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读取中…
  • 博客积分:读取中…
  • 博客访问:读取中…
  • 关注人气:读取中…
相关博文
加载中…
推荐博文
加载中…
谁看过这篇博文
加载中…
正文 字体大小:
“禁操办”是个什么东西?(2008-11-17 08:22:54)
标签:纪检部门 党纪法规 包青天 中国 分类:我的冷眼——杂文

“禁×办”是个什么东西?
文/天涯默客

 

  本月初,重庆秀山县诞生了重庆市第一个禁酒机构——“禁操办”,对政府官员、事业人员借故办酒席敛财进行干预。目前,已有副镇长、科长、卫生院长等5名办酒官员被摘帽。(《重庆商报》11月13日)

 

    “禁操办”——禁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办公室,不知道秀山县政府是把这个部门当作一个临时机构呢,还是打算作为一个正式机构而长期运作下去?从成立到现在,短短的几日,已经摘掉了五顶官帽,作风之严厉,工作效率之高,令人不得不翘起大拇指,我们似乎看到一个包青天坐镇的开封府今昔再来,无不令我等憎恨借大操大办之机行敛财之恶的百姓们拍手称快,“禁操办”的雷厉风行,也足以证明当地政府惩治不正之风的决心,“禁操办”似乎肩负一个新的历史使命,而且如此的神圣。

 

     然而,“坚决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和干部职工利用结婚、提拔、调动、起房盖屋、乔迁新居、长辈祝寿、子女升学、满月或周岁大操大办敛取钱财”却是写进党纪中的明文条款,按说,只要违反了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就可以了,不需要另外设置一个什么“禁操办”来指手画脚了吧?硬要给儿媳的头上再强加一个婆婆,怎么看怎么感觉有些画蛇添足的别扭。

 

    据报道,该县一位领导表示,“酒风泛滥,必须有专人打击。成立‘禁操办’以来接到18起举报,其中实名举报9起,本月另有8起共1000桌酒宴主动取消了,震慑很大。”作为一个临时机构也好,正式机构也罢,只要设置了,我想,当地政府也一定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以维护机构的运作,这也就意味着纳税人的钱财又增加了额外的支出,不是吗?接受群众举报、派出专人调查,是要花钱的,这就使得原本属于纪检人员的分内之事无端地被转嫁出来,如此,岂不是显得纪检部门是一个只拿工资不办实事的机构了?不过,或许我考虑事情有所欠缺,或许人家此举是为了减轻纪检部门繁重的工作量,这么一来,纪检部门可以轻松一些吧?

 

    “禁操办”是个什么东西?其实,在我看来,完全是一个十足的怪胎,我承认,设置这个机构的本意是好的,但是,假如说,对待每一种违纪现象都需要成立专门的“禁×办”,那么,或许明天就会冒出“禁违(法)办”、“禁吃喝办”、“禁包二奶办”如此等等等等,一旦这些“禁×办”风行了,那么,我们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还要它做什么?干脆一并废除得了,那些执法者干脆下岗得了,一切事物都交给“禁×办”来办理就是了,至少“禁×办”相对于那些执法机构还是做了点大快人心的事。

 

    假如没有这个“禁操办”,是不是那五位落马的官员们,至今依旧可以无视党纪法规的存在,继续借大操大办之名行敛财之实呢?我想,现在那五位官员,是恨死这个“禁操办”了。“禁操办”的设置,再次告诉我们,在某一部分人的眼里永远是权大于法。看起来,运用权利的感觉真的很好。

 

    如果说,大操大办是一种歪风邪气,那么我说“禁操办”的设置是一股更强、更盛的邪气,甚至它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让我们那些违纪违规者认为只要没有什么“禁×办”的存在,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违规、违纪,就可以无视法纪法规的制约。说起来“禁操办”的设置,实质上是狠狠的给了自己一记耳光,这一记耳光,不但没有掴醒当事人,却反而拿来当作自己炫耀的资本,简直龌龊之极、可笑之极。

 

    如此有“力度”的机构,或许只能出现在我国,不知是否可以冠以“中国特色”?但是,我还是极力主张:如此之“中国特色”还是杀之为好,与此同时,也拜托这些特有灵感、或者说极想作秀的官员们,好好动动脑子,不要做出一些贻笑大方的蠢事来了,省得授人笑柄,那样多没面子。

                                    于08/11/17

 

 

用掌声送别《百家讲坛》的死去         让“包青天”永远的死去           

当“平安”需要拿钱来买的时候         是谁给了“剽客”这张床           

天价烤肉,13人吃掉一万八               北大新雕塑:另类的强奸           

 深圳警方:林书记只是酒后行为不检    我的十月世相小语二                

怪事一桩                                《现代家庭报》某记者:问问你的良心

加载中,请稍候......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95105670 提示音后按2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