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女人,我必须略带愤怒的为前几天陈冠希和阿娇的裸照事件中的女孩子说句话。从事件的发展来看,警方的反应,和照片的真实度,应该说嫌疑对象可以用排除法列出。
前几天,博主写了一篇制造陈冠希阿娇私床照的四大嫌疑人的文章,本来以为只是一场假照片的五级炒作,没有那麽大的利害关系。现在看来,如果照片确实像香港警方所说的是真的话,那警方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在等待!
首先,博主曾说过,人气并不很高的陈冠希有炒作的嫌疑。但是,要知道,陈冠希属于自己做老板的艺人,不要说敢和阿娇的公司和舆论叫板,就说他有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做出这样的事情?布兰妮的前老公为了钱,把和前妻床上镜头发的到处都是。而那是在金钱的诱惑之下。这件事如果是陈冠希所为,也应该是与钱有关。可是,还是那句话,陈冠希有没有那个胆量?除非他在之前就想好退出演艺圈,永远不回香港,在加拿大逍遥一生。
第二,作为照片的女主角,不管阿娇多会炒作,多敢出位,也不会拿这照片出来爆炒自己的。何况,她现在的人气根本不需要这样,和某某男星搞搞绯闻就足够了。所以,到头来,很有可能阿娇成为最终,且无法翻身的受害者。
第三,我们说这么大的事情,没有公司撑腰是不可能的,既然陈冠希自己的公司没有这个实力和势力,那显然阿娇的公司具备着这样的条件,并且有着丰富的前科经验。曾经的重大事件其最大的老总和已解约的艺人都被请到过警察署喝咖啡,很具有电影情节。
我们非常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情与某位当事艺人或他们的公司有任何关系。但是,我们又实在不能排除这个“极有可能”!如果是这样,结果也不一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罪恶得到应有的惩罚。博主觉得,到了实在无法挽回和解释的地步,很有可能出现一个或者几个替罪羊,而这些替罪羊很可能在几年后出现在某社团或某街巷的老大位置。其人物和故事情节拍成古惑仔续集之《涉圈之后再战江湖》,并且赢得了5亿票房,捧红了新一代的郑伊健和陈小春。
PS:博主不认为这件事与某位艺人的艺德有关系,起码没有直接关系。这种过程属于彼此,与做什么行业无关。做高级经理的照样有人有这样的癖好,难道都是道德问题?不要因为事件出现在网络或者是明星所为就把照片上的人当作龌龊的人来看待。事情的关键是背后的那些人。作为公众,特别是媒体力量,绝对要把箭头直指站在他俩身后的那帮罪人。即使我们使用穿人剑,就算陈冠希和阿娇需要一起牺牲。我们都要把剑彻底穿透,把真正的事实和论点找出来才是媒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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