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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消除影响,是指教师应该从传统的控制和决定转向于对学生学的服务,引导学生学会怎样学,应该从知识本位转向于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不消除甚至遏制教师传统教学观念施加给学生的消极影响,岂会有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时空?从这层意义上讲,“儿童中心”当然是对的。说发挥教师的影响力,是为了杜绝课堂自然状态下衍生出来的随意和散漫,让学生学得“有效”,你总得立足教育的“国情”,考虑升学的问题吧,更何况,教师同样是发展中的“自然人”,为什么不可以在学生发展的同时,同步实施教师的发展?所谓的师生相长不是这个道理吗。而发挥教师的影响力,你千万别误解为便是控制、干预、批评和呵斥,便是标准答案和知识本位。
那么,教师到底怎样做才能既保了芝麻又不丢西瓜?之所以有人觉得甚难,是因为教师实在无法把握好“火候”,也就是无法准确定位好“角色”。说学生是主体,“主体”从权益上当然好理解,比如,学生是学习的主角,是课堂上的主人,教师不可越俎代庖,不可全包全管。说教师是主导,则很难解说清楚,怎么导?何时导?什么情况下导?导到什么程度才满足“度量”的要求?你看,正是这些具体实在的问题,困扰着今天的课改。
刚才,我在谈消除教师影响时说到这样一句话,教师应“引导学生学会怎样学”,这句话其实就解答了“导”的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96年介绍“以学生为中心”的主张时,曾经这样说,“推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意味着提供学生参与教学过程、探索未知的机会。”引申一下,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教师要消除影响就要把“学习过程”还给学生,让学生成为“过程”的“主体”!而学既是教育教学过程的出发点,又是教育教学过程的归宿,也就是说,“学”贯彻始末。
学生是“过程”的“主体”,我不知道这个观点是否会被人批评。教师的主导,则是对学习过程的“指导”。这种指导作用表现为对学生“主体”的引导、劝导、诱导、疏导。总之,即便是鼓励学生去“发现”,但它不必刻意纵容学生放弃间接经验而忙着自己去“发明”,当然也不能理解成是对间接经验的“直接”套用、挪用,它必须是通过学生巧妙的“裁剪”,经过缝缝补补之后形成的自己的“作品”。
如果这样解读,则似乎又是对杜威的否定。假如你也真的这么想,那又是对杜威的误读。杜威其实并没完全否定教师的作用,他在论述学校生活以儿童为中心的同时,也指出教师不应该“对儿童予以放纵”的态度。他认为,教育过程是儿童和教师“共同参与的过程”,也是儿童和教师真正合作的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他还说,教师有责任对儿童起着作用的影响,“对儿童予以必要的指导”。当然,何谓“必要的指导”,则靠量我们有着如何的参悟力了。
但不管怎么想,我们仍然可以这样说,教学的成败在学生,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主体”,而教师“主导”着学习的“过程和结果”,也决定着学生的命运。
谁都别轻视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