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去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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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去偷盗
华龙网-重庆晚报报道:学生盗窃4500元因考上名牌大学免予起诉,一成绩优秀的高三学生,因贫穷偷走同学4500元。检察院表示:如果考不上重点大学就起诉他。后来,该学生果然以超过重本30多分的成绩考上名牌大学,并免予起诉。据悉,这是我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看过这条新闻,在博客里写上几句:
一个学生连最基本的做人都不会?我到想看看哪个大学敢收他?
“贫穷”不是理由,难道因为“贫穷”,就可以成为“偷盗”的借口。除了偷盗,难道就没有其它摆脱贫穷的方法了吗?健健康康的一个人,就知道用“偷盗”的办法去摆脱贫穷?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去偷盗,可悲的是那颗已堕落的心啊!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违法乱纪都不能姑息纵容,不然法律对于“贫穷”又有什么意义?法律是人类的生存的准则,人们的行动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法律不能因人而异。法律是一碗端平的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约束人也保护人。同样道理,贫穷也不应该成为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行证。如果人人寻求法外特权的话,那么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如果个别人可以寻求法网网一开一面的话,法律也就只是说说的做用。学生既然偷盗是事实,那么就应该承担他应该承担的惩罚,不能因为考上大学而不起诉!重庆检察院在此事上可以说是网开一面,重点说就是“渎职”!更是对这名学生人生生长路程的“渎职”。
而对这名学生,我更多的感觉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贫穷,摆脱贫穷,有许多种办法,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贫穷。通过向银行错贷、勤工俭学等方法都可以完成学业,改变人生的。因为贫穷而选择去偷盗,这只能说是一个借口,一名学生可以说是一张人生的白纸,还没进入社会就先选择了偷盗。这就是人品出问题,堕落的心能因为一次免予起诉而复活?
做为一名学生,更应该去承担自己做错事而产生的后果!
连去改变贫穷的勇气都没有,只有去偷盗的人,还谈什么将来会对社会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