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时事评论杂谈教育生育政策未艾 |
分类: 未艾娱乐 |
据省人口计生委表示,今年将整合社会资源,联合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子女入学、合作医疗、低保、救助等方面予以奖励优先和优惠;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给予治疗;建立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试点。并强调切实做好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相关工作(企业一次性奖励3500元)。
我们知道,计划生育是国策,“国策”也好,法律也罢,没有哪一个条款是针对违规生育的子女的,而作为违规生育者的子女父母应该受到了相关法规的惩罚,比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罚款等等,但其子女为何要受到不公平待遇?既然他们没有资格享受等同其他独生子女的“待遇”,就意味着他们也是受父母牵连的“戴罪”之身,这就是湖北计划生育中在中考高考中优先录取独生子女政策的另一种解读。
生下来的都是生命,都是平等的,本无贵贱之分,子女的命运并不由他们自己决定,但因为父母给他多生了一个兄弟姐妹,就遭遇因父母受处分而带来的再度“伤害”,人为造成子女在考学上的不对等竞争,是一种对子女人格上的歧视性政策。
在政策上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是出于对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的一种举措,但“父贵子荣”的思维定势,为何能左右相关政策,而导致同人不同命?中考高考在每个人一生的成长道路上,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很多因父母违规生育的子女,没有理由受到如此不公平待遇。这样的政策,往小处说,是袖笼子政策,往大处说,是一种人权歧视。
总之,父母在计划生育问题上的先进或者落后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的荣辱是可以受政策制约的,但无论如何,他们当初的选择,都不应该成为地方政策对待他们的子女连带歧视,子女没有承担其因果关系的义务。没有这样的义务而受到政策的不公平对待,就是政策上的一种错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