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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被删为哪般?

(2010-07-28 18:03:12)
标签:

博友

燕赵晚报

深表歉意

时评

博文

杂谈

分类: 信手涂鸦

    7月28日,《燕赵晚报》时评版“画里话外”刊发了点评——《为妻维权,自身不保》,并复制于此留存。下午,突发意外,新浪管理员通知:“您的文章《为妻维权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十分不解,不知道触犯了哪条规矩,无语!

    博文删除倒是无所谓,可一些圈子管理员的留评和博友们的留言也遭受株连,甚是郁闷!特此向各位管理员、博友对本博的鼓励与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向留言被一并删除的博友致歉!

   《燕赵晚报》链接:

    http://yzwb.sjzdaily.com.cn/html/2010-07/28/content_266223.htm

 

博友们的留言又找回来了,转贴于此:
 
2010-07-28 15:01:36 [删除] [举报]
今天晚报看到了博主的名字,恭喜!您这篇博文在圈子“太行博风”由“子墨舞蝶”加为精华博文!诚邀常常回圈子论坛首页看看,参加圈子活动。
    2010-07-28 17:51:39[回复] [删除] [举报]
    佳作是对法律现实的注解,支持。恰巧我也就此写了博,略同,不过更犀利,呈请好友一阅。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7:11:54 [删除] [举报]
欣赏佳作,问侯朋友,加精推荐。

 

博主回复:2010-07-28 17:49:42 [删除]

谢谢朋友鼓励!问好!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7:10:40 [删除] [举报]
恭贺.学习.我要努力!

 

博主回复:2010-07-28 17:49:24 [删除]

感谢朋友!共同努力!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7:06:44 [删除] [举报]
欣赏作品是学习,相互交流是友情,来往问候是温馨,留下点评是尊重。
拜读学习您的佳作
祝福朋友开心快乐,愿清凉伴您一“夏”

博主回复:2010-07-28 17:50:02 [删除]

感谢!问好!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7:06:44[回复] [删除] [举报]
欣赏作品是学习,相互交流是友情,来往问候是温馨,留下点评是尊重。
拜读学习您的佳作
祝福朋友开心快乐,愿清凉伴您一“夏”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6:26:20 [删除] [举报]
“ 法官面对“司法途径”都无能为力,可想普通百姓想依靠法律维权有何等艰难!”说的太好了!

 

博主回复:2010-07-28 16:37:17 [删除]

你用的“老鹰抓小鸡”好玩,童心未泯啊,呵呵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6:11:14 [删除] [举报]
这几句写得好!深刻!问好朋友!

博主回复:2010-07-28 16:36:13 [删除]

谢谢犬兄夸奖,呵呵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5:30:01 [删除] [举报]
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博主回复:2010-07-28 15:35:33 [删除]

法律的悲哀!
谢谢朋友来访!

来源:为妻维权 自身不保(刊发点评留存)
2010-07-28 15:27:04 [删除] [举报]
李梓新闻工作室] 因您的加入而温馨,因您的佳作而精采. 欢迎您常回家看看!

博主回复:2010-07-28 15:28:49 [删除]

感谢朋友鼓励!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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