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坞村宅基地流转实现两大突破
马跃成·铁牛
去年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文件着实在社会上引起了一阵轰动,人们一直认为这是中国撬动两元土地以及改变两元社会的信号。后来国土资源部在几次回答人们的提问时都否认了农用土地流转的合法性,特别强调了农民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农村各类土地上都不能搞商品房的规定,于是闹腾了一阵的农用地流转也就冷清下来了。
平谷县一个山村支部书记本来计划趁着中央文件的东风开创一次万亩山地流转的先河,后来由于涉及林地性质、林权证等等手续,最后的拍卖会流产。
同时,海淀区法院在审理城市居民购买农民宅院时,首开判决城市居民胜诉的先例,驳回了当地那个已经进城的农民诉求。本来吗,在十几年前该农民院交易的时候,该地还是一片远郊乡村的破败景象,现在随着城市发展,这里成了北京高新技术新区,土地价值有了百倍上升,农民反悔十几年的既成事实,诚信何在?
另外,通州宋庄镇因建设新文化创意产业园后,土地价值也是成倍增长,去年一度爆发系列农民诉画家非法买卖房屋案。最有代表性的案件是河北女画家李玉兰被诉案,当时的北京中院依法判决李玉兰败诉。但是又在另一个判决中要求胜诉方赔偿李玉兰高额的经济损失,事实上支持了农民宅院在社会上买卖的事实。
后来,宋庄镇在新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轨道交通建设拆迁赔偿中,创造性地对当地农民和后来的画家分别实行了宅基地连同房屋和不含宅基地的单一地上房屋两种拆迁补偿政策。把宅基地和房屋分别做了分解处理,避开了“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的法律限制,让农民房屋买卖合法化。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容易解决,有的连碰都不能碰。农村土地就是这么个一碰就涉及法律尴尬的问题,但是社会发展又没法绕开这个圈子。所以就有了各种各样的试验和创新。
不管怎么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意义也是历史性的。最近北京结合环京绿化带拆迁和城市化建设,做出了更进一步的破冰试验,让农村土地直接以某种理由进行商品房开发,给进城的农民工建设廉租公寓,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把进城农民工一步一步地往城外赶。
根据15个市属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绿隔地区城乡接合部发展及启动北坞村试点方案的建议》。将综合考虑北坞村土地利用指标和建设资金平衡,腾退农民宅基地,实现农民“上楼”。
在资金筹措方面,该方案还注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鼓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发配建商品房、利用产业用地筹措一部分建设资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适当投入、财政预付待征绿地补偿款四个主渠道,实现农民“上楼”建设资金的平衡。
海淀区制定的方案称,要建设外来人口租赁房,逐步改变外来人口结构,消除治安隐患,减轻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
根据村委会统计,该村外来人口最高达2.03万,而真正的北坞村村民只有3000多。针对大量的外来人口,未来将在村民回迁楼附近建设约两万平米外来人口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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