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软件没有这么脆弱
日前,一则“Sun出卖Open
Office
微软被允许起诉用户”的新闻又引起了部分人士的不安,好像开源运动又遭受了重大挫折;笔者认为,一些人士是不是太敏感了?
据该新闻报道,有问题的协议是在4月份签定的,是微软公司、Sun公司签定的价值近20亿美元的和解协议的一部分。具体的协议内容不得而知,但因包含“微软将可以起诉OpenOffice用户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而SUN将不会保护OpenOffice的用户、但其商业版本StarOffice用户将不会受到微软的起诉”等内容,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好像OpenOffice马上就大难临头了。事实上,我们应该在该协议上很清楚的解读出以下信息:
1、Sun公司起诉微软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微软将向Sun支付总计20亿美元的补偿费;
2、微软和SUN公司籍此解决了两个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双方之间都将不再就知识产权的问题互相起诉。
如果理解了这两点,微软不起诉Sun的StarOffice就自然而然的出现在双方的和解协议中,否则Sun就是傻瓜,要不它的20亿美元就拿不安生,今天它拿了微软的,明天微软就找个理由(并且不局限于StarOffice)起诉它。同样微软也害怕,Sun这次以Java起诉它,下次会不会再找其他理由起诉它呢?所以第二条应该顺理成章。而OpenOffice不在该协议的保护范围内更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众所周知,OpenOffice.org的最大贡献者就是Sun,但它毕竟已经是一个开源组织,现在已不再从属于任何一个公司;而且Sun的StarOffice也和中文2000公司的RedOffice一样都是基于OpenOffice开发的。换言之,现在就算Sun想来保护OpenOffice也已经无能为力了。
有趣的是报道中同时写到:“协议指出,微软公司可以向在2004年4月1日后安装的Open
Office的用户或发行商索取损失赔偿。Sun公司的发言人鲁斯指出,但是,Sun公司名为StarOffice的商业版Open
Office的用户将不会受到追究。”这有点类似于张三、李四打官司,李四得到了一笔钱对张三说只要你不找我,你可以起诉王五。
当然,如果不是涉及开源软件,类似的报道大家都可能不会理睬。毕竟在法制社会里,张三起诉王五并不意味着王五就一定有错,更何况,张三只是扬言要起诉王五呢。关键的问题在于,开源软件真就那么脆弱吗?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否处处存在着问题呢?
Linux采用GPL协议,OpenOffice采用的协议还包括LGPL和SISSL协议,这些协议在国际上早已经得到了认可,在国内科技部还专门以“863”课题的形式,组织了许多专家进行了法律问题的研究,可以说协议本身应该不存在法律意义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人扬言要就这些协议进行法律诉讼。开源软件所遭受的最大的法律诉讼是SCO公司起诉IBM在Linux上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当时,SCO拿了微软的钱后很配合微软公司,扬言也要起诉Linux的最终用户,但至今也无下文。这次SUN拿了微软的钱,也配合微软公司,说微软可以起诉OpenOffice的最终用户。关键是微软要拿出证据来,证明OpenOffice究竟在什么地方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如果仅仅靠一句要起诉的话就要别人屈服或者吓唬用户,那就是别有用心。事实上,OpenOffice本身功能不应该存在侵犯微软知识产权的问题,唯一就是与MS
Office的文档格式的兼容性上可能存在问题,但是这一点是任何其他Office厂商都无法避免的,只有最终推行国家自主制定的文档格式标准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开源软件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软件产业发展的一个大方向,更是我国民族软件产业在基础领域里的一个重大的(几乎是唯一的)机会。在它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经历许许多多的风浪,当然也会遇到法律纠纷;事实上世界上的大公司又有哪个没有经历过竞争对手的起诉呢?就拿微软而言,它不也是天天官司不断吗?现在微软不停地从各个角度来遏制开源软件的发展,本身也已经表明开源软件已经发展成为它的主要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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