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莫名的“相关” 背运的雅虎

(2007-04-24 21:03:01)
标签:

刘兴亮

雅虎

雅虎中国

唱片公司

搜索引擎

音乐搜索

相关

阿里巴巴

分类: IT业●挨踢挨踢
 

  据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就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等十一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网站侵犯著作邻接权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雅虎网站删除与原告主张权利的229首涉案歌曲有关的搜索链接;赔偿原告人民币21万余元。
  原告诉称对涉案47张专辑共计233首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为此,原告曾向被告发出断开相关链接的通知,但被告未删除相关链接,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50万元。
  这里,请注意“被告未删除相关链接”中的关键词:“相关”。别小看这不起眼的一个词语,要知道,它的存在可能导致整个搜索产业的发展减缓步伐,更可能让所有搜索行业的大佬们头上冒汗,甚至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前行的势头都可能因此而受阻。

  先来看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法院认为,原告曾两次向被告发函,告知其侵权事实的存在,提供了有关权利人录音制品的信息,要求被告删除与涉案专辑有关的所有侵权链接。被告收到上述函件后,即可以获取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相关信息及被控侵权的相关歌曲的信息,应知其网站音乐搜索服务产生的搜索链接结果含有侵犯原告录音制作者权的内容。但被告仅删除了原告提供了具体URL地址的侵权搜索链接,怠于行使删除与涉案229首歌曲有关的其他侵权搜索链接的义务,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属于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再来看法律对此案的支持。从去年7月1日起,一直引人关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在《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这也预示着前一阶段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搜索引擎官司案件,也将随之告一段落。
  《条例》的实施,在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提供了一个“避风港”。著作权领域的“避风港”条款最早出现在美国1998年制订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避风港”条款也被扩展应用于提供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服务的提供商处。
  了解了基本事实和法律的支持,再来分析“相关”一词,思路就清晰度了。根据避风港法则,只要求删除相关MP3的URL即可。但是现在十一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 “曾向被告发出断开相关链接的通知,但被告未删除相关链接,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雅虎中国的败诉就败在一个关键词上,那就是“相关”。
  唱片公司的意思就是,凡是和涉案歌曲“相关”链接都要删掉。雅虎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删除了唱片公司之前提供具体URL的内容,但是唱片公司又说一个“相关”内容还没有删除,这个说法很大很空,也很难以执行的。“怠于行使删除与涉案229首歌曲相关的其他侵权搜索链接的义务”,229首歌曲有关的,这个“相关”就有问题。什么是相关?唱片公司本身的说法很朦胧。
  唱片公司要求雅虎把含有唱片公司拥有版权的歌曲名字的所有链接都要删除也有问题的。不管是什么格式,也不管具体删除的那个内容是不是侵权,只要有那个词,就必须删除。这样就好像是授权给唱片公司,可以不经过任何确定和排查,就假定所有含有他们歌名的内容都是侵权的。
  举个例子:如果收录张学友的《心如刀割》被认为是侵权,那么所有含有《心如刀割》的URL都要删除,这个是超出了避风港法则要求范围的。比如说,如果某个网友也唱了一首《心如刀割》,放网上供朋友听,雅虎中国也就要删掉了。
  这样,其他的问题也就引发出来了。那个自己演唱《心如刀割》的网友是否也就可以起诉雅虎中国呢?
  一个关键词“相关”难住了搜索引擎的风云企业雅虎中国,这个关键词确实是太关键了。这次雅虎中国确实有点冤,据悉其已决定上诉。希望以后搜索引擎不要再成为侵犯版权的“替罪羊”。(作者:刘兴亮给作者留言



 

请点击加入咱IT老百姓自己的博客圈——IT评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