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乐,收的什么费
文/天涯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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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中音协不是第一个盯上殡仪馆的,第一个盯上它的是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律师,叫翁磊。凭着职业敏感,脑子里闪过一个疑问:殡仪馆播放哀乐,是不是也该交版权费?他立刻联系了中音协相关负责人。一个星期后,中音协决定要向殡仪馆收取音乐版权费。收费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格,也就是每年每平方米2元的收费标准。(中国经济网12月5日)
要不说,律师的脑袋瓜子就是灵活、敏感,翁律师的此举让我们受到了一些启发:对于那些不尊重著作权法的不法分子,不能老是用谴责的手段漠然视之,而是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英勇与之搏斗,以讨回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看来,我们是要好好感谢我们翁大律师的正义之举了!另外,中音协的迅速反应,马上行动,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今后涉及到侵权的行为,最好自己能加入一个“某某协会”,这样通过协会的迅速处理,我们不用在讨要合法权益的路上,精疲力尽的去跑马拉松了。
好一把“正义”的屠刀,开始毫不留情的挥向死人了!我们不反对你合理讨要版权的正当行为,但是,当初罗浪同志在为看阵亡将士遗体所引发的创作震撼中,除了深深的哀悼,除了缅怀我们的英雄,除了希望我们记住英烈们勉励生者之外,他考虑到利益了吗?哪怕一丁点的利益。没有,绝对没有!是啊,区区两元钱,算不得什么,殡仪馆也不会在乎这区区的两元钱,但是,这两元钱,却让人的心痛得流血。我想问问翁大律师:那些为了保护国家、人民生命财产而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们,你会用你的法律武器,跑到追悼会上讨要你的版税吗?假如你认为可以,假如你认为法律不徇私情,那么,我只能说你是真正的法律捍卫者,你是真正的包青天!
哀乐收费,似乎是向各殡仪馆收取的,貌似对百姓没什么利益上的涉及,但是,我想,殡仪馆是不会充当这个“冤大头”的,最终还是会被转嫁到百姓的头上,这年头,这费那费的,我们已经变得麻木了,只要说收,咱就哆哆嗦嗦的从钱包里抽出票票乖乖交上就是了,这还好,收的是活人的钱,现在倒好,连死人也不放过了,看来,有人说“这年头,死人都死不起”的说法不无道理,可是,我们不能长生不老啊,那怎么办?难道等到要死的时候,非要硬着头皮撑下去吗?我看,玄啊,至少目前还没有一种药可以让一个将死的生命延续下去的。
如果哀乐可以收费了,那么,我们的国歌、国旗、国徽的使用是不是也需要收费呢?延伸下去,是不是新华字典也要收费呢?因为,我们的文字,侵犯了新华字典里文字的版权。
于08/12/07
既然来了,不妨看看下面的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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