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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做爱情的“冤大头”

(2008-07-23 11:34:37)
标签:

心理咨询

两性

婚恋

情感

分类: 我的杂文

        不做爱情的“冤大头”

                              

                                     雷 

 

在传统的语汇里,“冤大头”是个颇有玩味余地的称谓。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虽然同样属于吃亏上当的一群,但冤大头们输掉内裤却并非因为自己的智商有欠缺。否则,真要是因为冒傻气而被人忽悠了,还冤个什么劲儿呢?

细细分析就不难发现,其实冤大头都是非常富有喜剧色彩的悲剧性人物。倒不是咱们缺乏同情心,当你看到范伟坐在轮椅上那一脸的幸福和感激时,你也会笑的,对吧?他们的喜剧色彩就在这儿,执着地坚信自己的付出必将获得理想中的回报,而且物有所值;他们的悲剧意味则更加明显,都是一厢情愿罢了。

一厢情愿,而且执着,所以无论过程多么瑰丽,结果往往都令人怜悯。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没错,恐怕这就是大多数错位爱情的轨迹。人的付出都需要动机,而这个世界上偏偏又没有什么动机能像爱情这样强烈。于是就有很多不乏勇气的人,一旦自以为遇到了,便执着投入,并一厢情愿地期待这投入能被对方认同和接纳,在享受自我燃烧的快乐时却忘了仔细掂量掂量,自己投入的是不是人家想要的。

 

                 冤大头的爱情速写

 

爱情里,以冤大头为主角的故事很多。尽管他们都执着得近乎虔诚,但结局却不外乎三种:失败的、变态的,当然也有浪漫的。

 

我们先来看最失败的。运气不好的冤大头很可能会遇到一个不那么厚道的人,他们并没有被冤大头的忘我付出所打动。我说这个人不厚道,是因为他虽然不觉得冤大头在感情上可爱,却欣然看到冤大头在感情之外的可取。所以,这种人并不吝啬偶尔地哄哄那执着的可怜鬼儿,然后在他心存感激的无微不至中享受廉价的执着赠与。而在醒悟以后,这种冤大头的下场基本上很惨,比如《夜宴》里喝下毒酒的王,以及台湾那位刚被意大利老拆白党掏空了腰包的名模。

这时,一个人的付出成全了另一个人的享受,爱成为利用与索取的帮凶,所以属于最失败的一种。

 

我们再来看最变态的。冤大头里运气稍好些的几位,也许会有幸遇到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是这种善良非但没有让故事的结局改观,甚至反而更糟。恰恰因为善良,对方尽管并不认为冤大头多么令自己心潮澎湃,但是最终却由于懂得奉献的可贵而选择折服。只不过折服不意味着爱慕和欣赏,这种接纳中到底带着多少对现实压力的妥协,带着多少得过且过的懒惰,没人知道。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心目中的真命天子绝不是这个冤大头,于是随和一点儿的开始学习凑合,犀利一点儿的开始试图改造,感情便也在日复一日的指责、抱怨、克制和原谅中往复,直到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一天。

这时,一个人的付出变成了两个人的疲惫,爱成了忍让和自我压抑的外包装,所以属于最变态的一种。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最浪漫的一种。看完上面的叙述,我想一定有不少人认为:人家投入的爱并且乐在其中,你这作者跟着瞎操什么心?话是这样没错,我也见过不少冤大头的确是乐在其中,他们丝毫不考虑这份付出是否值得或者受欢迎,甚至其快乐就来自于单方面“殉道”的过程。就好像佛经里有那么一则故事,说高僧遇到一只快饿死的老虎,于是含笑“以身饲虎”,并得到了修行的大圆满。在这里,姑且抛却饮食男女和高僧的主观区别,我真的宁愿相信这样的故事会有完美的结局。因为在这时,一个人的付出最终变成了自身的享受,这的确浪漫得很。

不过这种情况下,不管主角的自我感觉多么良好,是不是也多少应该问问对方的感受呢?如果对方并不觉得诗情画意,而我们的主角还在自我陶醉中乐此不疲,你说这是爱还是性骚扰?

