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获封“中国最美50人”折射啥?
据11月17日搜狐娱乐消息 昨日,北京举行《2011中国最美50人盛典》。入选50“美”,不但要热心公益、敬业专业、独立思考,个人形象也不能差。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选美传统,最典型的莫过于古代的权贵们挑选妃子,最终以权力或金钱的力量,把选中的美女弄回家,“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是古代选美的真实写照。古代选美,标准主要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外在美,当然也讲知书达礼、棋琴书画等方面的内在美。
当代也选美,只是标准有了些许改变,不但更加看重外表,而且与身份、财富、名誉、色情等密切联系,特别是选美模式变成了程式化的理性、商业化的冰冷和男权视角下的单调。这种选美标准的改变,甚至把选美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不知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
在笔者看来,爱美、追求美、崇尚美,无疑是一种进步,如果选美能树立健康的审美标准,相信人们对待选美的态度会从质疑、反对和诧异变为赞同、欣赏和呼唤。就以这次“最美50人”评选来说,有许多地方让人眼前一亮。比如,评选准则提出“榜样就是力量”,具有引领社会风尚、提高大众审美能力的作用;参与评选者既有专家又有网民,选出的“最美”更能服众;特别是不搞单纯的以貌取人。
因此,连葛优这样的“男丑星”也能获得“最美”,折射的是选美观念的改变(完全颠覆了世人对选美的偏见和傲慢),对选美活动无疑大有裨益。
什么是美?“美”就是“真”、就是“善”,要不,真、善、美为啥常穿一条连裆裤,朝夕相处、不离不弃?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一方面,我们将其选出来、评出来,让公众在评选的过程中提高审美能力,得到情绪、体力、心理、智力、精神等方面的满足,为尝不可?另一方面,通过选美树立模范形象,起到榜样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真善美的浓郁氛围,岂不是推行了社会进步和文明?
选美情趣要健康,选美标准要提高,选美范围也要不断扩大,不能局限于文化、娱乐明星,“最美妈妈”、“最美女警”、“最美教师”等,何尝不可以同台竞技?这样的选美应该多多益善,而单纯的选脸蛋、选身材、选包装等,完全可以退出选美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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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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