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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与傻B

(2007-07-18 09:58:57)
分类: 转载
   一帮派出所所长请我朋友的客,朋友是教育局长,他非拉我去参加不可,我不好推辞,自然是去了。

   去了就喝,46度小糊涂仙,三两一个,人家先干三个,“所长,所长,七八量”,果然了得。我只得硬着头皮冲,酒一下肚,菜没上齐就“糊涂仙”了。我这人有个特点,三两酒一抿,脑筋转的飞快,真个是指点天下,妙语连珠的。平时对公安总没好感,这个时候,我的顽劣劲缥缈上来,开始奚落他们。


   我说俺羡慕你们呢?他们挺谦虚地说:哪有你们做教育的好,虽清水衙门,可你们出淤泥而不染。嘿,他们到幽默。


  接下来我把坊间流传的顺口溜说给他们:说公安局新宿舍落成,当地百姓这样说:嫖客打的桩,小姐灌的浆,强盗砌的墙,小偷上的梁。他们哈哈大笑,说:经费紧张,只能靠罚款,可话说回来,俺为“一方平安”,却背这样的恶名,委屈呢。


   我说下面还有一句没说完呢,他们追问,啥?我说,你知道这房子里住的是谁不?老百姓调侃,说是黑社会。


   他们又开始“委屈”了,说如今社会复杂,谁不认识几个“黑社会”,那案子咋破?看来破案,连公安自己都承认没黑社会还真不行,按下不表。


   且说罚款。


   公安经费紧张,可以罚款改善。其实,哪个行业,只要有半点职权的,谁不把罚款当作生财之道?税务年底想发点奖金,罚款;工商想建宿舍,罚款;城建罚、城管罚、检验罚、免疫罚、环保局罚,出版局罚,就连一向清贫的文化局,也搞个文化稽查大队,瞄准娱乐场所、图书批发市场,进进出出,为的是什么?罚款。可恨的是,开自助餐馆的东北小老板也罚,人家吃不了却又不让“兜着走”,罚人家的款,却还振振有辞,名之曰:本店规定。真是深谙“罚道”:能有权罚款的,哪个没有几条“规定”可依?又有哪个承认自己是“乱罚款”的?只有傻瓜才承认。


   可怜教育部门,休说“罚款”,我认识的一位校长,为临考的学生,订了几份“模拟试题”,却被物价局叫过去盘问了几次,最后“罚款”了事,典型的“偷鸡不成”,更何况,他没“偷鸡”,所以,现在的教育当紧的是看好自己的钱袋,别让人家罚“瘪”就万幸。


   教育没权利罚款也就罢了,“挂面清汤行业”嘛,可另一件蹊跷事出来了。


   我们鬼神附体一般自己开始查自己“乱收费”,自己跳出来堵自己的路,这样的大勇,千古难闻,却惹得人家那些日进斗金的“罚款部门”,掩了们偷笑,讥讽我们说:这帮傻B


   看来教育部门是“小糊涂仙”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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