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札记③“县级报账制”亟须调整创新
(2015-10-02 15:29:49)
标签:
股票报账制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县级财政 |
分类: 扶贫杂谈 |
记得7月上旬开展“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落实情况调研时,某县财政局长在工作汇报会上强烈建议,取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最近,据有关检查也发现,有“相当可观”的专项扶贫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究其原因,主要可能还是“县级报账制”。
四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起步较早,
10年前就有了试行办法,2012年又修改印发了《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
应当说,“县级报账制”对扶贫开发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而今实施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特别需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怎么扶”的重要内容及关键手段。在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新形势下,贫困户实施的往往是小微型项目,要具备 “四书一证”,这则意味着他们必须先垫钱做项目;而不论何种成因的贫困户,紧缺的正是这“要命的钱”;有的村搞的一事一议的村民自建,村民劳务工资缺“报账凭证”,被逼自掏腰包找税务部门开假票。即便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业主或合作社等也缺乏垫资的积极性。再说,面对千家万户,一个县财政局农财股也就那么三两个人,“县级报账制”面大量多也难以应对过来。如此一来,对穷人“精贵的扶贫资金”就有“相当可观”的在账上“睡大觉”;这种现象,甚至于一年比一年严重。
或许有的同志可能会说,“县级报账制”是“改革创新成果,只能坚持”。想当年“夏时制”不也是改革创新成果么?后来又怎么样!何况中央有明确的规定:“决不允许财政资金趴在账上呼呼大睡。”改革创新本身就是探索,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面对千家万户贫困户到户小微型项目,以及实行村民自建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等,应先给他们拨付部分启动资金,让他们把项目干起来,这才是硬道理。否则,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就可有能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成为一句空话。