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Yeah!] 警惕10种“问题房屋”租不得
文章原载于《北京娱乐信报》
北京公安局人口处通报,为了提高出租房主履行治安责任的安全意识,警方近日将组织人口系统、派出所,集中检查出租房的“五不租”情况。同时,租房人也应提高警惕,避免承租了不合法的“黑出租屋”,北京房地产营销专家姜仁先生称,面对10类房屋,租房人一定要慎重。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现实经验,姜仁先生总结了10种房屋不能租,内容如下: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
3、没有房屋相关证件或证件不全的房屋;
4、没有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书,租房者私自转租的房屋;
5、属于违章建筑;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的房屋;
7、已经抵押并且得到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
8、房屋权具有争议的房屋;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10、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房地产业内营销专家姜仁先生提醒租房人,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要使租赁关系合法合理,出租人还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他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手续,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租房者要认真审核房主的这些证件,切莫轻信。 (敬请关注姜仁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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