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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职业打假维权、疯狂丫头营养师美食均衡营养杂谈 |
分类: 闲话斋●杂谈评论 |
“市场上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的假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假一罚十”的规定有希望扭转这个局面。”黄志宏说,不管是“老王海”还是“新王海”,现在打假基本上都是凭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是假货层出不穷,假的方式方法也不断更新换代。近年来,福寿螺、苏丹红、红心鸭蛋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广泛的公众关注,食品药品行业也渐成职业打假人打击的热点。
与王海不同,今天的“王海们”更多地将目标对准名牌产品中的虚假广告,譬如“全国销量第一”、“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博览会金奖”等,拿着消法第49条当令箭,或到工商部门投诉,或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
目的各异 “啄木鸟”与“狼”并存
有人说,职业打假人的公益色彩正在逐步褪去,而演变成用看似合法的法律手段谋私的“披着羊皮的狼”。但记者采访的近十个职业打假人都高度认同职业打假人存在的必要性,把自己称作是“啄木鸟”,专吃社会蛀虫。
孙安民说:“我一直在做公益打假,同时不反对打假赚钱——只要不违法,只要有益于打假事业和经济市场,打假赚钱是无可非议的。”
记者在广州的多个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打假诉讼”激增,职业打假人的名字常常出现在法庭公告的原告名单上。有行内人士指出,只有商家提出的赔偿数额令打假人满意了,原告才会撤诉。但撤诉后,还会有源源不绝的类似案件再涌现出来,让成为被告的商家应接不暇,最后彻底放弃和解,法庭上再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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