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Z三年前办了一家小型的服装贸易公司,前两年成长速度较快,但今年明显“滞涨”了。
特别要命的是,员工的积极性普遍下降,团队精神大为消减,互相掣肘,甚至拆台,吃里扒外,人员越来越多,效率却越来越低。弄得他很是烦心!
昨天他跑来大叹苦经。
“你们分配制度是‘个人业务制’的吧?”我问。
“是的,给销售员每月1000元的底薪,各人再按业绩提成。”他答。
“个人业务制”是这一带长期以来普遍采用的报酬分配制度,它起源于行贿销售(如回扣),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分配方法,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虽然非常有效,但隐含着极大的不公平性和腐败性,抑制创新动力,所以是很有害的,长期以往,对企业具有很大杀伤性的。遗憾的是,大多数老板迄今仍然意识不到这种制度所隐藏着的负面效应。
Z企业里,现在大多数销售员业务不足,几乎没得提成,而他们谁又都不愿意去创新开拓,谁都想搭便车,吃现成饭,坐享其成;做不成业务,就索性以少做或不做来换取这1000元的固定底薪,同时成天把心思用在其他地方,或削尖脑袋去赚点什么来,呵!真是划算!显然,企业处于恶性循环之中了。
Z的公司并不大,其实,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Z自己在做,而那些所谓的销售员或销售经理只是做点客服工作罢了。根据目前的状况,我认为是废除“个人业务制”的好时机,并建议分步建立“年薪+公司绩效奖”的分配制度。合理的年薪,可稳定或吸引人才;倘若公司创利,可根据贡献大小,来共同分享,这具有公平性,有利于增强团队精神,促进创造力。
我大致讲了薪资的原则与结构,具体如何设计与实施,须要Z因地制宜地逐步完善。
原则:
1、对外具有竞争性。薪水最好定在同行中的中偏上的水平。
2、对内具有公平性。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薪水高低这碗水要端平一点。
3、支付能力。为了提高薪水的支付能力,必须裁员,淘汰能力低或表现差的人员。
结构:
1、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
2、公司获利奖金。
上述的第一项就是年薪。关于第二项,我特别强调,希望加大比例,以鼓励员工争创、进取!
“好!我试试!”Z满怀信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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