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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个人球风很独,科比肯定是最先让我想到的。最恨科比的时候,是篮球上帝复出的那届全明星赛,原本一个完美的结局被他不知好歹的破坏了。那一刻起,非常讨厌科比,讨厌他在萨博尼斯头上的那个貌似犯规的盖帽,讨厌他和大奥之间的隔阂摩擦,讨厌他打败了以前最喜欢的国王队。
当听说他因为强奸案去鹰郡受审时,我觉得理该如此,早该如此了,却不料此人受审回来时,场场都能爆发得分,甚至成为了一种现象。就如范甘迪在带领尼克斯进军总决赛时放出来的话一样,我们与全世界为敌。
科比天生是个叛逆者,当所有的人都说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时,科比肯定是第一个用行动去回击那个指责者的人。所有人都希望的结局,科比一定要用自己的行动将其颠覆,让所有怀疑的人大跌眼镜是他最大的乐趣,不为了证明什么,只想体现自己的存在。
石之轩的台词说,自古以顺为贱,而逆为贵。为了这句话,我最爱石之轩,最不喜欢师妃暄。因为同样具有叛逆的精神,我重新看待了科比,在八十一分的那个晚上决定拜服在他的脚下,完全。
杀一者为杀人犯,杀十人者为杀人魔王,杀千百万人者则成为帝王将相。
一个人在场上不管不顾的出手得三十分左右的时候,大可以指责他球风太独,不爱传球。当一个人在场上横冲直撞,视防守如无物,视篮框如大海,狂得八十一分的时候,你该如何去称呼他?英雄吗?传奇吗?是神吧,也许应该是神。
所有的指责都变的苍白无力,所有的反对者都颜面全无。所有唱反调的人都改唱赞歌。在八十一分的面前,没有任何言语可以形容,连张大帅也不能。八十一分可以掩盖一切,八十一分也可以把一切放在显微镜下。一个得到八十一分的男人,如果与冠军无缘,应该是最大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