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有新令
(2013-03-27 17: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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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冲未村杀人会绍兴 |
上海到绍兴,距离224公里,动车不足两小时车程。然而,我在上海多年,却截
止到2013年1月19日之前,从来没有去过绍兴。不去,当然不是不想去,却恰恰是源于“迟早要去”的笃定。
我是“好东西一定要最后吃”的悲观主义者,最好的,当然要留到最后。
2013年的1月19日,我毫无征兆地就去了绍兴;这是我第一次去绍兴。
跟着四个知根知底的资深女友,我们组成了浩浩荡荡的五人团踏上了开往绍兴的动车。却在到达绍兴的第二天,我就在汹涌的鄙视中擅自脱团一个人走了。自从我在贵州独自晃荡了一圈回来之后,我就觉得再也没有什么地方是我不能独自去的,更遑论与我毗邻文豪贤达辈出的绍兴。
绍兴,是个能和陌生人说话的城市。
两个月之后,江南乍暖乍寒,春天却像是被谁喊了一声似的,风雨风寒都挡不住,仍然袅袅婷婷花红柳绿地来了。我的朋友段段一边徜徉在京城的玉宇琼楼之中与雪共舞,一边在微信里细声细气地喊我:虫子,虫子!我们几时能到江南绍兴出个游呀?
出个游呀--
想起来了。我曾在绍兴的仓桥直街给她邮去了一份地图,是手绘的绍兴古城;我在地图的扉页上写:
亲爱的姑娘,2013年,你就沿着这个地图一路向南吧!向着绍兴、向着幸福与快乐,狂奔。。。
于是,就有了这个三月狂奔的杀人会。
3月21日,我率先到达绍兴。
春色旖旎,绍兴的气温起码比上海高了五度,因为,我穿着薄薄的宝蓝色毛衣刚刚好。当胡之胡和林麦子们,在半夜一点钟的火车站里,在料峭风寒里扛着行李狼奔豕突赶火车的时候,我已经在酒店雪白柔软的大床上香甜地睡着了。这个长长的、心无挂碍的睡眠,使我得以在未来的几天几夜里,有充沛的精力全力以赴“滥杀无辜”。
说实话,我是真的很喜欢杀人。杀人,就像是未村的某个仪式。一个人人都必然会参与的一个仪式。
而这一次,是八位杀手的杀人会。去掉一位法官和两杀两警,平民的数字就稍嫌少了一点儿。--而杀过人的都知道,平民越多,场面越混杂,杀人的成就感就越大。于是,意味深长的一幕就出现了。
好像,林麦子做法官的时候居多。女法官为了这次聚会新剪了一个刘海,这使得伊一进门我差点没喊出来。我心里说,顶着这样一个齐刘海的人,出去千万别告诉人家你认识我。。。
话说,这个被刘海整得脸更圆更鼓的女法官,惊堂木一拍,吓得新手胡之胡一个激灵:
天黑闭眼,杀手睁眼;警察睁眼--,
然而,接下来的台词儿,却并不是炉子们最津津乐道的“警察指认”;
而是,法官接着宣布的是:死混混(梅什么),被首先杀死了。大家发言,指认杀手;
或者是:这一局,破闲(古渡闲人)被第一个杀死了,大家指认分析发言;
于是,那些杀人场上存在感超强的资深杀手们,比如,拥炉吟雪,蓝色方圆;又比如木木夕,汗胖、林子等,便纷纷被杀死了。有时,恰巧他们打电话进来,在场的杀手们便笑得格外意味深长,呸他们的声音也格外响亮;也不知道,那些莫名其妙就被杀死的傻瓜蛋们,他们打电话来,是不是心里有什么感应?
其实,对那些被无辜杀死的人们,我是一点都不同情的;谁叫你们缺席不来呢?
我觉得,江湖应该从此有新令:缺席的,一律投死;或者,就地杀死,勿论!
(图片,因故2天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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