仅仅就这位情圣自己来说,这种浪漫也有点盲目。我不知道飞蛾扑火算不算凄美,不过我知道这足够危险。因为无论是“失败的”还是“变态的”,在所有冤大头们看到最后的底牌之前,他们都认为自己是最“浪漫的”那一个呢。

 

                  冤大头的自我践踏

 

现实中,你的付出再怎么真挚,也不能因此就要求人家一定领情。每个人对爱都有独特的理解,有人喜欢无声胜有声的心有灵犀,有人憧憬起伏跌宕的聚散离合,还有人只对灯红酒绿中的猎杀追逐感兴趣。不能说谁就对或者不对,这只不过是在操作细节上的各有所好。身为凡夫俗子的我们,如果不能有佛入地狱的大慈悲,那么当锅碗瓢盆遇上风花雪月时,身处其中就需要懂得取舍。

 

支撑第一种冤大头的是自我安慰。他们尤其善于自我安慰,其实未必就没看到自己的透支,但他们习惯于在失落中制造快乐,在哀怨中享受枯萎。自我安慰的次数多了,就成了自欺,我们可能对那种被抛弃后还在为对方找借口的痴心人都不陌生吧?看着是有点傻,只不过他们的傻与智商无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

 

如果你以为冤大头都是楚楚可怜就错了,因为支撑第二种冤大头的恰恰是蛮横和霸道。他们蛮横地利用别人的正直和怜悯,霸道地把自己对爱的理解强加于人,把对方拉下水。当人家因为他们过份的义无反顾而不堪重负时,他们便语重心长的以一个过来人的貌似睿智来置疑人家的呻吟:“这一切都为了你,你怎么就不懂得领情呢?”拜托,明知道货不对版还要人家感恩戴德,天下还有这样的道理?

 

第三种冤大头最有境界,与其说他们爱对方,倒不如说他们爱爱情本身,甚至把爱情当成了信仰,并在这种信仰的支撑下自以为高尚。但是他们忘了,爱情和信仰的区别在于,对方是个肉体凡胎,其心理承受能力和耶稣不在同一个档次上。所以,即使我们跪下也只能得到鄙视、厌恶、怜悯或者感激,这取决于对方的教养和人格。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对方战战兢兢也好,依赖、把玩也罢,我们唯独得不到爱。

 

最终,无论支撑冤大头的是自我安慰、一意孤行还是理想化的信仰,他们都将毫无例外的选择自我践踏,因为在一厢情愿的前提下,这也许是唯一可以采用的合法手段。

 

                   爱,就爱识货的人

 

这世界上有没有幸福的冤大头呢?不得不承认的确有。当一个冤大头碰上另一个冤大头时,甜蜜的错位总会在两个人执着的坚持下过去,他们终有一天会在纠缠不清中学会感激和理解,于是两个冤大头变成了一对欢喜冤家。但这种运气少之又少,并不是人人都有的,甚至因为它的稀少和传奇性质,已经成为爱情小说的取材对象了。

所以才会有句经验之谈说,想要别人的爱,先要学会爱自己。话的意思没错,但总觉得有点象和尚的偈子。我试着把这句话改改,看看能不能更好操作一点:

想获得爱,就不要践踏自己的爱,或者更直白些,爱就爱一个“识货”的人。

因为男女之爱是相互的,所以任何一种真挚的付出都应该得到尊敬,否则即便是眼下可以得过且过,早晚也会迎来积重难返的一天。想用自我践踏来延缓那一天的到来,终归不过是饮鸩止渴;而想放自己一马的话,我们就不得不省下点儿犯贱的勇气,转而用这勇气对自己说:

我爱他,可惜他不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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