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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感悟随笔阿凡提公文 |
分类: 杂文篇 |
阿凡提的兔子汤与政府公文
经常接触到一些公文,特别是层层转发的通知,标题读起来比绕口令容易不了多少。比如《关于转发市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xx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不禁产生疑问,真的必须这么行文吗?
想起阿凡提的故事。
有一次,阿凡提抓到一只野兔,一位邻居听说后,来拜访阿凡提,并暗示兔肉很好吃。好客的阿凡提请他吃了一顿兔肉。又一位邻居听说后,也来了,赞赏阿凡提好客,兔肉好吃,阿凡提只好把吃剩的骨头熬成汤请他喝。巴依老爷来到阿凡提家,也如此这般,阿凡提为巴依老爷上了一盆泥巴水。巴依很诧异,阿凡提说,对不起,兔肉没有了,骨头汤也没有了,这是兔子的汤的汤的汤。
这是一则幽默故事,讽刺了巴依的贪婪,赞扬了阿凡提的机智。不用说,大家也知道,兔子汤是随着肉的递减而越来越寡淡,以至于只剩下兔子的“洗澡水”。要想最终还能吃到东西,要么再抓一只兔子,要么不断添加配料。
回过头来说公文。通知的目的是落实上级的要求,那么各地情况不同,一定会结合当地的实际进行安排部署。所以,仅仅像接力赛似的一级一级传递,连“以文件贯彻文件”都算不上,也许,上级的精神就像阿凡提的兔子汤,越来越寡淡,以至于连一点味道也没有了。
有人辩解,就是为了避免传达走样,文件才层层转发。转发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有关工作人员的“惰政”。制定本地贯彻意见,以本级政府名义发文,将上级文件附后,好像也不违反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吧?
但愿阿凡提的兔子的汤的汤的汤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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