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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5时4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外墙已经脱装的在建商品楼整体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无人受伤。该住宅楼由上海众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商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论最后的事故原因怎样认定,这个倒塌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天灾,这个真的是人祸。
天灾是人力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是人类技术实力相形见绌于自然界力量的天然灾祸,是无可奈何的悲剧;人祸是人力本可预测本可控制,但由于人类法规与道德精神的缺失而导致的人为灾祸,是规则混乱内心丑恶的悲剧。
据说在这栋大楼倒塌后,上海市建筑管理部门迅速作出反应,发出紧急通知,立即要求对全市的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普查,实在不想耻笑这些管理部门,只好用“亡羊补牢”来夸夸他们;
据说,倒塌住宅楼的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资质有效期是从2000年10月1号到2004年的12月31号,已经过期多年;
据说,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审批、拿地、设计、建筑、监理、质检以及各项控制程序都是非常“严格”的,只是猫腻玩大了也会偶然疏忽和走偏;
据说,房地产商与某些大权在握的官员偶有勾结,所谓官商勾结、暴利地产;
据说,“守法经营倒闭、违法经营发家”,这在房地产圈内已经达成了共识;
据说,有的房地产商出钱包养地方实权派,可以摆平除了楼房倒塌以外的任何事儿;
据说,不查不知道,一查难逃豆腐渣,偷工减料是常见的事儿,常骂资本家“唯利是图”,其实有些房地产商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说,施工中的分包转包、擅改设计是常有的事儿,但都合理化了;
据说,监理与质检经常睁只眼闭只眼,闭着的眼睛里塞满了孔方兄;
据说,……
楼房,倒了;工人,死了;民心,伤了……
假如这栋住宅楼的倒塌是在入伙后业主乔迁新居之时,你敢想象吗?事件发生后,很多业主情绪比较激动,要求退房,但也都庆幸这楼倒的正当其时,只可惜了那位工人兄弟,伤亡损失几乎达到最低程度,实乃不幸中之万幸。
(以上照片作者裴鑫、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