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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燕赵都市报》报道: 11月1日12时许,河北衡水修鞋老人张德新在为一名妇女修鞋时,不小心将其鞋面弄脏。在协商不成后,大庭广众之下,老人给这名妇女跪了下去。然而,老人的行为并未得到原谅,最后,妇女拿走张德新30元钱扬长而去,市民纷纷谴责这名妇女的过分行为。
虽然当事妇女的行为的确让人气愤,但这位修鞋老人的下跪举动也实在太荒唐。
从法理上讲(不过我们一般都不想从这方面讲,而更愿意从情义上讲),修鞋老人因自身过失弄脏了别人的鞋面(从报道上看,估计不只是弄脏,而是胶沾上后已无法彻底清除),因此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天经地义的。这名妇女要求修鞋老人赔偿其实并不过分,只是正当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当然,至于赔偿多少,可以互相协商。而这位老人因支付能力有限,显然是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试图通过道歉而能得到谅解,免于赔偿。事情已经发生,自己也确实有责任,如果双方能够取得谅解当然最好,但要是对方不答应,自己又确实赔不起,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此事。但这位老人却采取了一个极端的办法,一个让他自己以及让其他人感到耻辱的办法,以下跪求情来企图度过眼前的难关,实在令人难以理喻。
下跪,对于全球人来讲都是有着特殊含义的肢体语言。中国人则更讲究,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能上跪天地下跪父母,除此之外就是人头落地也不可双膝跪于人前。这位老人显然没有珍惜自己的膝下黄金,反而是想用膝下黄金换得鞋主的同情,从而能网开一面,放他一马。他这一完全丧失自尊的一跪,为的仅仅是免去未必就非要赔付的几十元赔偿费,这种举动怎能不让人寒心。
或许这位老人确有苦衷,家庭经济十分拮据,要是赔了九十几块钱,可能一家人的生活将受到很大影响。但他是否想过,给他人下跪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抛弃自己的气节,贱卖自己的尊严。一个修鞋老人也好,一个高官权贵也罢,人格都是平等的,自尊都是宝贵的。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因为外来的压力甚至侮辱而丢弃这些最为尊贵的东西。对于这位老人来说,事情既然出了,就应该冷静勇敢地面对。如果真该赔,家里再穷,就是砸锅卖铁也决不含糊,就是穷得饿死冻死也决不向一个无理的妇人下跪求情。如果不该赔,那就更应该硬气,决不因自己是个修鞋的弱势群体而忍气吞声,一个有理的人给一个无理的人下跪,岂不更是违背天道,让人心痛。
心无善根的妇人是荒唐的,心骨软弱的老人是荒唐的,装腔作势的众人也是荒唐的。虽然报道中称市民对妇女的行为纷纷给予谴责,这种说法恐怕只是记者的猜测。一位老人和一位妇女因修鞋发生纠纷,孰是孰非应该是简单明了的事情,在一旁的群众完全有这种智力来做个公正的评判。在正义的舆论面前,这位妇女不可能不识相,因几十块钱而惹众怒。但事情发展到妇女不依不饶,坚持要老人赔偿。后来老人下了跪,还是赔了三十元,妇女拿了钱竟能扬长而去,这个过程中那些富有“正义感”的围观群众哪里去了?他们能够最后谴责妇女的不道义行为,为什么之前不帮助调解?在老人下跪之后,他们为什么还能眼睁睁地看着妇女拿了三十块钱扬长而去只会在背后指指点点?真正可悲的是,现场并没有一个人真正伸手帮助这位可怜的老人一把。
在世态炎凉之中,这位老人曾经硬朗的双膝,或许正是被周围那一颗颗冷酷无情的心击跨的。支持我就请投我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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