地成佛;宁愿走火入魔。大部分符合,猜到哪句不切实际吗?这辈子,未曾美丽就已憔悴。哎呀,惨不忍睹。 三个月是试用期吗?怎么觉得,该有三十年的漫长岁月呢。妖孽的本性不坏,最害怕或者也是最渴望就是有人“收了你”。虽不是柏拉图,但也不会过于庸俗。所谓的“收”,身体的占有并非胜利者的姿态。最难得的,那是愿意交出自己的灵魂。失魂的妖孽,无法立地成佛。靠,不如走火入魔! 所以,你任重道远哦。好好管着,别让她出来祸害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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