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4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会议上介绍了全国建设系统开展平安建设的情况。
建设部给自己归纳出了如下的改革建设业绩: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约165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了经济适用住房;55万多户低保家庭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或租金减免。
齐部长坦然将之前十多年来全国中低收入家庭入住经济适用房、低保户入住廉租房的房改实况,通过中央一专题会议予以公示。给了关切住房大山的所有人一个接近清醒的答案:
若靠目前尚未得到根本性修正的旧政住房政策要实现基本住房社会保障,最少还需要努力170年!何以如此?
以下谨需数据来印证:
印证之前提说明:㈠极少数高收入者与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群。是一个永恒的贫富极差主题。㈡中国超出13~15亿人口基数,30~50年的平均住房寿命,中国新旧住房轮换更新,同样是以30~50年为叠进周期。
我们可以计算得出:
一、①全国现有城市居民近5.4亿人=1.8亿户(套);②现有低保户2200万人=734户(套);③国家城市化进程新增城市居民5亿人=1.7亿户(套)。
二、以上①1.8亿户套+③1.7亿户套=3.5亿户套X80%以上年收入不足2万元的低收入群=2.8亿户套。
三、我们的经济改革进程已近30年、房改已10年。齐部长汇总的清单为“全国已有约165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了经济适用住房;55万多户低保家庭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或租金减免。”
2.8亿户套÷0.165亿户套/十年=?
答案一:保持以往10年发展速度最少需要170年以上甚至更漫长。
答案二:倍数于以往10年发展速度最少需要85年。
答案三:三倍于以往10年发展速度……
事实到底怎么样呢?
即便是能够保证保持答案一的保障性发展速度,现状则是即便纸上谈兵的各级政策制定阶段,也尚未能务实地告一段落。客观扫描全国666座城市,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的近期公开宣布:“截至2006年12月20日,全国已有274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房制度。”
才不过,仅仅是廉租房微量制度问题,也仅仅只有274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纸面制度!至于经济房的纸面制度呢?666座城市总共能确定量化的实施者迄今是多少?
非常欣赏汪光焘部长于07年两会前旗帜鲜明地宣布“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从十多年改革和探索的实践看,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07年02月25日汪光焘《仅靠市场根本无法实现住房社会公平》)
但,仅仅拿出良好的口号,距离铲除住房大山的解决路程,太过遥远遥远!
亚张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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