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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为顾客做居室和空间的设计,坚持自己专业意见的同时,必然是很尊重顾客意见的。点对点服务嘛,你不尊重,人家直接选择别家。顾客必然有不专业的地方,比如配色材质空间线条处理,但顾客是最终的使用者,他不必跟我们讲理论,讲感觉就可以。“虽然说不出为什么,但我感觉这样看起来不是很舒服。”有这么一句话就够了,我们再用专业知识和不断增进的对你的了解,调整方案,直到你满意,从心底里喜欢这个设计。
但是现在的城市公共建筑呢,似乎根本不是这样的套路。各种大厦、酒店、博物馆,不是跟风(鸟巢水立方们)就是雷人(福禄寿乒乓球们),而且当事者并不屑于理解公共建筑使用者——老百姓们的感觉。你问到我这是怎么来的,通常两招就挡回去了。一,概念范儿:这是西方最流行的概念,当代建筑最前卫的设计,我将这种造型做到了极致;二,艺术范儿:来源于我的一个什么什么灵感,这种灵感在我脑中盘桓已久,最终形成了这样的造型,这是艺术的美感。
我感觉,这是比较不负责任又没多少诚意的理由。刚才说过,使用者不需要理由,只需要感受。媒体、网络的声音,足够说明一切。没人为这些建筑欢呼,多半都是在嘲笑与自嘲——我们也就能欣赏这些雷人巨无霸了。专业上,多少设计师针对这些巨大化的模拟造型、机械的形式复制诟病?丝毫看不出美感嘛。没有点对点的客户,不代表建筑师就完全自由了,可以随便折腾了。我想建筑师应该有更多的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大体量的作品一经确定,不单会成为城市的地标,还会因为一般来说的持久性成为城市文化一部分(咱们暂不讨论那些三年爆破两年倒塌的建筑物……),是承载情感和归属的空间物体。
当然,主建方也很关键。雷人方案出来,你可以不用嘛。可现在一般采用落实的,都渗透着浓厚的主建方主观意识。没有城市公民公示(或者公示只是个形式),一人或几人就拍板,不管专业与否。甚至设计师、开发方,都被牵着鼻子走。
博客微博有争议了,还很得意自己用出格的设计和匪夷所思的雷人博了眼球,和做一些营销的想法一样:没有争议就没有关注啊!并不考虑精彩的出位才是博眼球,低劣的出位只会毁品牌。当然他们也知道,再大的批评声,应该也没法让这些建筑建不起来。但这些建筑起来了,却是对公众视觉和情感的双重伤害。
这给我们的一种感觉,是没有敬畏之心。人们对舆论、民众、使用者,没有敬畏之心,甚至只有冷漠之心。敬畏之心是正常的人对自然和社会法则的敬重畏惧心理,是警戒和自省用的。我们都知道法律是必要的,道德也是必要的。敬畏之心就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古代儒家说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总的说,就是敬天爱人。道家是道法自然,也是敬畏规律。但现代,有些地方没有法律,可道德伦理又四处沦陷,直接结果,就是很多领域,没有一颗敬畏之心对环境、民众和自己的工作。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和神圣感、责任感、影响性有什么关系。这会导致什么,也就可想而知了。
有个故事。宋朝书法家米芾,此人恃才傲物,按现在话说就是鬼才。他从不肯摘帽,更不肯低头,但米芾爱石成癖,每当他看到奇石时都要下拜,一边下拜还一边自言自语:“吾欲见石兄二十年矣。”此举差点使他丢官,他反作图自鸣得意:“彼之所美,我之所恶也;我之所美,彼或恶之”。权势金钱人际关系也许在他眼中浑若无物,但他碰到自己视为自然、生命的东西,他会油生敬意。而这种敬意同样会让他有更坚定的信仰。我们最怕什么?没有任何信仰。不是简单说宗教的信仰,而是道德、价值观、职业操守的信仰。对自己的工作和作品没有虔诚之心的人,他会做成让别人感动的东西?至少我不信。
我想,在合适的方面有一颗敬畏之心,久而久之,是会让自己与伟大同存的。反之,就是表面上的惟我独尊,实际中的渐行渐远,不管艺术还是行为,都会离了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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