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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设计的庸俗主义

(2012-10-20 15:17:45)
标签:

杂谈

分类: 先锋·设计
  几年前,我请过几位外国设计师到中国合作,大家一起设计适合中国人生活方式、中国文化,但又符合当代设计潮流的作品。几位设计师在国外都是大腕儿,加起来拿了数个红点奖、金圆规奖这些业内顶级设计奖项。他们之前的作品我都看过,非常棒。为了这个项目,几位做了详尽资料分析,又来过中国实地考察,加上他们国际化的设计经验,我对产品相当期待。可惜最后成果并不完美,至少比他们在国外的少了些灵性和创意。因为外国设计师在提取中国元素上比较符号化,有中国红有明清型有太极圆,但搭配和意境并不够味儿,没触到深层的文化基因。人家不是从小受中国文化熏陶,可以理解。但产品极具现代感,是一次挺好的混搭实验。

  现在国内各地,也有很多企业、政府与国外、港台大牌设计师合作的作品。如果是西方设计师,就像我的项目一般,文化不贯通可以理解,但港台设计师应该无此问题。但实际上,这些大牌们留下的很多作品看起来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你知道,我说的就是那些被当做一个城市地标,实际却雷倒无数人,用专业术语讲就是“庸俗象征主义”的建筑设计:把各种符号简单地放大数百倍,出现打金币、牛仔裤、乒乓球拍等各种巨型具象化建筑。是这些设计师水平太差么?太差怎么会因为名气被请过来?实际有媒体还专门做了总结,这些大牌在国外的设计作品“很正常”,而且绝对不乏寓意和视觉效果都非常精彩的代表作。如果说跟我合作的设计师们,是因为首次被邀请到中国做中式设计,文化上不够深入,那么设计了这些雷人作品的大牌们可没受到这种限制啊?

  但实际上,他们受到了更严格的限制,就是甲方的审美观。国外要建什么地标建筑,多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行政官员基本不插手。术业有专攻,这很容易理解。咱们老百姓评价一个建筑好不好看,意见不一,但只要样本数量足够大,作品又不是前卫得一塌糊涂超越时代100年,就还能片比较客观地判断出这个作品“好不好看”。而设计、美学专家们,鉴赏能力比我们强不少,几个人的团队就能对哪个方案比较美观有意义下定夺。但我们能要求行政官员有如此能力么?官员的要求是执政能力,不是美学研究生啊。他们的意见产生了偏差,如果权力还大过所有专家团,那会出什么事情?

  就是弱智化的建筑作品。

  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设计试验田,每年楼盘数、建筑数、公共空间设计数,都遥遥领先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的城市规划基本已经饱和,而且很多地方属于古城,你想多修个阳台都未必审批得下来。而在中国这个诱人的市场里,甲方,也就是各地政府的话语权非常大。我说这好这就好,不好也好;我让你干你就干,不然滚蛋。在这种环境下,很多设计师开始向甲方妥协,而且这种妥协的底线越来越低。我们平常做家装设计时也会像客户妥协,但那是有沟通的。因为我们需要向客户负责,不能你觉得这样好看,我就不告诉你,实际如此浓重的配色,并不适合上了一天班回到家想享受温馨轻松的你。如果我们对消费者不负责,他装修时挺高兴,过段时间发现问题了,就不能达到最满意的效果。他也许也会向朋友推荐我们,但多数没有我们给他正确的建议时推荐得兴高采烈。但大牌设计师们发现,能拍板各地地标建筑的甲方们,其实根本不怎么能审美!你今天做了一个金元宝,就算老百姓再怎么调侃讽刺看不上眼,甲方却依旧能想出各种词儿称赞它。而且关键是:其它城市的甲方,也丝毫不以之为丑,而是会再花更高的价格请你去做另一个牛仔裤!

  这不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么?

  更深一步的,有定夺权的甲方们,似乎喜欢上了用一个“雷人”、“丑陋”、“巨大化”的设计作品博眼球的做法:反正造一个好看的又贵又没人关注,不如造个丑的闯闯新闻影响力,现在是眼球经济时代!我想,一个个体,比如在网络上,做何事是他的自由,评判权由民众决定。但一个地标建筑、城市设计作品,是会长久地留在公共空间,给这个城市及所有来访者第一印象的视觉形象。我们是不是应该用可以前卫创意,但也需认真审美的态度来对待它们呢?

   蔡明自留地“蔡园子”(点击进入博客圈),欣赏铸造生命力的家居,阅读大师心灵的设计,把玩优雅刺激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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