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毙杀惊牛应考虑子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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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方清
一头从屠宰场逃出来的水牛在武汉市汉阳永丰至七里庙路段,一路狂奔撞上多名路人。警方接到报案后,汉阳公安分局派出分局防暴队、沿线派出所的民警。民警们经过1个小时的搜查,在鹦鹉花园小区里发现肇事水牛,连开4枪后,中枪的水牛仍在逃跑。民警一路追捕,在鹦鹉小路的偏僻处又开了6枪,终于将其击毙。(据12月28日楚天都市报)


不知什么原因,近段时间以来,街头围堵枪杀水牛的劲爆镜头频频上演。12月5日羊城晚报消息:惠州市区一头水牛受惊吓顶翻摩托,接连撞翻两人,然后霸占路面,无人敢接近,导致交通堵塞。惠州民警担心水牛伤人,连续开十枪才将这头猛牛击毙。通过百度搜索,则会发现更多相关报道,其中发生在2007年12月10日的“温州警方菜场内击毖受惊水牛”的事情比较突出,因为警方该次实弹射击了12枪,水牛才告殒命。
笔者小时候生活在中原水乡,与水牛有着长期的亲密接触。放过牛,骑过牛,后来还挥鞭驱赶它犁过田。深知这外表憨态可掬的庞大家伙一旦发了暴脾气,确是很吓人的。最典型的就是撒野狂奔,每遇此时,妇孺们惟有望而兴叹,但壮汉们自有办法对付它。或众人合力围堵,或抓把青草引诱中招,或干脆用绳索强缚。总之是既不用刀棍,也不使枪弹,几个回合就令发飚的水牛乖乖就擒,和主人重归于好。
其实水牛完全不同于虎豹,任何情况下对人的威慑力都是很有限的。它总体是以老实与耐性见长,受惊并产生暴唳之气则来得快,去得也快。用上面所说的土方法对付惊牛是“和平”地将其制服的有效途径,犯不着真枪实弹对付它。也许有人会说惊牛冲进闹市,容易给行人造成踩踏伤害,不得以采取极端措施。可是恰恰枪弹更容易加剧水牛的紧张与横暴,使之瞬间成为疯牛、狂牛,在闹市中将其治服的难度以及对行人的风险则更大,多起街头杀牛事件动辙击发十余枪,就印证了这一点。而警方在实施这一举措过程中给百姓带来的恐慌,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潜在的巨大风险,则少有人来进行评估。
常言说,“杀鸡焉用宰牛刀”,抓牛当然不应使枪弹——除非出现个别迫不得已的特例,比如受人力所限场面实难控制等等。但凡能够人力控制,就不应借助于武器。民警佩枪及其在什么情况下允许使用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当前在公安出警中用枪杀狗、杀牛等现象呈明显抬头之势,不能不说相关部门在枪械使用管理方面失之于宽,而包藏其中的巨大弊端与隐患,则应该引起相关方面足够的警惕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