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是对政府循环经济的极大嘲讽
马跃成
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颁布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目的是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中国政府出台这样的一个法律是有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的,我国的建筑物寿命目前只有30年左右,而欧洲国家的建筑物寿命平均在80年以上,百年建筑在欧洲地区非常普遍。
很多欧洲的古城堡得以保存下来,一方面是古城堡的使用价值依然存在,欧洲人既没有以危房的名义将其一拆了之,也没有以保护的名义将其闲置起来,这是让这些古城堡能够一直保持生命活力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欧洲政府制定了严格的保护制度,任何人都绝对不能以任何理由损毁建筑。
记得有个故事讲,一个国王在山坡上建了一处庄园,庄园的下面有个磨房挡住了国王的视线,国王想以交换的方式让磨房主人在别处再建一个磨房。但是磨房主以私产不可侵犯的理由,拒绝了国王的要求。据说现在这处庄园和磨房还在,成为西方民主的象征。而国王的后人和磨房主的后人也成了世交。
相对来说,咱们的建筑就有点想拆就拆,想拆哪就拆哪。拆什么建筑都有理由,我们的前辈把城墙拆了,就为拆老城打开了通道,老城拆的差不多了,现在目标就瞄上了现代建筑。
拆迁的根本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利益。金融街西扩自然也是利益驱使,政府官员讲的很明白,金融街给当地财政的贡献率几近当地总收入的一半,是很多商业界人士在呼吁金融街已经不够用了。从金融街的建设和扩建的思路上来看,还除了增加财政收入外,还没有其他的理由。
金融街的建设动迁大批的当地居民到了郊区,现在再进入金融街已经听不到北京口音,感受不到北京的人文氛围。金融街里里外外的大厦夹缝象征性地留下了三处王府模样的古建筑,但是与摩天的大厦相比,王府的尊严与气派已经荡然无存,同时,由于建筑没有被利用,本来人气旺盛的王府也只是成了纪念碑式标志物。
循环经济促进法说的很明白,拆迁建筑虽然有多种理由,但是拆迁绝对是与循环经济的根本要求想违背的。可能拆迁对一地一时的经济发展或者是环境改善有积极作用,但是从历史的角度,从宏观的角度肯定是有害的。
发展经济和改善环境可以有多种方式和办法,拆迁可能是最简单、最直接、最快的一个办法,但是这也是无能、最霸道、最坏的办法。
为什么中国的城市能够被拆的七零八落,而国外却可以被保存完好,这固然有制度设计方面的原因,其中官员的政绩观、短期行为是重要因素之一。
现在,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们辛辛苦苦到山西平遥看古城的时候,不免感叹,当年俺们县的城墙比平遥的宏伟多了;当人们走出城奔向门头沟的爨底下村欣赏古村落的时候,不免叹息,俺们家的房子要是不拆,可比这里的农家院气派多了。
咳!北京城都被拆的星星点点了,县城、古镇还能有多少能够保留下来?
我们不能再拆下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经在今年开始实施,官员们是不是都学习过这个法律,以前的计划和规划确实应当进行一下清理和纠正了。
经济危机需要刺激投资,4万亿下来还有很多的地方需要钱,千万不要把拯救经济的钱用来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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