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雕塑的纹路》之:我不是名编剧我不哑忍潜规则
我不挑战康洪雷,只挑战第二潜规则
文:阿 冈
周六下午1点半,美国洛杉矶AM1300电台准时打来越洋电话,和阿冈对话1个多小时,讨论关于目前国内影视制作圈的发展生态和普遍存在的第二潜规则问题。
电台的制片人双姐是看到我上一篇博客《我不是名编剧我不哑忍潜规则》后,主动跟我联系的,在上节目之前,主持人左迪也就节目讨论的问题跟我事先有个大致范围的沟通。
坦率地说,上一篇博客出来以后,有人也曾质疑我:你竟然敢挑战康洪雷?你还想不想在影视制作圈里混了?
在这里,我需要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也许我确实有挑战过康洪雷,但那是去年5、6月份《团长》播出时,我当时是在博客评论甚至在浙江卫视的特别节目公然质疑和挑战康老师,然而康老师却以兼容并包的胸怀、内蒙汉子的爽朗性格,让我折服,并成为相识。
但是,这次在连续剧《我的非常闺蜜》编剧署名权的争议事件中,我自始至终并没有任何针对康老师的地方,我甚至也说过康老师曾主动替我争取过权益,而且记得1月份我刚进剧组接受从头修改剧本的时候,一次吃饭的时候,康老师也当着大家的面说绝不会让我辛苦之后还会出现名字被抹杀这种事。
所以我充分相信康老师,自然也不会是针对他。只是这部戏他是导演,我是半路被邀请介入接手修改剧本的编剧,我要说清楚这件事,实在无法把“康洪雷”三个字躲掉,毕竟《我的非常闺蜜》是2010年康洪雷的第一部连续剧,也是他的第一部反应70后80后的女性题材作品。
当美国洛杉矶AM1300节目制片人双姐在我电话交流的时候,问我你怕不怕这件事说开了会闹大,影响你将来的发展?我说:我不怕,我只说事实经过,绝对不妄加任何不真实的违心话,我于心无愧,我就会很坦然。如果影视制作业不是一个靠诚实诚信能够立身发展的行业,那么这趟浑水我不趟也罢。
我对双姐说,其实,要为自己争取《我的非常闺蜜》中的署名权并不难,只要我把双方合同扫描公开贴到博客上,给记者提供证据,就很容易做到;但是我为什么还要坚持呼吁声讨?因为我挑战的不仅仅是这次这个制片方,是影视制作业里多年积淀下来这种对非著名编剧非常不公平的潜规则,就因为你这个编剧还未著名,所以不管你的劳动最后的绩效是50%还是70%还是更多,所有功劳都算到著名编剧头上,你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做好的嫁衣裳被制片方硬生生披在不一定合适的人身上。难道这样对行业的发展有利吗?
更可怕的是,连我这种受害者都觉得这种潜规则已经是一种行规和自然。如果不是这次媒体宣传中,让很多知道我1月10日到3月8日在剧组辛苦重写剧本的网友、甚至我下一部戏的制片方怀疑我是不是拿别人的作品来给自己脸上贴金,我可能也就默认和接受了。

其实,早在3月1日媒体关于《我的非常闺蜜》的报道中,演郑云这个角色的男2号姜峰就已经对媒体证实了这个剧本从头重写,媒体发表原文如下:
“姜峰表示,这次他饰演的这个角色和以往有着很大的区别,以前的角色要不就是纯正的大反派(《当铺》中的尤光耀),要不就是没有正型儿的大白活(《为了新中国前进》中的孙大光),而这次他演的这个角色却是一个实打实的好人,一个正牌美术学院毕业的艺术家,一位正儿八经的艺术商人。据姜峰透露,这部戏的拍摄过程很特别,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他坦言,这种拍摄过程在一般剧组是见不着的。
事件一:原剧本经历“推翻”风波
意想不到指数
按常规来说,剧本一般都会在开拍之前定下来,在拍摄过程中如果改动通常也都是小改,但推翻了重新写还是头一回听说。这样的新鲜事儿却在《我的非常闺蜜》剧组里发生了。姜峰坦言,重写剧本确实让大家没有想到,拍了这么多年戏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儿。他笑称,剧本重新改动以后,原本是男二号的他戏份一下重了,甚至超过了男主角,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戏多了,压力和挑战自然就会加大,对于这一点姜峰坦言,压力是有的,但演戏就是这样,在角色中痛并快乐着。经过重新改写,剧本的质量确实是提高了,人物性格更加丰满,事件的冲突也更加强烈。能有这等魄力做出如此举动的也许就只有康导了。”
全文参看http://ent.sina.com.cn/v/m/2010-03-01/14072884624.shtml
当时,我还在深圳剧组里写第21集剧本。
那么为什么制片方就不能坦然承认事实呢?
也许制片方认为:我跟你签的合同上并没有规定必须在宣传中承认你阿冈作为“改编编剧”的名号,只要我未来电视剧中有放上你的名字,就算没有违反合同。
没错,你是可以这么打擦边球,利用当时我写到第7、8集时候追着我签合同就已经设下的这个扣来摘清你不犯法,但是你一句“著名编剧冉平三年呕心之作”,几个月宣传,就是要造成一种只有“著名编剧冉平”一人编写这个剧本的假象。而事实上,原剧本也是冉平老师父女俩合写的,最后保留拍摄的戏份只有30%。
那么,我博客文字里批评制片方“没有诚信”,难道不对吗?你就是用文字在可以误导和欺瞒所有公众,难道这就是你们的诚信吗?作为你第一次投资的片子,你制片方都如此操作,那么请问难道在影视制作业的影视出品工作中,你不是100%的诚信丧失吗?我有说错吗?
上一篇博客出来,有记者跟我联系想采访做专题,我们曾经交流说,如果能多几个受害的非著名编剧或者已著名编剧,愿意一起站出来一起挑战这个行业的第二潜规则,那么应该会声势浩大,引起社会关注和同行的反思。
但是,当记者联系了一些编剧之后,很多同样遭遇的编剧,竟然没有勇气站出来说话。
这个我完全理解,每个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权利,但是同样让我觉得这个圈子很悲哀,因为那些受害者不仅在默认这种未成文潜规则的伤害,他们也在怂恿这种伤害,很有可能有一天他们也会参与对其他新人的施害行为。如此周而复始,潜规则大行其道并永存下去。
我们不禁要细想一下,这种潜规则对谁有利?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有利吗?对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有利吗?对作品质量的负责有利吗?对于生产更高质量影视作品有利吗?
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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