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需要网开一面?
文/天涯默客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河南表兄妹绝育结婚遭拒绝”引发网友热议及争议。这对表兄妹为了能够结合,去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当他们手持绝育手术证明再去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登记时,仍遭到拒绝,两人遂以“干涉婚姻自由”为由将民政局诉至法院,但是法院驳回了两人的诉讼请求。
我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小节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是,《婚姻法》之所以有这条不可变通的硬性规定,主要是从优生的角度出发,是为了子孙后代着想。那么,是不是该兄妹自愿放弃生育就可以结合了?法律是不是就可以网开一面了?支持的专家出来解释说“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近亲婚姻,法律更应体现更多的人文性关怀和‘以人为本’原则”。不愧是专家,考虑事情就是周到细致,让法律体现“人文性关怀”近亲结婚,亏你想得出来,假如这件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你还会叫嚷着“以人为本”吗?诚然,这对“苦命鸳鸯”的爱是没有错的,但是,却注定了一个悲剧式的结果,无论从法律角度上说,还是在伦理道德面前,这样爱是不堪一击的,我们宁愿看到这对兄妹的爱最终被棒打鸳鸯合理的、必然的结局,虽然有些悲壮,也有些无奈。
按说,这对兄妹自愿放弃了生育,似乎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似乎不会对社会有什么潜在的危害了,也不会在社会上造成什么负面的影响了,法律也似乎可以网开一面了。婚姻是自由的,但是婚姻的自由也不能建立在违背法律的基础上。假如今天的法律允许了,那么,明天会不会冒出更多对兄妹、姐弟争相做绝育手术去申请结婚呢?一旦这股风气盛行开来,我们不禁要问:伦理何在,道德何在?到那个时候,怕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文关怀问题了。
现在的我,越来越看不懂这个社会了,一些人扛着“尊重传统文化”的大旗,使得一些旧的观念开始死灰复燃,有愈演愈烈的苗头,“舅表婚,亲上亲”也是其中之一,如果这种观念也被称之为一种文化,那么我们需要象割除毒瘤一样毫不手软的去做,而且越早越好,不要给它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愿这样的“粹”不要再被某些专家们利用一些貌似“人文关怀”的词语肆意篡改,篡改成一些不伦不类的怪胎。
于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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