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的治校方略到底应该向何处走?
来自:教育随行

河南焦作姚老师职称事件,随着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虽然事件主角的姚老师表示不会就此作罢,但事情到此也基本上要画上句号了。
姚老师的职称事件行将结束,但在这件事中,值得我们反思的确实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校长的治校方略到底应该向何处走?
杀伐果断的校长是不是好校长?
现实之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校长,他们在学校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学校的大事小情,完全由他一人一言而定,许多事情,校长一拍脑袋就把事情定下来了,根本容不得别人有不同意见。
比如说,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推进,现在学校的办公条件得到了不断的改善,许多学校已经实施了多年的电子备课。但有校长一到任,就推翻了实行多年的电子备课,推行手写式备课,美其名曰:老师在手写备课的过程中,能把上课要讲的内容记得更牢。这样的校长首先他自己是不用上课的,所以他肯定自己不用去手写教案,他不知道的是,现在的老师,除了上课之外,要完成的工作还有很多,工作留痕现在从上到下形成了一种风气,这些都是要花时间去完成的,不像几十年前做老师那么纯粹了。老师们采用电子备课,还有时间对现成的教案进行修改加工,以更适合自己的教学风格,更适合自己的学。如果手抄的话,就只是抄一遍而已了,浪费时间不说,根本不可能实现校长所谓的记得更牢。

学校成了校长的一言堂,这样的校长,你们认可吗?
改人治为法治,依法治校,刻不容缓
依法治校,已经要求了很多年了。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依法治校更是刻不容缓。
有些校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面看来是依法治校,而实际实行的仍是以校长意志来治校,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校长眼里只是工具,顺手时用一下,反之就束之高阁。
现在很多地方,每年都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评比,一方面促进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行,但另一方面,把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姚老师所在的学校,在上级看来,依法治校工作应该做得还算不错,职称推荐工作,有方案,有评分,有测评,有公示,那问题出在哪里了呢?
依法治校,并不是一句话的事,落实到具体每一项工作,该如何操作呢?
依法治校,全体老师应该成为学校的主人
学校管理工作应该有章可循,这些规章、制度、条例等,就是学校依法治校的依据。在制定这些规章制度时,全体老师应该成为主人。一份规章制度的出台,应该经历起草-全体老师讨论-修改-再讨论-再修改-教代会表决-通过实施这几个流程,特别是涉及到教师利益的制度,讨论-修改的环节可能要反复多次,直到得到大部分老师的认可,才能提交表决。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缺陷要进行修改,那仍旧要按上面的流程进行。
在规章制度通过教代会通过以后,就要严格按制度进行,校长应该是制度的有力维护者和推进者,而不是破坏者。许多校长认为,这些规章制度束缚了校长的手脚,许多事情不再是校长一言以定了,比如说,在评优晋级的时候,校长根本没有权力说想给那个就给那个了。因此,笔者认为,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并不是说说而已。校长要静下心来,潜心于学校的发展,就不能把目光停留在利用职权谋私利上,而是要用制度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引导教师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
依法治校,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应该摆上刻不容缓的位置,那些还在依靠校长先生们一言堂办学的学校,类似姚老师职称事件还会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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