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仁:实现“人人有房”是句空话
下面是腾讯网推出的“人人有房”榜,在11月30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广大老百姓所关心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功能定位、开发建设、销售管理等进行了细致规范。按照目前的思路,各阶层对号入座,根据收入分别对应商品房、两限房、经适房、廉租房,其中后三项为保障性住房,两限房和经适房属于保障“有住房”,而廉租房是保障“有房住”,这是一个“好消息”。
全覆盖,“人人有房”榜(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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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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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 |
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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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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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者 |
两限商品房 |
收入无限制(广州) 本地户口 |
省2-3成 |
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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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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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
年收入低于22700元/人(北京) 本地户口 |
省2-5成 |
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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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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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 |
年收入低于6960元/人(北京) 本地户口 |
租金补贴 |
当我们看到这张表的时候,不自觉地就想起今年的新文件其实不在创新,而是政府在表决心,和往常出台政策唯一的变化或者说区别就在于对收入档次进行了细分。正如表中所示,多出来了限面积限价格的两限房,经适房则改为面向低收入者,廉租房则面向的是最低收入者。
看到国家的政策是很欣慰的,可是在实际的运作和落实当中,似乎还没有听起来那么美好。
商品房对应的是高收入者人群,这一点似乎没有什么疑意,可是收入再高的人们也不会首选昂贵的商品房,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可能一部分高收入人群转向了两限商品房,甚至经济适用房。有人说,高档商品房是面对高收入人群的,从某些逻辑上好象行得通,但实际上有钱人在差别不是很大的楼盘来说,他们不会选择,除了价值连成的别墅、高档的公寓等。
记得在央视《经济信息联播》12月1日播出“广州高收入者可申购限价房”:按照《广州市限价商品房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购买限价商品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广州市户籍人口;二是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三是达到了晚婚年龄的优先。对于购买人群的收入水平,政府并不进行限制。目前的保障住房体系日趋改进目的就是在纠正前期过度权贵化与市场化之危害,但以行政化代替市场未必就是一个最佳的选择。如果再以行政手段对各色人等进行莫名其妙的补贴,给高收入者打开申购限价房闸门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人们有理由问一声,政府到底想通过限价房达到什么目的?是解决夹心层的难题?是通过限定流转权让房地产重新回到行政分配时代?还是政府以铁腕给开发商立威?
经济适用房定义为低收入者,忽略了社会的真正需求。拿北京为例,条件年收入低于22700元/人(北京),北京本地户口。对于北京而言,购房的主力军是外来人口的涌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造成的。这部分人不能卖经济适用房,首先造成了一样收入不一样的待遇问题,而且经济适用房已经被政府官员人手一套所占,就目前的供应而言,实现低收入者拥有,只是在美好梦想。如果真是这样,北京的户口还会猛增,政府的户籍、住房分配等环节还会有加剧腐败的可能。运做方式是排队摇号。
廉租房针对的是最低收入者,就北京而言,年收入低于6960元/人,北京本地户口,困难的租户还可以享受到租金补贴。
从上面的表中可以看到,所有城市外来者都与保障性住房无缘,受益的大概有三种人:一是一些机关部门建经济适用房,实际是给自己的公务员变相地分房子;二是通过暗箱操作分到了经适房;三是真正排队、摇号得到房号的,他的取得是正当的,但也不公平。事实上,用摇号来分配社会财富,岂不是很荒谬?
廉租房才是唯一该保障的,保障社会最低层面的住房问题是管理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只有解决了最贫困的人群问题,社会的整体和谐与进步才能同行,因为廉租房至少在理论上讲得通的。
全覆盖,保障“人人有住房”的理论和实践都是行不通的,是句空话,想法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