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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楼盘何必一毁了之

(2007-07-21 22:44:14)
标签:

小产权房

济南野楼盘

青龙湖别墅

分类: 地产风云
        小产权楼盘何必一毁了之

      号称“济南史上最‘牛’野楼盘”的一座13层建筑,7月8日进入拆除阶段,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也受到严厉处罚。这座违章建筑名叫“白鹤高层住宅楼”,位于济南市著名风景区大明湖北侧,开发单位为济南市天桥区白鹤居委会。之所以被称作“济南历史上最‘牛’的野楼盘”,是因为其他的野楼盘一般都在城乡接合部,但这个楼盘不仅在市区中心,而且还在大明湖的正北侧,并准备建到17层。这一工程既没有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施工许可证,执法部门多次下达停工令,但是仍然建成了13层约1万平方米。

       据悉,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建委分别宣布了对这座野楼盘的处罚决定,对工程建设单位处罚款100万元,对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停止投标资格6个月,建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或降低其建筑企业资质,并处罚款50万元;对设计单位给予警告,停止其参加本市设计投标资格半年,建议降低其建筑设计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并处罚款33万元。

      看来政府对“野楼盘”不是没有办法整治,只是这样的行动似乎来得晚了些。野楼盘何以在它建到13层的今天才动手?有关部门早干什么去了?是不是因为最近的小楼盘成了众矢之的?济南方面是在试探一个解决小产权房的办法吗?

      小产权房被冠名为“野楼盘”,济南的这个项目也是首创,不过这到为彻底摧毁之给与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白鹤高层住宅楼”还真不是被炸的第一楼盘,早在今年的3月27日在北京备受社会关注的青龙湖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85栋别墅就被拆除,但其余59栋予以没收。该项目是利用卫星查处的违法建设别墅的案例,按说也是野楼盘。
 

    当地的村民看着被拆的别墅觉得十分惋惜,建起来投了一亿多,拆一平米也要几百元,他们说看着别墅建起又被拆掉,“就像做了一场梦”。青龙头村经济一直很落后,属于贫困村。按村里的计划,青龙头村344亩土地都将用于开发房地产。其中304亩地用于商品房开发,40亩地用作旧村改造。村子改走旅游经济和生态农业的道路,那时,青龙头的村干部让村民们觉得,将来人人住别墅、人人在村里有活干,过上幸福的新农村生活。


    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精神不可谓不那么斩钉截铁,但“强拆风暴”还没有即刻掀起来。我们可能习惯了那种大运动式的工作方式,假烟烧之、假酒砸之,所有假冒伪劣的东西全部付之一炬或付之一锤。然而这一炬一锤根本不可能斩草除根,等风暴过去了假冒伪劣的泛滥依旧再来。


       白鹤高层住宅楼靠近市中心,既然不在荒郊野外那算得上什么野楼盘吗?看不出这个楼盘有什么质量上的问题,为什么不能留给市民居住?开发建设的单位个人涉嫌违法,那么这个没有思维的楼房何罪之有?这样一个镶嵌在城市中心的农用土地,难道还非要留做良田不可?为什么不考虑他的经济成本?当地居委会违法开发建设,为什么当地政府不早做规划?一个大型都市对如此重要的地段竟没有使用计划,是谁的错呢?既然规划部门没有作出规划,为什么不能把这个住宅项目纳入今后的规划中来呢?既然尚未规划就没有与以后用途相违背的问题,该项目被强拆的理由就补充分,其实建住宅总比建办公楼、建豪华会所强吧。


       这样大的楼盘建起来的费用肯定数以亿计,拆除的费用也要百万以上。几报炸药确实能让高楼大厦顷刻间变成碎砖瓦砾,但这样的垃圾怎么处理?恢复土地的成本要多大?及时恢复了达到了农用土地的要求,难道还非得种几亩麦子不可?这样的经济帐不知有关部门算过没有?这样的社会成本不知道有关的领导想过没有?
土地法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处理土地违法看来法律上也不是铁板一块,更不是非得炸掉不可,处理这样大的项目,有关部门真应当动动脑子才行。动不动就来场运动、总想搞点轰轰烈烈的气氛出来、总是采取这种说起来挺硬、想起来挺笨的办法实在是有点幼稚化了。


     青龙湖村的村民住不上小洋楼了,农民的老房子还在,农民们断不会成为无家可归者,但是他们今后的出路咋解决?他们自己的新农村梦想破灭了,咱们的政府是不是该给他们一幅更美丽的蓝图?难道让他们继续成为致富路上的边缘人?青龙湖的别墅项目证明这块贫瘠的土地还是蕴藏着经济价值的,如果不让他发挥出应有的效益,难道不是犯罪?


       小产权房在北京占到20%以上,在其他地方更多,济南的先例没有经验可谈,更不值得效仿,需要找出一个因势利导、利国利民的好办法来才是最重要的,在没有好办法前,千万别想出一炸了之的损招来,实在不行留给后人吧,后人比我们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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