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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民航总局的发言人终于发言了。
以下是发言的一部分:“3 月 31 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执飞昆明至迪庆、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文山、思茅、芒市等地共有18个航班先后返航。其中昆明至丽江 5 架次,至西双版纳 3 架次,至大理 3 架次,至临沧 2 架次,至芒市、思茅、文山、昭通、迪庆各 1 架次。根据初步调查, 3月31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执飞的云南省内机场的气象条件总体上是适航的,可以初步认定,确有机组涉嫌人为原因返航。民航局已要求东航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相关机组暂停飞行,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视情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如果经查明,这次返航真的是一次“人为”事件,那么虽然在绝大多数事情上我一向主张理解和宽容,但在这件事上我毫不犹豫地支持对相关的飞行员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他们继续飞行的权利。当然,我也会支持东航的相关领导站出来承担责任,直至引咎辞职。
如果足球运动员因为赌球可以被开除,股票交易员因为内幕交易可以被开除,教授因为抄袭可以被开除,记者因为编造可以被开除,我不认为飞行员恶意返航在本质上和前面提到的这些事情有多大的区别。
在我看来,你可以请假,可以辞职,可以提出正当合理的要求,可以和东航打劳资官司,甚至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举行罢工,但是,只要你的的飞机上还有一名乘客,你开着飞机在天上绕一大圈把乘客宝贵的时间(更不用说他们的安全)当作人质乃至牺牲品,这已经超越了我们这个日益讲究商业规则的社会所应容忍的底线。
我不否认,东航的飞行员之所以走到这一步肯定也不是无缘无故,他们肯定也有值得我们理解、同情乃至为之呼吁的难处。但是,他们选择了这份职业,就要接受这份职业可能带来的辛劳、不公乃至危险,更要接受从事这份职业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精神的约束。
好比出租车司机,你可以选择不去机场趴活,但是只要你去了,如果正好赶上乘客要去离机场不远的丽都,你就不能抱怨距离太近,更不能因为自己和公司领导闹不痛快把乘客拉到丽都转一圈然后掉头又给人扔回到机场。
同样,如果你是一个医生,你可以选择辞职回家,但只要你还在岗位上一天,你对每一个病人都必须做到百分之百。就算一个医生对医院有再大的不满,也不可想象他把病人开膛以后什么都不做看了看抽根烟然后又没事似地缝上。
对参与返航事件的飞行员们,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请你们做个位置互换,把自己放到那些可怜的乘客的位置上,想一想如果你是他们,遇到飞行员故意返航的事情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我相信你们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内疚和自责,否则—恕我直言—你的心里一定有魔鬼,带着这样的魔鬼你不应该再试图从事任何一个职业。
在我们快步走向商业文明的道路上,最大的羁绊很可能不是我们国家尚待健全的法律法规环境,而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些个曾经隐藏着的魔鬼。如果我们不能用理智的、人性的、道德的、形而上的力量战胜它们,无论我们曾经走了多远,最终可能都会折回原地,就如同东航那十八个没招谁没惹谁的倒霉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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