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楼市观望人群增加,在观望的人群中,不乏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人群,特别是那种在大城市打拼的人,如何度过这段过渡期呢?不外乎就是租赁。当然,如果长远的打远,更是租房比买房好,就拿明星们来讲吧,他们也需要住房,但买了房后,总会和物业、开发商发生纠纷,备受关注,苦不言堪。
1、陈新华
2002年11月,陈新华是前乒乓球世界冠军,物管公司将他起诉,说他自持“名人”,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可陈新华却表示,被公开出来也好,终于可以把许多问题摆出来说清楚,把持续5年的纠纷了断了。他和很多业主认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变更配套规划等举措侵害了业主的权益,所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2、蒋雯丽夫妇
2003年6月,由于富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如约提供办房产证的相关文件及手续,演员蒋雯丽夫妇向法院提出赔偿70万元的诉讼。

3、孙楠和辛欣
2003年12月,因为拖欠了近7年物业费共计5万余元,原本分手的孙楠和辛欣,又共同面临一场官司。二人相恋时以按揭方式联名买下了一处小户型别墅。分手后,二人相继搬出,他们前后共住了4年时间。一些娱乐媒体借机大肆炒作,让两个分手的恋人变成了陌路人。

4、孙楠
2004年1月,孙楠住在公寓的顶层。据其他楼层的住户反映,孙楠家里常会传出一种类似低音炮的声响,震得其他楼层的住户无法入睡。业主们向小区物管不断提出投诉,但情况没有得到解决,后来警察经规劝仍无明显效果。但最终孙楠还是主动向邻居道歉,表示自己的做法确实有点过分。
5、李文
2004年2月,李敖之女李文多次投诉邻居致使邻里关系紧张,物管出面协调要求李文搬离小区,否则将遭到断水断电的处理。对此,李文委托律师状告物业公司。李文不满董文华养狗,说骚扰邻居;后又就水电费、花园费、3个半月的房租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向物业公司索赔100万元的违约金,结果不欢而散。

6、朱晓琳
2004年3月,物管先告了业主,朱晓琳说他们是恶人先告状。由于开发商的承诺不兑现,物业管理的质量不达标,她已经很多年没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两个人都表示,和开发商与物管早有矛盾。朱晓琳指出,每年物业管理公司都会给他们的门缝里塞恐吓信,说如果再不交钱,就让保安进家里。因此,都不想回家,宁愿在外面租房子住。

7、杭天琪
2004年4月,杭天琪与前夫离婚后,把房产都留给了前夫张泽民,而户主的名字仍然是杭天琪。张泽民在别墅内搭建二层平台,可以把邻居的卧室看得一目了然,影响了邻居的隐私权和房屋采光,虽然房子已经不是杭天琪的,但因为房产证上户主依然是杭天琪,解决不了要打官司,那么“当事人”依然是杭天琪。

8、赵本山
2004年9月5日,由于赵本山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物管公司没有理由要那么多钱,所以拒绝交两年共计11万元的物业费,物管公司给“赵大爷”发了一封催费信,表示如果在五日内不予回应,会将其告上法庭。后来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赵本山选择握手言和。

9、朱明瑛和屠洪刚
2004年11月,朱明瑛、屠洪刚因被诉拖欠物业费双双成了被告。而当事人双方却显得很无辜,入住四年,从来没拖欠过物业管理费,但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换了物业管理公司,新公司进来以后,很多服务都不到位,所以,业主们决定不交物业管理费。最后官司的结果是,朱明瑛、屠洪刚胜诉。

10、刘孜
2005年1月,刘孜两年前购买了这个精装修商品房,房子总价200多万元,分期20年付款。在开发商规定的交房验收期间内,刘孜发现多处施工及装修质量问题以及热水、中水不出水等问题,卧室出现了大面积墙体及地板渗水、墙面剥落;卫生间地面及墙面发霉、长毛;客厅局部地面长毛等多处严重问题,后刘孜遂提出诉讼。
以明星们的不同经历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买房不如租房好!租房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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